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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味咖啡王子 第1页

作者:清清

为什么会有“酷味咖啡王子”的构想?是因为前一段时间去上了咖啡课。

一直是个很爱吃也很享受吃的人,也认为不管是什么样的食物和料理,爱这个元素是不可或缺的。

在上咖啡课的时候,台上的老师示范了许多咖啡的煮法,让我看得目不转睛,可是老师说到他当年除了白天的吧台工作,晚上还到很多店去品尝别的师傅煮的咖啡,为了煮出一杯好咖啡锲而不舍的精神,我认为那是最令人感动的。

也因此有了女主角心美这样的角色。

“我认为不管做什么都一样。”甜甜的耀眼笑容始终挂在她脸上,“除了娴熟的技巧,没有爱是不行的,像这样,连搅拌的动作也要充满了爱才行。”

心美将滤纸折了个角度,放进滤杯里,在滤纸中央倒了些咖啡粉,跟著倒进热水。

“仔细看著!水注入滤杯时,咖啡粉会开始受热慢慢膨胀,为了怕咖啡会烫伤……”

“烫伤?”如清只听过生物会烫伤。

“嗯!热水如果冲到袋口周围,只会顺著袋的周围流进咖啡杯里,根本来不及让咖啡均匀受热,反而烫伤了咖啡出现焦味,影响了风味。所以,”她仔细示范倒水的动作,“要像这样慢慢的、画圆圈似的倒进去,好好的对待它,好好的爱它,自然你就能喝到最棒的咖啡。”

而面对对爱情一知半解、徘徊不前的心美,男主角如清始终捺著性子等待——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叹口气,头一次知道自己可以对一个女人这么有耐性,“但我要你知道一件事。”

慌乱的明眸不确定的抬起,望进他深邃的眼底。

“你说咖啡会烫伤,要慢慢的、画圆圈似的将水倒进去,知道吗?爱情也像煮咖啡,咖啡会烫伤,爱情也是,所以爱情一样也要好好对待。”如清边说边亲吻她的手指,“你还说巴西咖啡不伤胃,是最好的咖啡,我认为最好的爱情也应该这样。”

体内莫名的骚动让心美不安极了,如清到底想告诉她什么?

“为了你,”他温柔地望著她,“我和其他女人保持距离,学著怎么去了解一个女人、照顾一个女人,可是爱情如果不是同等的付出,这样的爱情肯定会枯竭。”

而我在书中也写了这段时日对爱情的新感觉——

爱人的人哪个不傻?爱上一个人就会变得不够聪明了。

我还是不知道怎么断定一个人花不花心,可是爱一个人是爱你眼中的他,而不是别人眼中的他。

宁愿相信世人的眼睛,却不愿相信自己的心,不肯放进全部的自己,一定会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不仅是爱情,任何事情都是这样。

如果错爱了,就放手,让彼此有机会找到更合适的人就行了,爱情没有这么难。

我相信爱情里最害怕的一件事,不是爱错了人,而是终于明白自己有多爱这个人,却已经什么都来不及了。

在这本书里,我还特别喜欢个性坦白直刺刺,用一双笃定的眼看待这个世界,认为喜欢就要大声讲出来,懒得矫揉做作,活得率性自在的李世芳。

还有为了掩饰对未来大嫂的喜欢,不惜牺牲形象扮演种马角色的深情电眼男杜仲。

有时候会觉得如果真实的世界上多了这些人似乎也满好的。

希望看了这本书的你们也有同样的感觉。

第一章

艳阳高照的七月,即使走在树荫底下,依然热得人发晕,再加上唧唧不断的蝉鸣,更听得人脑袋发胀。

好个鬼天气!心美忍不住在心中抱怨。

炙阳将那张小巧的脸庞晒得红通通的,一滴汗水顺著她饱满的额头滑下,落在浓密的睫毛,然后无声掉落细女敕的粉颊。

小手一举,捧住粉颊上的汗水,心美皱眉的望著手心透明的水液,林黛玉似的轻叹了一声,“我珍贵的汗水。”

皱眉轻叹的声音当然没人听见,因为这条陡峭的山坡路根本没半个人影。

巧小脸庞上的精致五官皱了皱,认命的继续往上爬。

说真的,好好的星期天不舒舒服服的窝在家里睡大觉,却跑来鸟不生蛋的K大报考大学,真不知道她干啥要来受这种鸟罪?

