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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不爱我 第30页

作者:叶知秋

《全书完》

后记

看完啦?

喜不喜欢这本书?

会很狗血吗?

还好吧,只有一点点小狈血而已啦!

动手写作后,才发觉原来自已也很老套。写著写著,一不小心就走进了老旧的剧情里,小人只好在旧剧情里加一些新意,希望它不会让你觉得乏善可陈。

小人是刚出道的新人,很需要大家的批评指教,如果你觉得小人写得不好,希望你能不吝指教,好让小人能在下一本书中修正。如果你觉得小人写得不错,那也给个小小的赞美吧!

听说后记可以写点轻松的,那小人就来说说在这里的一些趣事吧。

小人住在美东,一个叫维吉尼亚州的,就在靠近华盛顿特区的地方。不会吧?你没听过?嗯……那白宫你应该有听过吧?从我家到白宫,大约是半小时的车程,老布跟我还满熟的,下次介绍给你们认识。

或许你们曾到这里旅游过,至于留学……应该很少吧?(聪明的人都会选择纽约、德州、加州,因为有中国城,华人多,而且学费也比较便宜。)但,毕竟都只是过客,顶多忍个三、五载的就可以回去了;不像可怜的我,只能每天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缅怀台湾的各大夜市。

没错,这里没有所谓的夜生活,PUB,它离我好远;KTV,好久没拿麦克风了;夜市,这里的店家八点半就打烊了。而且这里的夏季,晚上九点天还是亮的,刚开始真的很难习惯。

这里不像台北是个不夜城,天一黑,只有重要的十字路口有路灯,小人来这的第一个笑话,就是在一个没有月光的夜晚发生的。

那一天,我跟刘先生两人刚吃完饭,因为闲在家里没事便开著车出去晃,晃到我们高兴想回家时,天色已经很暗了。由于路口刚好红灯,车子便缓缓地停了下来,小人在百般无聊之际,便左看右瞧著,突然,眼角有个白影一闪,没有脚、没有头,胆小的我当场就叫了出来。

啊——

天啊,在台湾从没遇过不干净的东西,想不到来这不到二个月就碰上了!刘先生也被我的叫声吓了一跳。白影就这么渐渐靠近,两人噤声动也不敢动,时间好像停在那一刻,红灯的时间彷佛永无止尽,白影愈来愈近……愈来愈近……近到将与我们擦身而过……

靠!

原来是一个穿著白色连帽运动服、黑色运动裤的黑人,差点尿湿裤子的我,实在很想下车扁人。要运动也不早一点,干嘛选在晚上十一、二点?就算晚上要出来跑步,也别穿白色运动服嘛!最恶劣的是,他还把帽子戴起来,远远看真的很恐怖耶!

后来小人就直亏刘先生——想不到在这里住了将近二十年的人,竟然还会被黑人吓到!结果你知道他回我一句什么吗?

他没见过长得这么黑的。

住久了,小人才知道,美国人很喜欢运动,你可以时常看见他们在晨跑、午跑、夜跑,就连下雨天、下雪天也有人出来跑步。

罢开始,小人也想学他们,想说每天出去小跑一下;可惜,我的耐心没办法用在运动上,跑了三天就放弃了。最后还是选择在家里上网、看电视,继续当一只生活糜烂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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