序
不知道别人对言情小说都是怎么看的,或许写言情小说的人总会给人不够正统、缺乏深度的印象。可是每当我看完一个令我感动的爱情故事的时候,我真心希望更多的人会看到它,并且希望自己也可以营造这样一种美丽去感染别人。
其实不一定写历史写政治写社会才叫写书,给孩子们写童话、给相信爱情的人们写爱情故事,普通的东西也一样可以写得好看。我对自己的要求也很简单,没打算体现人性当中复杂的阴暗面和爱情的不完美;不用标新立异,也不用耍酷搞笑,我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地写,只希望自己笔下会产生一种叫做“感情”的东西,并且渗透字里行间。
所以,这也许不是一篇有深度的作品。毕竟那种惟美的爱情,只是种月兑离现实的想像。“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这种老掉牙的大团圆结局也的确落了俗套,可是,尽避明知人生和爱情都不可能尽如人意,我还是选择写感情而不是写人性。就算是俗气吧,只要能令人愉悦感动,俗一点又有什么不好?
写这个故事,前后总共花了两个月,涂涂改改地三易其稿,总算写完了。听说,有的小说作者可以两个礼拜写出一本来,我真的是自叹弗如。
我并不是在做做谦虚的样子,说实话,写稿不是第一次,写言情小说真的是头一回呢。
自己回头看看,也的确有些地方生涩牵强,情节安排不够自然;而且也没有详细查阅有关二三十年代上海的资料,可能有些细节处不够符合史实——开始的时候,我只想借用一下当时那种特殊的时代背景,二三十年代的旧上海,那种繁华、沧桑、奢侈,纸醉金迷,是个独一无二的年代,所有美丽的令人倾倒的故事,都有可能在这乱世中发生。
但直到天马行空地写完了,才开始担心,会不会有些地方与事实不符而穿帮。
不管怎么样,请容许我在这里先提出一个请求,就是不论它好看不好看、精彩还是无聊,都请大家耐心地看完它,好吗?
这个故事,能够打动我自己,因为它出自我手、来自我心,只是,对一个写故事的人来说,打动别人才是最重要的,否则写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
非常诚恳地希望你们会喜欢它。
念一
2001年12月28日
第一章
1935年,上海站在那扇高大的洋铁雕花大门前面,锦绣呆住了。
是这个地址,没错,已经反反复覆看了很多遍;但门口镶的牌子上却明明写着“殷宅”。而且透过栏杆,向里面望,分明是一座气派豪华的庭院,绿茵茵的草坪,假山水池,围着郁金香花丛的红砖洋楼……怎么可能,十年前,明珠被赶出家门的时候,才十二岁,只怕连这宅子的一个角也买不起,现在居然住在这种地方?大概是嫁得好,但田叔回去的时候,明明说她还没有嫁人啊。锦绣再三犹豫,还是硬着头皮按了门铃。
好歹,先问问清楚再说吧!
应声来开门的是个白衫黑裤的老妈子,看年纪有四五十岁,一丝不乱地盘着个矮髻。隔着栏杆,她十分怀疑地上下打量锦绣:“你找谁呀?”
锦绣答:“荣明珠是不是住在这里?”
“我家小姐姓殷,不姓荣。你连她的名字都弄不清楚,是她什么人啊?”
原来明珠真的改了姓,姓殷?锦绣错愕之下,月兑口而出:“我是她的妹妹。”
那老妈子的眼珠一下子瞪大了。“我家小姐是孤儿出身,哪里跑出个妹妹,你胡说什么?”