想念大学的人好像不是她啊!

包倒楣的是,死党世芳的125机车半路抛锚,害她得攀过半个山头才走到这所鬼学校!

唉!要是没考上也就罢了,万一被她瞎猫碰上死耗子……嗯,想到要在这所鬼学校熬上四年她就怕怕!

好不容易爬过陡峭的山坡:心美身上的T恤和牛仔裤早已让汗水湿透。

看见前方耸立的文学院大楼,她腿软得快要趴下,就快要受不了酷暑的折磨了,昏眩的视线却看见旁边的篮球场上挤满了打球的人潮。

哇!这么多神经病?!

她难以置信的摇摇已经发昏的脑袋。

待惯了冷气房,一点点的暑气都让她觉得异常难挨,真不知道这些学生怎么还能顶著酷日打球?

“搞什么?走了大半天才走到这儿?”一个响亮的大嗓门忽地从她身后响起,伴随一记闷棍。

“我已经快热晕了,你还打我的头!”心美痛苦的抱头申吟。

毋需转头,也知道敲她脑袋的人是谁了。

“看你走得一副‘风中残烛’的样子,不打一下怎会清醒?”世芳漾著笑,手里晃著打她的“凶器”——一叠厚厚的画纸是她一个礼拜的成绩,打超人来也特别痛。

“大姊!‘风中残烛’这句成语不是这样用的!”心美申吟的纠正死党。

李世芳,从国中开始,这个性格超独立的女人就是她的死党,性格与她截然不同,外型也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是一百六十公分的心美特别纤小,而是李世芳高挑修长,足足一百七十二公分的模特儿身材,在女人堆中向来是属于鹤立鸡群的那一类。

两人身上唯一找得到的相似之处,大概就是同样都有一双明灵生动的大眼睛吧!

只不过李世芳的五官较具西方的立体,再加上一头乌溜溜的飘逸长发,不管是毛笔还是油彩画,随便一挥毫就有行家的气势,气质才情颠倒众生,在她念的工艺系里,少有男生不对她倾慕的。

相较之下,心美大大的凤眼,微翘的鼻梁,再加上似笑非笑的粉唇,则较偏向调皮可爱的东方美。

惨的是前几天找错了发型设计师,把她原来就梳不乖的自然鬈短发剪得比男生更短,鸟窝都不足以形容她此刻的模样。

“差不多啦!”国文造诣有待加强的世芳一点也不以为意,然后伸手把她的乱发揉得更乱,“真丑!”

“哎哟!”心美再次抱头挣扎。

“我说你的设计师一定才刚失恋,顺手剪你的头发来泄恨,了不起!不知情的人肯定以为你是小男生!”

大太阳下,心美实在没力气和她争论性别错乱的问题,一看清世芳的125机车没跟在旁边,两脚更是虚软得直想倒下去。

“摩托车呢?”

“老板说引擎坏了,一个小时后再去拿。”

世芳说得大刺刺的,跨开穿著流苏牛仔裤的修长美腿大步往前走,早已习惯这样陡峭的山坡。

“什么?!一个小时后?!”意思是还得自己走下山。心美痛苦的仰天哀号,“难怪黄历上说今天不宜出门!”

“少迷信了!还不走快点!报名时间都快过了!”世芳边说边超越她。

看著死党走远的身影,心美叹口大气。

说真的,比起那些课本,她觉得课外书实在有趣多了,现实社会也比单纯的校园生活要来得有挑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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