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琴时的表情和举止很迷人,他的琴音总让我不由自主的被吸引,今夜,我陶醉在他的琴音中,有短暂的时间遗忘了远在上海的雷。
第二章
要去伦敦的前一天,凯伦打电话给我,坚持晚上要为我饯别。
她在电话中对我说:“除了为你饯别外,我还有一个会让你心脏停止跳动的事情要宣布。”
她是个热心的小女人,身上永远有用不完的活力,我很羡慕她,她是个很好的朋友,教了我很多东西。
只可惜这么好的女人,在情场上却很不顺利。
去年的圣诞节,那位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录音师男友,为了一个在酒廊上班的小姐背叛了她。凯伦为了这件事消沉了好久,还好她喜欢唱歌,唱歌治疗了她的失意。在她失恋的那段日子,我们这一票好友每天都陪她去KTV借消磨时间来抚平伤痛。
我实在很不想拒绝凯伦的美意,但明天早上九点的飞机,七点就要出门,我担心去酒馆后,又要闹到很晚才能回家。
明天如果赶不上班机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我只好委婉的推辞她的美意,我带着抱歉的声音向她说:“等我回来吧,今天晚上真的不行。”
“你来,我不让你喝酒。”
“不是喝酒的问题,而是我需要好好睡一觉,到了伦敦的隔天我马上要和那边的人开会。”
“好吧,那件会让你心脏停止跳动的事,就让你自己去发现了。”她故弄玄虚的说。
“什么事那么严重?”她的话引发了我的好奇心。
“你明天就知道了。”
在我还想追问下去时,电话传来插播的嘟嘟声,我只好匆匆和她道别接了插播的电话。是雷打来的,他交代我要记得带大衣,因为伦敦的天气很冷。
我甜蜜的说:
“你的关心才是我最好的御寒衣物。”
TTT
凯伦说得没错,我的心脏如果不够强的话,就会停止跳动。
当我在机场托运行李时看见了东明,我差点以为认错了人。之后,听到他说他也要去伦敦时,我差点昏倒。
意外的还在后面。
他和我一样,搭的是同一班机,住的是同一家酒店。更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上了飞机后,他竟然——
坐在我旁边。
太巧合了!
惊讶不已的我,不得不去相信人生有太多事情是自己所无法掌控和预料的。
不过,换另外一个角度去想,这漫长的旅程有人陪伴,或许未尝不是件好事,不是吗?
到达伦敦时天色已经很晚,这里的天气特别冷而且还下着雪,我开始后悔没有把雪靴带来。
“你有准备雪靴吗?”和我一同上了酒店派来的接泊车后,东明问我。
“没有!”我很懊恼,“你想酒店里有没有附设商店街?”
如果有商店街或许可以买到雪靴。
他随即用流利的英文替我问司机,听见司机说没有时,我想我真遇见了麻烦了。
第二天,我正准备要去家饰布料展会场和工作人员开会时,东明拿了一双雪靴来到我的房间,他微笑的向我说:“五号半,不晓得合不合你的脚?”
“你哪来的这双鞋?”
我讶异的问。
“不问这个,先穿穿看再说。”
我无法拒绝,只好低着头试穿那双雪靴。
五号半是我的尺寸,穿起来刚刚好。
禁不住满月复的疑问,我又开口,“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别忘了我是制鞋的。”
他灿烂的笑着。
雪靴穿在脚上,我心里涨满了感动,凯伦常说他是个细心的人,我真的感受到了。
东明和我一样要去布料展会场,这次他说他是为了希望能够在布料展中找到一些适合当鞋面的布料。
布料展地点就在酒店附近,有了雪靴保暖,踩在雪地上,我觉得很幸福。
两人并肩而行的途中,我好奇的再问他一次,“哪来的这双鞋?”
昨天到酒店已经很晚了,而且又下雪,他不可能半夜出去买鞋吧。
“我从台湾带来的。”
我有点诧异,“你怎会……想要为我带雪靴?”
风很大,雪飘在身上,他揽住我的肩,“搭机前一晚整理行李时,我想迷糊的你一定不知道伦敦会下雪,于是我又回到厂里取了一双女用雪靴,放进行李箱。”
“你……”我本来要说,你对我太好了,但话到唇边。我却又改口说:“好细心。”
“我不是对每一个人都这样的。”
我知道他话中含意,但我不想探究。
穿着他为我带来的雪靴,我的心想念着在上海的雷,伦敦下着雪,上海呢?不晓得他有没有御寒的大衣。
TTT
一个星期后。
这次公司在布料展现场有成品展示,总公司只有我一个人再加上德国分公司的两位职员,三人要负责所有的事情,因此我非常忙碌。
比起我,东明就清闲多了。
他是买家,因此只用三天的时间就完成了这次来伦敦的任务。他一直很希望我能够和他一起去逛逛伦敦博物馆,但我始终不得闲。
在他要回台湾的那个晚上,他约我吃晚餐。我不好意思拒绝,于是便拨空前去赴约。
用完餐后,我们一起到泰晤士河畔散步,天空还是飘着雪,我的脚上依然穿着他送我的雪靴。
我再次谢谢他,“还好有你这双雪靴,不然我的脚一定都长冻疮了。”
“这是最不聪明的我,唯一做的最聪明的一件事。”他自嘲的说。
“谁说的,你一直是个聪明的人。”我说的是真心话,他的事业就是最好的证明。
虽然有时候我认为,今天他能够那么快就拥有自己的鞋厂,那是因为他家里有钱的关系,但我心里是很佩服他的。
因为我知道,他的成功是因为他的努力。
“你真的这么认为?”他侧头看了我一眼。
“当然!”
他摇摇头轻叹口气,“我不认为,如果我够聪明的话,就不会让你被雷蒙仁抢走。”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把眼光放在河面上,我心里明白他对我的一片情,但我已经有了雷,只好辜负他的一片情意。
“明天几点的班机?”我笑着转移话题。
“早上九点。”
“要我送你吗?”
“你肯?”他的眼底有着期待。
“当然肯啊!”
他高兴得想拉我的手,但我灵巧的闪过。
“对了,我有一样东西要送你。”
我从包包里拿出了前天到会场敖近的一家商店,为了感谢他送我雪靴而买的一条咖啡色纯羊毛手工编织围巾。
沈东明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你有雪靴但却少了一条围巾。”我替他围上。
“谢谢。”
我们互相凝视了几秒钟后,我尴尬的将目光移开。
“我们该走了。”
他揽着我的肩,这次我没拒绝。
我们从泰晤士河散步回到酒店才进大厅,竟然看见了一位意外的访客,我不敢相信的尖叫——
“雷!”
听见了我的叫声,雷迅速走向我;在我还来不及反应之时,他已经把我紧紧的拥在怀里,在东明的面前深情的吻我。
半晌后,他才放开我,“我想死你了!”
“你什么时候到的?”我高兴得已经忘了沈东明就在我旁边。
“刚到,我从上海直接过来的,那边工作结束了,这次我有五天的假期。”
此时沈东明开口了,“没想到会在这碰见你。”
“我也觉得好意外。”雷蒙仁将目光转向他。
一旁的我不禁暗自呼了一口气。
还好,我来伦敦的第一个晚上打电话向雷报平安时,就向他提起东明和我在机场巧遇的经过,我觉得我做对了,如果我没说的话,当雷看着我东明一起走回酒店时,他一定会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