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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情恋一生 第28页

作者:梦媚

没有任何事比丢面子更令她不可忍受。

凌康说立刻结婚就是立刻结婚,没有价钱可还,依依只得搬入医院宿舍渡过她的未婚妻最后任期。因为凌康找人来将他们俩的屋子之间一墙之隔的那堵墙打了个大洞,凌柳暂未联姻,两幢房子率先合二为一。房子需要装修,凌康好办,去住风云堂。沅沅则力促依依跟她一起住,并断言她那霸道的丈夫婚后决不会让她再上别人的床。依依想了想,还是宁愿去爬医院宿舍的高低床,因为谢顺昌对风云堂横竖瞧不顺眼,似乎谢家与风云堂有什么宿怨,只要看见跟风云堂沾边儿的人他都白眼猛翻,而她要嫁的却正是谢顺昌口中的风云堂最大魔头——凌康。另外,凌康不断命令她与谢文轩远距离隔离,那小子成天依依妹妹长,依依妹妹短,活象色迷心窍失心疯。

谢文轩的确是妒忌得要死。没天理!凌老大不知走什么狗屎桃花运,臭脸一张居然白撞到一个如花似玉,温柔乖巧的老婆。再反观自己,夜叉桃花劫背了半辈子,时刻防备马来悍妇杀到。真是没天理!其实千错万错都错在他那时情投意合携手私奔的爹妈,只顾得自己自由自在逍遥快活,却给儿子来了个天杀的指月复为婚,光指一下钟太太那圆滚滚的肚皮就定了货,要想退货除非能把钟秀芸塞回她妈妈的肚子里。当然,凌老大三十岁的人终于拐到个老婆的确应该恭喜,但是,找点事情来把他气得跳脚也无伤大雅吧!

可惜得很,凌康早巳练就泰山崩于面前而色不变的高深功力,想撩拨他的怒气谈何容易。但不久,谢文轩就找到了捷径——向柳依依下手。于是他常常冒着被凌康生吞活剥的危险,专挑在凌康眼皮底下,跟在依依后头猛献殷勤,玩起危险好玩又刺激的游戏。依依只当他是精神病,一笑置之;凌康明知道他的企图却仍然忍不住扮演了几次卖醋的。

依依手端一盏茶,立足欣赏谢家大客厅壁上的名画,她约好了沅沅一起上街采购结婚用品。大客厅里还坐着无所事事的谢文轩,双脚搁在桌几上,时不时抽筋似地抖两下,手上拿着一本书,跟他半睁半闭的眼睛很难找到交集。依依一个人来,少了凌康,他连开口欢迎都省了,只点了点头,那付懒洋洋的样子只比死人多了口气。本来,秦龙飞天天坐镇公司,他乐得清闲,越闲越懒,他料不到有时候清闲的同义词就是无聊透顶。汽车刚玩散了架;马会正在开会讨论是否将他除名;去打桌球吧,人家一听说谢文轩三个字跑得比马还快,生怕他一杆卷底,连带卷走领了不到三天的薪水。去塘西?说实话,他对青楼女子没多大兴趣,去玩也是图个热闹。曾有人送给妓寨一幅对联:妓女众人妻,入客流水财。横批就是:认钱不认人。唉!那钟秀芸若不是太凶悍恶毒,他也就将就一下算了,也不至于拖到年近三十还不肯结婚。算起来,小他五岁的钟秀芸应该有二十三岁高龄了,最好她等不及另外找个男人嫁了,他宁愿奉上全套嫁妆连带替她抬花轿放鞭炮。

电话铃响了半天,依依看文轩没有伸出他贵手的意思,只好替他接。

“好,好的,我转告他。”依依放下话筒,努力装出同情的表情。“马会来的电话,他们说开会后一致赞成……开除你。”

“好,我也赞成。”文轩总算说了句话。

沅沅换好衣服从楼上跑下来,把文轩歪在左边的头推向右边。”喂!你坐了一早上,不怕长痔疮?”

“他不怕,刚才马会来电话把他除名了。”依依从壁画上收回眼光。

“为什么开除你?你三月份带那匹发情的冠军马去找毛驴的事不是摆平了吗?”沅沅扶正文轩的头,“这次又为什么?”

