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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说愿意 第10页

作者:慕宁

巴箴耸耸肩,坐在沙发上高高的跷起她的二郎萝卜腿。“谁不知道咱们小芃芃是优良品种,放心啦,我影响不了她的啦!好啦!就这么说定了,我们『一家三口』去听罗奇?罗勃兹的音乐演奏会。”

“不太好吧?”冯羽桑的意志力开始动摇,想要见他的念头愈来愈强烈。“票不是已经卖完了吗?”

“哈哈!”巴箴从牛仔裤的口袋里亮出三张罗奇?罗勃兹演奏会的门票。

冯羽桑马上就有上当的感觉。“你不是说票都卖完了吗?”

巴箴玩着手上的三张票。“没错呀,最后三张票,『刚好』被我买下来了呀!”

冯羽桑迟疑着,如果又遇见罗奇,他又问起芃芃的身世,她要如何回答?如果让他知道了芃芃其实是他的孩子,他又会如何?

芃芃拉了拉冯羽桑的袖口,引她的注意。“去。”芃芃仰着小小的脸,一脸的认真。“妈咪去。”

她童稚的话让冯羽桑讶异。她的小芃芃知道些什么?看来这次,她逃不掉了。

***

罗奇回到下榻饭店,已经是下午的事了。那是一间双套房,他和他的经纪人各住一间。他开了门,就见到他的经纪人半躺在沙发上喝酒。他只看了她一眼,正想直接回他的房间休息,便被她喊住:“Ricky。”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她,等着她的话。

“你今天见过她了?”陶曼莎开门见山地问。

他不置可否地在另一张沙发上坐下,随手解开上衣的前两颗钮扣。

“我从你的眼神中看得出来,她对你造成的震撼力,依然可观。”她盯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

他冷笑:“什么时候你变成了心理学家?”

“那天在街上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陶曼莎是个精明而美艳的女人,虚长罗奇两岁,六年前开始担任罗奇的经纪人,直到今日。她自信而骄傲地知道,罗奇与她的合作关系,会一直持续下去,因为罗奇离不开她;六年前她就知道。

“你看出了什么?曼莎,你太聪明,但是我并不喜欢过分聪明的女人,如你。”

“这句话你说了好几年了。”她淡淡地说。

“你绝对是个好经纪人;但肯定不是个好情人。”他犀利地分析着陶曼莎。

“何谓好情人?好情人的定义为何?如冯羽桑?”她的眼神充满不屑,不懂她为何能牵动罗奇的每一根神经,在她眼里,冯羽桑太过脆弱而不成熟,跟罗奇相差九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子。

“冯羽桑她不是个好情人。”他僵硬地批评。

陶曼莎了解地笑了一笑。罗奇的表情,像是在告诉每一个人,他在乎冯羽桑,非常。

“需要我再教你中文吗?”她问。

罗奇站起身。“我想不用了,这四年来学的中文,足够我用了。”

陶曼莎当然知道他要用在什么地方。他学了四年中文,只为了冯羽桑,报复?讨好?只有他自己知道,陶曼莎也只是知道一部分。尽避如此,在任何公开场合,他还是只讲英文,包括这次来台湾。换句话说,他的中文只讲给冯羽桑听。

在罗奇欲走回房间之际,陶曼莎又再次唤住他。“今天需要我吗?”

“不必。”罗奇不带任何感情地回绝,并关上房门,隔绝了陶曼莎。

陶曼莎望着那扇冰冷的门半晌,才移回视线,将杯中的液体一仰而尽。快五年了,她天天重复地问这一句话,天天得到罗奇一样的回答,但她还是天天等、天天问。

五年前,他认识冯羽桑的第一天起,便不再和陶曼莎有任何公事以外的牵扯。她爱罗奇,很爱;但她也恨冯羽桑,很恨。

但是她冷静地要求自己,给罗奇和冯羽桑一年的时间,如果这一年内,冯羽桑没有征服罗奇,那么,她将不顾一切地抢回罗奇,甚至采取非常手段。对冯羽桑,她已经很宽容了。

几年都等了,她不在乎多等这三百六十五天。

她一定会等的。

***

第4章(2)

