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该不是在骗我吧!”
“不!真的,我爱她好久了,只是时机未到,天机不可泄漏。”
“唔──”
若兰还是不服气。
“不过,你放心,等到事成定局,我一定第一个告诉你,并请你喝喜酒。”
“唉!好吧!一定要第一个告诉我唷!”
若兰没辙了,她知道凯翔的个性,他不想说,勉强也没用。
“一定!”
第五章
一个礼拜下来,采薇对王副理的话,愈来愈无法相信了。真的只是兄妹之情?那又何必天天陪她出去。对采薇,凯翔就从未曾如此,采薇愈想愈生气,愈想愈伤心,更是愈想愈不安。
王若兰,那么清新月兑俗的美人,如果采薇是男人,一定会爱上她的,更何况,自古英雄爱美人,仲凯翔不就是英雄吗?至少在采薇心里,仲凯翔就是英雄。
但是,凯翔不来,要采薇主动去约他,嘿!采薇可做不到,这样子活像是在倒追,采薇可还不至于这么没行情,没错,采薇是爱凯翔,但是采薇就是采薇,在凯翔尚未向她表态之前,她可不愿如此“自动自发”呀!
于是,采薇决定再等待一下。
一个星期又过去了,凯翔不但没有来找采薇,和若兰更是愈走愈近,而周围的谣言更是此起彼落,唯恐天下不乱似的。
采薇又跑去找王副理。
“关于这点,我真的很抱歉,凯翔最近似乎是有意避着我,我也没办法。”
王副理歉然。
“没关系,谢谢王伯伯。”
采薇有些失望。
其实,王副理上个星期便和凯翔谈过了。
那时──“凯翔,你感情上的事,王伯伯一向不过问,但是,采薇和若兰都是好女孩,你可别伤了她们呀!”
“王伯伯,你放心吧!你还不了解我吗?我一直是把小兰当成妹妹的,过去是如此,今天依然是如此,何况,小兰今年年底就要结婚了。”
“真的?”
“嗯!但现在尚在保密阶段!”
“你为何不跟采薇明说,你可知道她最近瘦了。
王副理心疼的说。
“王伯伯,采薇的事你就别管了,我的个性你是最了解,我讨厌人家过问我感情上的事。”
这倒是事实,王副理最清楚,所以他才会一直都暗着来。
“还有事吗?”
“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
王副理叹道。
“王伯伯你别生气嘛!还有,你千万别告诉采薇,小兰即将结婚的事呀!”
凯翔叮咛道。
“唉!你这小子,看来,我只好当坏人,看采薇日渐消瘦了。”
王副理摇摇头。
“……”
凯翔不再说话了。
像这样,王副理当然只好告诉采薇,没法和凯翔碰头了。
☆☆☆
采薇在街上走着走着,突然感觉到有个庞然大物挡在眼前。
“小姐,你可真前卫呀!在大街上如此自动的投怀送抱,不过,没关系,我喜欢前卫的女人。”
那庞然大物说着说着便伸出手臂欲抱住采薇。
采薇立即的给了他又脆又响的一巴掌。
“你神经病呀!当街就发疯!唉,也难怪,天气热了疯子就多。”
采薇边说,边自顾自的走开。
但是,那个挨了采薇一耳光的男人,似乎是跟采薇耗定了,竟跟了过去。
“小姐,你叫什么名字,我欣赏你,从来没人敢打我,包括我的家人,你是第一个营!”
“嘿!这人有神经病还是被虐待狂呀!被人家打了还那么高兴。”
采薇心里感到好笑,决定不理他,于是加快脚步。然而,这个男人似乎不死心,硬是又跟了上来。
采薇终于忍不住了。
“神经病,你到底想干什么?”
“哈!你终于又开口跟我说话了。”那男人笑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采薇没好气的说。
“是我先问你话的。”
“什么?”
