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再解释什么了,我若再信你,我就是无可救药的笨蛋!”话毕,她就急匆匆的跑走,身影渐渐没入雨幕之中。
他心想,现在她还在气头上,一定什么解释都听不进去,不如让她冷静一晚,明日再去找她解释。
谁知,隔日当他登门找她解释时,燕府的门房却说她失踪了。
燕祥悉派出大队人马搜寻她,却徒劳无功,什么线索都没找到。
她就像平白从人间蒸发了一般,渺无音讯……
尾声
半年后。
南方小镇上,有了间不起跟的小饭馆,馆里的菜色别具风味,尤其老板娘不仅人长得美,又会做生意,渐渐的,小饭馆的名声被传开来,从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人越来越多。
她虽然贵为老板娘,却穿着朴素的衣裳,打理着饭馆里的大小事,待人亲切随和,丝毫没有架子。对她心存爱慕的男子越来越多,几乎踩破饭馆的门槛。
这日,饭馆里来了一名衣衫褴褛的男子,头戴斗笠,显得落魄极了。
伙计见他穿着打扮跟乞丐没两样,忙不迭的赶人。“喂!你这臭要饭的走错地方了,这里是饭馆,不是庙宇,要讨饭到其他地方去。”
“小二哥,我不是乞丐,只是刚好盘缠用完了,请你行行好,让我吃上一顿,行吗?改日,我会差人还你银两。”他客气的询问。
“去去去!说得跟真的一样,谁知道你会不会吃完就跑?你还得出钱来吗?”
伙计想将他从木椅上拉起来,却因为力气不如人,只能边骂边瞪他。
老板娘见两人拉拉扯扯的,引起众人注目,她走过来关心的问着伙计。“怎么了?在另一头就听到你的喳呼声。”
“老板娘,这臭男人身上没钱,也敢来咱们饭馆吃饭,我正要赶他走,他却死皮赖脸的不肯走。”伙计越说越气。
男人赶紧接话。“我出门在外寻人半年,身上的盘缠全用光了,我不是故意来吃白食的。”
他低沉嘶哑的嗓音,让老板娘不由得心头一颤。
这声音听起来好熟悉?
她直盯着男人的脸瞧,只可惜,他的脸大半被斗笠的帽沿给遮住了,她根本瞧不出什么名堂来。
“既然你有难,我不帮你似乎说不过去,就让你吃上一顿吧!”她爽快答应,丝毫没有刁难他的意思。
当她准备走开时,男人却突然拉住她的手腕。“未央,我终于找到你了。”
他下巴微抬,露出下半边的脸来。
一见到熟悉的男人,她有如惊弓之鸟一般,挣月兑他大手的束缚,快速跑到后院去,展毅然则追在她的身后。
“你不该来的!我说过,从今以后,咱们两人形同陌路。”自知跑不过他,她干脆停下脚步,大声斥骂。
原本,她已经心如止水,为什么他要再次出现在她的眼前?
她心里的伤痛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他却又来揭开她的疮疤。
展毅然不由分说的从她身后一把抱住她。“你不肯给我一个机会解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了你,我几乎夜夜无眠,茶不思、饭不想,再找不到你,我就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他的嗓音异常沙哑,还带着一丝哽咽。
她心头一软,却又想起他三番两次欺骗她的事,便用手肘奋力往后一顶。
他一吃痛,脚步不稳的往后跌去,发出一声巨响。戴在他头上的斗笠掉到另一端,露出他半白的头发。
莫未央转身一看,既惊讶又不舍的捂着唇。“你……你的头发?”
他的头发有一半已经变白了,让他原本俊美无瑕的脸庞添上一丝老气,高大结实的身躯也变得消瘦。
看到他的模样,她无法狠下心来对他视而不见。
“这半年来,我一直都在煎熬中度过,为了寻你,我曾经在沙漠中迷失方向,差点死去,幸亏被一群商旅所救。我受的苦非常人所能想像,这样的惩罚,应该已经够了吧!请你原谅我,重新回到我的身边。”他说的话句句都是肺腑之言,神情恳切而真诚。
“我不可能再跟你回沧州去!”她斩钉截铁的拒绝。
她自觉无颜回去见燕府的人。
“我没说要回沧州。”
“可是,你忍心放下展府的家业不管?”
展毅然泰然自若的回答。“早在出门寻你之时,我就卸下展府当家一位了,为了你,我甘愿放弃一切。”
她睁大眼,以不敢置信的眼神看着他,还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自从爱上你之后,所有的事都变得不再重要,名利权势再也吸引不了我,唯有你的爱,才是最值得我追求的。”他回望着她,眼中写满深情。
她的眼里瞬间弥漫着一层水雾。
即便已经心软,她仍然不肯妥协。“你想跟我在一起,就得经过考验,你必须在饭馆里待上一阵子,不管我叫你做什么事,你都不能有异议。”
这里是她的地盘,凡事她说了算。
“反正,我现在身无分文,哪里也去不了,你就算要我上刀山、下油锅,我也得去。”展毅然摊了摊手,一副赖定她的模样。
“你曾经贵为展府当家,真的肯屈居在这间小饭馆当跑堂的,任我差遣?”她的口吻带着质疑及不信任。
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了?
“你想怎么差遣我都无所谓,就是别赶我走。”这是他唯一的要求。
莫未央内心窃喜,却又爱面子,不肯表现出来。她正色的交代。“你先帮忙端菜,伙计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准得罪客人,知不知道?”
展毅然赶紧点头应声。“是,老板娘,你的交代我一定会办妥的。”
当他开始在饭馆里帮忙端菜、点菜时,一名蓄着落腮胡的大汉存心找他麻烦,把酒菜全摔到了地板上。
莫未央见状,赶紧过来打圆场,并要展毅然将地上的残羹剩菜清理干净。“赶快把地上的酒菜全清理干净,否则,客人看了会没胃口。”
展毅然二话不说的应道:“是,我马上清理。”
莫未央见他蹲在地上,拿着抹布清理地板,胸口涌上一股激动的情绪。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何人都不会相信,现在蹲在地上擦地板的男人,是以前那个不可一世的展府当家。
经过半年来的艰苦磨练,他的脾气及个性都已经改变了,不再像以前一样为了图利,不顾别人的死活。
现在的他,才是真正有血有泪的男人。
“清理完就赶快继续干活吧!不准偷懒。”她压抑住心中的感慨,板着一张脸命人下。
“是,我晓得。”他加快手中的清理工作。
他勤奋的工作,连喘口气的时间都没有,百忙之中,与伙计擦身而过时,伙计手中的热汤洒到他的手,顿时红肿成一片。
他没有马上处理,仍是尽责的将客人点的饭菜张罗完毕。
反而是莫未央察觉到他的手受伤,唤他过来。
“你的手被烫伤了,为什么不先擦药,还要逞强?”她的语气带着责备,还有浓浓的关心。
“客人是肚子饿才上门,我得先把工作做完再擦药。”他不疾不徐的回答。
“你身上有带烫伤药吗?”她微拧眉反问。
“没有。”他一脸无所谓的耸耸肩。
“我猜也是。”她悄然叹了一口气。
毕竟他曾是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少爷,凡事都有人服侍他,难怪出门在外,连最常用的药都没带在身上。
她在抽屉里翻找了一下,找到一瓶烫伤药。“先把药擦了,再来做事。”
“好。”他直接将药放进衣襟里。
“等一下,把药拿来吧!”她又叹了一口气。
认定他不会马上擦药,于是,她把药膏讨回来,拉住他的大手,将药膏涂抹在他的红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