罗奇严厉的目光锁定在把手搭在冯羽桑背上的“男人”。男人,至少他是这么以为。

一大早,他就开车到冯羽桑住的房子附近,等在车内等了四个多小时,终于等到冯羽桑的出现,外加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大男人。看到状似亲昵的两人时,他握紧了手中的方向盘,握得手指头都泛白了仍不自觉。

这样的景象,多像是一个和乐幸福的家庭,但是他一点也不能忍受。他不爱冯羽桑,他这次回来,完全是为了报复冯羽桑对他的欺骗和隐瞒;他对冯羽桑的爱,早在四年前就毁灭了。

一旦爱了,就爱到彻底;一旦恨了,就恨到毁灭。冯羽桑得为她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冯羽桑全然没有察觉到罗奇的存在,更别说是知道他正为了她而大发雷霆。自从罗奇出现后,她就不敢再独自带着芃芃出门了。因为她怕再见到罗奇,怕罗奇发现芃芃的身世,她清楚罗奇的个性,如果他知道芃芃是他的女儿,一定会强行介入她和芃芃的生活,挑起芃芃爸爸的责任。幼年的创伤给了她最大的警告,她不愿芃芃在成长过程中,受到任何的伤害,她不要芃芃也变成第二个冯羽桑。

巴箴认识罗奇,但是罗奇几乎已快忘了她,或许该说,罗奇眼里只有冯羽桑的存在,而忘了她巴箴。又因为她今天仍是一身中性打扮,还有一副超酷的墨镜,更有她的招牌稻草头,所以,才会被罗奇误认为男人。

巴箴把车开走以后,罗奇才走出车门,倚靠在车边,看着那栋属于冯羽桑的房子,莫名的激动情绪填满心头。停在他车后面的宝蓝色进口车里,走下一名女子,抢眼的五官、傲人的身材、冷艳的气质,她是陶曼莎。

罗奇这时才有点了解一句中国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你来这里做什么?”他明显的不悦。

陶曼莎故意忽略他的不悦,迳自站到他身旁。“你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

罗奇皱了皱两道浓眉,不用言语地表示他不满意她的回答。

陶曼莎轻松地笑了笑。“我没有什么意思,你五点多就出门,台湾你又不熟,我担心你,所以跟过来。”

罗奇偏过脸。“不用了。”

“她人都走了,你还在这里?你打算等她回来吗?”

“那是我的事。”罗奇不愿多讲。

“我当然管不着,不过Ricky,”陶曼莎提醒他。“你的演奏会下个星期一开始,你最好加紧练习,我怕你过分沉溺于冯羽桑,以致在演奏会时的表现,低于你以往的水准。”

罗奇非常不耐烦。“你多虑了。”

陶曼莎耸了耸肩。“只要你知道你自己在做什么就好。”陶曼莎果真是个聪明的女人,不再多言,也不再多留。

罗奇坐回车内,又望了那栋房子一眼,便发动引擎离去——与陶曼莎不同的方向。

***

冯羽桑忐忑不安地在演奏会场前来回踱步。巴箴手上抱着芃芃,眼睛随着冯羽桑的身影转。“冯羽桑,你走够了没有呀?人家都已经开始进场了!”

巴箴好不容易说服她来听罗奇的演奏会,哪知她却在门外走了几十圈,就是不肯进去。

“你让我再想想看嘛!”

“想个屁啊你!”巴箴的耐性用尽,便又开始“使粗”。“不管你了。芃芃,我们进去。”巴箴果然抛下冯羽桑,迳自往里面走去。

“喂,等我啦!”没辙的冯羽桑,只好跟了进去。

一直到此时,冯羽桑才见识到罗奇·罗勃兹的魅力。可容纳两万人的会场,却涌进了超过两万人;高高扬起的海报,曲终时的尖叫,在在令她不敢相信。而最吸引她目光的,是台上流泻出的美妙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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