文轩努力撑开半闭的眼睛,笑得懒洋洋:

“我只不过不小心给一匹马吃了些方糖和麦片——过期的。”

“那也没什么,比上次罪行轻多了。”

“坏就坏在马会的宋大会长一时雅兴大发,骑这匹吃坏了肚子的马出去装酷,一人一马六条腿出去,最后只有一条腿还站得住。那匹马边跑边拉肚子,马脚发软把宋会长给甩了下来,摔折了他一条腿,至少打一个月石膏。”文轩心里也有难得的两分傀疚,所以他知道被开除是活该。

沅沅想了一下,要买的东西不少,正好差个搬运苦力,她一脸笑容:

“别人不要你,我们收留你呀!跟我们一起出去走走,散心嘛!”

“不去。”他才没那个雅兴陪女人们逛街。

“今天天气很好,有太阳啊!好天气街上美女多,被你撞到一个就发了。真的,看你的样子就快走桃花运了……”沅沅甜言蜜语终于把谢文轩哄出了门。

两个女人悠哉悠哉地逛商店,可怜谢文轩满手大包小包,背上还背着两只绒毛兔子。走到第七家百货公司的露天咖啡座,他已经奄奄一息,一坐下再也不肯动了。他发誓,以后太阳再好,他也不干这种成仁取义的蠢事。

啜着热咖啡,文轩的眼光被“送货上门”的招牌强烈吸引。他指向家俱部厨窗里陈设的一张床:

“那张床不错。”

依依还没说话,沅沅先叫:“太小了,只比标准单人床大一个尺码,两个人怎么够睡?”

文轩不胜睥睨地斜她一眼:

“小丫头懂什么?人家恩爱夫妻,干柴烈火,只有嫌大哪有嫌床小的。想宽敞,不如一人睡一张。”

两个女孩子同时脸上发烧。该死的谢文轩大庭广众之下说如此露骨的话,真不是个东西。沅沅狠狠瞪他一眼:

“你喜欢,你今天晚上就去睡在那厨窗里,明天早晨带着这张床赶第一班船回马来向钟秀芸求婚。”

“如果她肯另外找个男人嫁出去,我倒可以考虑奉送大床。”文轩灌下半杯热咖啡,压下心头的凉意。

“她到底不好在哪里?”沅沅好奇死了。

“丫头,不关你的事。”他不想说。

沅沅笑道:“好啊!不说我们就走吧!还有十几家公司没逛呢!”

文轩皱起一张苦瓜脸,火烧眉毛,且顾眼下。又叫来一杯热咖啡抿了一口,他开始说:

“首先,她实…唉!太难看了。”他不住地叹气,真亏她爹妈怎么生得出来这种货色。马来人普遍较黑,这位钟大小姐尤其黑得贯彻始终,从头到脚活像块失火没烧完的焦炭。

“好吧!难看也不是她的错,只怪她爹妈太不小心。老天,她的心比长相还难看,黑人黑心,心狠手辣。我只见过她三次,最后一次我才知道她就是钟秀芸,白白糟踏一个好名字。”文轩又自伤了半天,才接着说下去。“头一次,我在一家面铺子见到她,十五、六岁的小泵娘,又黑又瘦,一把头发就像半碗挂面,嘴角还叼着根烟。她吃一口面,吸一口烟,面吃了一半,她把烟头扔进面碗,然后拿去施舍给街边的瞎眼乞丐。我换过那碗面,她一副想揍人的样子狠瞪了我两眼,我当时只觉得这小泵娘缺乏管教,调皮捣蛋。

沅沅开始觉得自己寄往马来的那封征婚信有点像炸药包导火索了,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寄出去好多天了,导火索早就点着了火头。

“好在老天爷给我机会先认识钟秀芸。”文轩说起他第二次认识钟秀芸狠毒面目的经过。“第二次我又在她家附近的街口碰见她,她牵着两条大狼狗招摇饼市,她走近的地方,行人像躲鬼一样走避。等她一走出街口,两个男人抬着一扇门板从我身边飞跑过去,门板上躺着个十多岁大的男孩子,全身血迹斑斑,衣裳被扯成破布条,一看就是被兽类抓咬过的,齿痕深的地方几乎露出骨头。街边的人都不停咒骂,说那个女孩心肠太狠,受伤的孩子只是一时贪玩,拿个馒头逗了逗狗,她竟然松开狗索,让狗扑上去咬人,一个小孩子哪敌得过两只恶狗,刚开始还能抵挡哭叫,后来连声音都发不出来了,孩子的母亲跪下求她,她还是站在一边看热闹,一直到她玩够了,才肯带狗离去。并且,她放狗咬人并不是第一次——这样的女孩子!我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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