“你的名字呀!小姐。”
嘿!原来是想泡妞啊!采薇恍然大悟。
“问小姐名字,要先报自己的名字呀!连这点礼貌都不懂。”
采薇决定让他尝尝苦头。对于对付狂蜂浪蝶,采薇可是老手哩!
“你说得对!我自我介绍,我姓王,叫绍华,王绍华。”
又是姓王的,唉!采薇跟姓王的可真有缘。最疼她的王副理姓王,情敌王若兰也姓王,现在,连眼前这个神经病也姓王。唉!采薇不禁叹道。
“小姐,轮到你了。”
王绍华用期待的眼光看着她。
“幸会,我姓吾真。”
“吾真?这是哪门子的姓啊!”
“你真没礼貌,我的祖先是蒙古人啊!当然是用蒙古姓啊!早知道就不告诉你了。”
采薇故做生气状,欲离开。
“吾真小姐,请别走,是我失礼,我向你赔不是,请你别生气。”
王绍华连忙道歉。
采薇笑在心里。
“芳名呢?”
“你真想知道?”
“是!”
“可是,我的名字是由蒙古音直译过来的,在国语里的发音不太雅,我看还是算了。”
“不!不!吾真小姐,请相信我,我不是会取笑别人名字的人,毕竟,名字是父母取的,我有朋友就叫多余,看!多可悲的名字,但我也没因此而笑他呀!”
王绍华拼命说服。
采薇快笑出来了。
“那我说啰!”
“嗯!”
“我名字叫白初!”
“白初?吾真白初?”
王绍华话一出口,才恍然大悟,原来被耍了。
只见采薇在一旁笑弯了腰。
“你耍我,骂我是白痴!”
王绍华见采薇笑得乱七八糟,更是糗死了。
“这是教训你,下次别在大马路上随便向女人搭讪。”
采薇说完转身就走。
“我一定会查出你是何方神圣的。”
王绍华对着逐渐远走的采薇大叫。
“随你!只要你够本事!”
采薇头也不回的答道。
“我真的会查到的,而且不会超过三天。”
王绍华又叫。
“请便!”
采薇笑道,嘿!这个人可真狂啊!
“如果我在三天内查到,你要怎么办?”
采薇停下来想了想。然后回头用她那迷死人的笑靥对王绍华说道:“陪你约会一次,满意了吧!”
“真的,不可以反悔!”
王绍华快被她的笑脸迷死了。
“我一向说到做到!”
采薇拍胸脯保证。
“一言为定!”
“可以!”
说完,采薇转身就走。三天?嘿!你以为你是中情局的干员呀!就算是中情局的干员,想在三天内,找出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子,谈何容易!简直是天方夜谭。采薇不禁感到好笑。
王绍华的确不是中情局的干员,他是王氏企业董事长的长孙,也就是王若兰的哥哥,王氏财团未来的接班人。
王绍华是出了名的风流才子,英俊盎有又有才气,和仲凯翔一样是最有价值的单身贵族。只是,仲凯翔从不闹花边新闻,而王绍华是风流倜傥,换女朋友像换衣服一样快!至于结婚?下辈子吧!这也是王董对他唯一的不满。
就是这样,王绍华一向自命风流,对女人更是无往不利,手到擒来,因此,像今天这样被女人耍得团团转真是头一遭,也更让王绍华下定决心要把采薇追到手。
☆☆☆
那天,采薇一早到公司,便看见一束相当美丽的玫瑰花摆在她桌上。
唉!又是谁呢?采薇皱着眉头。自从采薇和仲凯翔、王若兰的三角关系展开后,采薇的桌上,便又天天有人献花送信了。
花束里夹了一张相当雅致的卡片。
到底是谁呢?采薇对这张卡片的主人感到好奇了。
打开一看,里面写着:夏采薇小姐:我只花了不到一天就查到你的名字了,你可要信守诺言唷!
可爱的蒙古公主──吾真小姐!
王绍华看完后,采薇真的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