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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爱上猫 第14页

作者:明砚

李斯坐在教室的一角,双臂环胸,好整以暇的听她讲课。看她做示范、弹名曲、耐心的指导学生,他别有深意的一笑。

她还是那样羞涩,即使讲课时,她的头也是微微低垂,声音轻而柔,却很清晰。在这八位学生心中,一定认为她是个文静害羞的女老师。若非她的眸光泄了底,连他也会被骗。幸好,他先发现了她的特别。

无论谁带上假面具都会有一个原因,而宁雨隐藏在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宁雨耐心的指导学生,但仍与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若有学生靠得过近时,她会羞怯的退开。却不知道,她的行为让李斯暗爽极了。

原来,只有他得到她最贴近的指导,想着刚才她自然的靠近他认真讲解时的情景,他就忍不住欲火上升。事实上,他根本不记得她说了什么,只注意到她白皙的颈,诱人的红唇一张一合。

他是正常的男人呀!面对漂亮的女人自然有,尤其这个女人还是他心中想要的。都怪丽娟让他当什么狗屁绅士,天知道他不当绅士已经很久了。

下课时问到了,学生们陆续离开教室。一个少年留了下来,来到宁雨面前。

李斯顿时瞇起双眼,少年大约十七、八岁左右,凝视宁雨的时候双眼发光。哦!小老师多了个仰慕者了。

他轻抚着下巴想,反正现在无聊,逗逗这个小表也不错。他慢慢的从座位上站起身,慵懒的伸伸胳膊,迈着大步,一脸坏坏的晃了过去。

“宁老师,妳的教法与安老师各具特色,尤其是……”

“尤其是宁老师还柔弱纤细,更具艺术家的气质。对不对,小表?”晃过来的李斯闲闲的道。

自己的话被抢白,少年很生气。“宁老师是很有气质,但我已经十八岁了,不是小表。”他睨了一眼宁雨的反应,不想被认为是小孩子。

“哦!”李斯做出失望的样子,“那你也晚了,宁老师已经有男朋友了。”

“你怎么知……”少年蓦地住口,有种被看穿心事的狼狈,“你又是谁?”

“我?”李斯指着自己的鼻子,邪恶的一笑,走到宁雨身边,突然抱住她的腰,得意洋洋的说:“我就是宁老师的男朋友,她早就是我的,你没机会了。”他笑嘻嘻的看着少年的脸由白转红,再由红转青,变得真快啊!

少年惊愕的眼里出现美女与野兽的画面,宁老师即使有男友也不该是他啊!

宁雨则满脸通红,有些哭笑不得,李斯又在玩什么?她可不想夹在两个莫名其妙的人之间。本想推开他的手,但少年接下去的话,让她放弃了想法。

“你不配!”少年厌恶的瞪视他,宁老师那么柔弱害羞,一定是被强迫的。

宁雨微微皱起眉头,配不配也用不着外人评论啊!她尤其不喜欢少年看李斯的目光,好像他多么十恶不赦似的。她下意识的往李斯怀中靠,静静的说道:“他是我男朋友,至于配不配的事不劳旁人评说。”

“为什么?”少年难以置信的看着她。

看到少年受伤的表情,宁雨忽然问有些后悔刚才的冲动,知道这个学生只是在为自己不平。她正想开口挽回,玩得高兴的李斯说话了。

“因为我的拳头大啊!”说完他还伸出拳头挥几下,做出虎虎生风的架式。

“你……”少年吓得后退一步。

“怎么?你是自己走出教室呢?还是我用拳头送你出去?”李斯故意表现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你……流氓!”少年身子顿了一下,跑出去时,眼中流露出对宁雨完美形象的幻灭。

看到少年落荒而逃,李斯只来得及说:“慢走啊!”

“你怎么可以这样?”宁雨嗔怨的看着他。

“只是逗逗他。”李斯笑着说。

“什么逗他?你根本是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宁雨气得转过身。

“觉得有点闷,所以开开玩笑,我又没有伤害他。”

“可惜你的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看来她是真的生气了,他有些尴尬的站在她身后,该怎么哄女人呢?往常跟他在一起的女人他不屑哄,她们会自动贴过来,而艾芬……也不用他哄,所以他现在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早知道就不戏弄那少年了。

再弹个曲子好了,刚刚他弹奏的时候不是让她笑了吗?他想了想,凭着小时候的记忆慢慢弹奏起来。

听到他弹的曲子,她心一惊。熟悉又陌生的感觉,那是埋藏在心底与她灵魂纠缠整整十年的歌曲,她霍地转过身。“你是怎么知道这首曲子的?”

“小时候听老妈弹过,其实这是首歌。”他实话实说,小心的看着她,不气了吗?

拌!她瞪大眼望着他,彷佛他头顶突然长出个牛角般。不可能的!不会这么巧!他……不会的。

“歌词是什么?”她屏住呼吸问。

“好像是什么……清晨芬芳的蓓蕾中,微风下草波向……”

“向远方轻流,在那生长着雏菊的野地里,我看见我爱人在缓步漫游。”宁雨接下去说,“我说的对不对?”

“好像是,我记不太清楚。”李斯皱皱眉。

她的脸开始变白,忽然激动的冲上前抓住他,眸光慌乱又急切。“你……你十年前在哪里?在哪里?”

“宁雨!妳怎么了?”李斯迷惑的看着她。她何以如此激动反常?

“你……我……我要查清楚,查清楚。”宁雨喃喃低语。突然问推开李斯,夺门而出。

“宁雨!去哪里?不是还有一堂课吗?”

第五章

宁雨充耳不闻,她像着了魔一样往外跑,当李斯回过神追出去时,她早上了计程车,绝尘而去。

她要弄清楚、弄明白。十年前那场灾难,将她和不知名的他埋在地底四天五夜,她被救出时已经陷入昏迷状态,完全清醒是在两个月后。

她虽没有受什么重伤,但以她当时的瘦弱体质,能活下去简直是个奇迹,而她清楚,那个奇迹是他创造的。在那个黑暗的地狱里,他们一同面对死神的挑战,他鼓励她、陪伴她、安慰她,给她温暖,为她唱歌,否则她早魂飞魄散了。可笑的是,她竟对他一无所知,只记得他的声音,还有……他的歌。

她清醒后问过家人。他们说与她一起救上来的人伤势很重,流了很多血,被送进另一家医院。听到那个伤重的人救了她的命,家人亦对他感激涕零。

但那个乱糟糟的时候,各个医院都是伤重的人,想找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谈何容易。

后来,她又引发了并发症,住了整整半年的院,找人的事自然也就耽误了,以后茫茫人海更是无从查起。妈妈信佛,便安慰她说缘来缘去都是命中注定的。他是她命中的贵人,帮了她、助了她,缘尽了,也散了,一切都是天意。

她不信啊!但在遍寻不到的情况下,也只能祈祷老天让他们有缘再次相遇。他唱的那首歌,则是她最深刻的回忆,像烙印一样烙在心底,与灵魂相融。那是一种感恩、一种悸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她知道了那首歌的歌词,实际上是爱尔兰诗人詹姆士斯蒂芬斯的一首诗,名为“雏菊”。很美的诗配上轻柔和缓的曲子,温馨感性,奇异的可以安抚烦躁的心绪。在独处时,她会一个人轻轻的吟唱。十年了,当这首熟悉的歌曲由别人弹出时,可想而知,她的心情会有多激动、多惊诧。

现在不论李斯是不是那个人,她都要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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