她说她是孤儿?锦绣的心又再一沉。看样子,千里迢迢到上海来,并不乐观;明珠把家世名姓一笔抹煞,大概是心有怨恨,宁愿重新做人,也不会欢迎这个十年未见的妹妹。可是这段关系,说来话长,现在她既然不承认,那解释起来,只怕真得费好大力气。
“小姐,看你样子也蛮体面,什么不好做,要这样招摇撞骗?你要是伸手上门来要钱,我们家小姐可怜你也说不准;可是你来骗她上当,她会剥了你的皮。”
锦绣半边脸热辣辣,不敢置信一个下人会对她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她知道自己身上衣服寒酸,大老远从镇江来,一路上又是车,又是船地折腾,那件洗白了的蓝竹布短袄早就脏得不成样子,一双布鞋也磨破了边。但长这么大,被人当成骗子,这还是头一回。
“你开门,是不是认我,也得明珠说了算数,”锦绣提高了声音,“你凭什么赶我走?”
“哟,还凶,你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告诉你,就连警察署的人也不敢对我家小姐说个不字,再不赶紧走,可别怪我不客气。”
“你!”锦绣气得说不出话,只摇着栏杆大声叫:“明珠!明珠你出来!我是锦绣!”
正吵嚷成一团,看见那楼前台阶上走出来一个孔雀绿纱子长衫的女郎,非常窈窕,一头云烟般的长发;老远就扬声问:“什么人?余妈,你跟谁大声小声的,当心吵了阿姐睡觉!”声音薄有恼怒之意,可是听来清脆动听,急步走过来的姿式,更加的优美,那纤腰长腿都在纱衫掩映里若隐若现,如同微风吹动了杨柳枝。这美丽的女子是明珠吧?锦绣记得当年十二岁的明珠,已经是个美人胚子,常常被大妈骂作“小骚狐狸”。
“明珠,是我,你还认不认得我了,”锦绣又惊又喜,语无伦次,“我是小锦绣——”
那绿衫女郎在门前停下来,从头到脚打量锦绣一遍:“你不认识我家阿姐?你叫我明珠?”
锦绣一呆,这才想到是否认错了人,赶紧定神看去,这女郎无疑是名美女,细长脸、蜜糖色肌肤,一双眼珠彷佛带着棕褐色,眼角斜斜挑着,眼波流转,说不出的柔媚。但这不是明珠。
明珠是雪白皮肤,瓜子脸,杏仁眼,却是单眼皮儿,唇角有颗小小的红痣。虽说十年没见,但总不会变化这么大。
“对不起,我认错了人。”锦绣赶紧道歉,“我是她老家的妹妹,多年不见了……可否让我见她一面?”
那绿衫女郎也是一样的话,“从来没听阿姐说,老家还有什么人哪?”
锦绣并不笨,她知道再这样耗下去,是怎么也进不了这道门了,只好撒个小谎:“堂妹,叔伯堂妹。”
“哦,”那绿衫女郎有些明白了,向旁边老妈子道:“既然都找上门来了,余妈,你开门让她进来吧!”
那老妈子一面咕哝,一面万般不情愿地打开门,“这年头,混出点名目来,十万八千里够不着的亲戚朋友都不忘上门来打秋风……”
锦绣听得分明,却顾不得生气,即将见到明珠的喜悦,已经把-切不愉快都压了下去。
那绿衫女郎引锦绣进门,一路向那幢红砖小楼走过上,“刚才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锦绣。你呢?我听见你唤明珠『阿姐』,是不是二妈那边的亲戚?”
绿衫女郎睨了她一眼,“不敢当。我姓苏,大伙儿都叫我一声阿娣。我不过是这里-个下边的人,哪敢和阿姐攀亲道戚。”
下边人?!锦绣吓了-跳,这么样一个美女,地居然说自己是个下人。
才这样想着,一进大厅,一阵淡淡的香气先轻雾般地弥漫过来,耳边听见琮踪的细微音乐,光线稍暗,锦绣莫名其妙地心里一荡。抬眼看时,先看见一套又长又阔的西洋皮沙发,两个十七八岁的少女肩并肩头碰头地坐在-起翻看一本画册,见有人来,只抬-抬眼,连个招呼都没有,又重新翻起画页来,好象进来的不过是家里一只小猫小狈。她们俩一个穿著珊瑚红软缎长衫,另一个穿著月白丝织小庇,梳着-色油光水滑的一条长辫,轻声软语、明眸皓齿,端的是一对玉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