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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女仕? 第4页

作者:吕星

“那么你先练习念国语注音,来,过来这里。”他叫她坐在会议桌旁,“来戴上耳机,跟着念。”他递给她一张国语注音表,“我去帮你弄早餐,你要吃什么?”

“你会弄吗?”

“当然。”他自负他说。

“那么,给我煎两个七分熟的荷包蛋,一个草莓三明治及一份花生三明治,还有一杯大杯的柳橙汁。”她故意刁难他,言毕,她将耳机音量转大,开始练习。

她可真不客气,居然点那么多,而且连句谢谢都没有。

哼!她一定以为他不会弄早餐,实在大小看他了。三明治,简单;荷包蛋,没弄过。

他月兑下西装外套,往厨房走去。

饼了二十分钟——

雪纷站在厨房门口,见一个大男人穿西装拿着铲子,离锅子半公尺远,垫着脚尖,一副与荷包蛋搏斗的样子,她觉得实在有趣,看他那么认真地煎蛋,不忍中断他,只是静静地看着。

而他一直没察觉到,雪纷正站在背后,他专心地忙着打蛋,放盆,脸上滑下一颗颗紧张的汗水。

雪纷偷偷又溜回会议桌。

饼了一会儿,他终于将成品端了出来,放在她面前,得意他说:“来吃早餐吧!”这是他第一次下厨,也为自己做了一份,他已迫不及待地想要尝尝,于是拿起筷子,用力一夹。

可是雪纷吐了一桌,直喊,“你想谋杀婀,弄那么咸。”

她跳了起来,冲向厨屠,“我受不了了,水。水。水。”

真的假的,这么大的反应,真是太不给面子了。他夹起一颗荷包蛋送进嘴巴,轰——一颗原子弹在他嘴里爆炸,他冲向厨房,只见她早已准备好一大杯水,不慌不忙地递给他。

她拍拍他的肩膀说:“不错。不错,老板就是老板,连煎蛋都有自己的风格,干得好。”她捂嘴窃笑溜出厨房,留下拿着水杯猛灌的龙骏。

整个早上,他只教她念国语注音,从ㄅ、ㄆ、ㄇ、ㄈ到ㄤ、ㄥ、ㄦ不知念了几百遍,他要求相当严格,只要有一个注音念得不标准,马上叫她重念。

斑中辍学的雪纷,从没那么仔细念过国语注音,原本以为,国语只要能沟通就好,何必咬文嚼字,怪别扭的。

谁知道,龙骏洋洋得意他说:“国语念得标准,代表一个人的气质,而且多少会令人误以为是名流之士。”

唉,台湾人,说什么国语,台语不是很好吗?不但本土,而且骂起人来,顺口又有气势。下次选总统时,一定要投给民进党,省得大家为念国语,一天到晚咬破舌头。

她心里虽这么想,面对龙骏那双紧迫盯人的鹰眼,实在教她丝毫不能松懈,虽然他没骂她,但只要她一念错,他就会板起一副扑克牌脸,冷冷他说:“重念。”真想用电击棒电他,看他还敢不敢那么神气,这样的念头在她心里盘旋着,久久不能散去。

中午吃饭时间,龙骏叫人送来两个便当,雪纷总算能稍稍休息一下,他们坐在餐桌旁,一打开便当盒,她的眼珠差点掉出来,太豪华了,从没见过便当也能有如此菜色,一碗白饭,一只炸鸡腿,一条糖醋鱼,一份脆炸大虾,一份炒青菜,一碗蟹肉烩鱼翅,一块巧克力甜糕,另附一杯冰咖啡。

本来毫无食欲的她,现在已垂涎三尺,用力扒开筷子,虎视耽此地盯着美食。

“吃啊!”他边吃边说。

“嗯!”她点头卷起袖子,准备开动,却被他遏止“不准卷袖子。”

美食当前,不跟他计较,她乖乖地卷下袖子,然后,如饿鬼出笼般地开动,动作之快,就像有十几只手夹着不同的菜,拼命往嘴里送。

他原本想纠正她的姿势,想一想,算了,待课程到了再教她吧!看她吃得津律有味,他也乐得食欲大开。

她进攻到一半,突然,冒出一句,“哇拷!鸡腿没熟,真他妈的!”

这句话像一桶冰水,淋了龙骏全身,他眯着眼,翘起一边嘴角说:“不准说脏话。”早知这就请她吃荷包蛋,看她还敢不敢说脏话。

又不是故意的,只是纤解一下情绪而已,那么凶干么?

她敢怒不敢言,继续进攻则的菜肴。

饼了一会儿,她突然站起,拿着吃剩的便当,往门外跑,龙骏赶紧追了出去,原来她将吃剩的饭菜拿给皮皮吃,还傻傻地跟他说:“好料的哩!快吃,别浪费了。”

她还真会废物利用,龙骏蹲在她旁边模着皮皮的头说:“我一向没喂它吃中餐的习惯。”

“是吗?不过它好像很饿。”

他看了看她,帮她取下头上那朵红花。

雪纷紧张地握紧电击棒,心想若他胆敢再往下模,一定电得他全身焦黑。

然而,他只是闻了闻花说:“这种塑胶的东西,配不上你。”他随手一扔,继续说道:“下午我带你去买衣服,顺便为你打扮打扮。”

“不要!”

“为什么?”他惊讶地道。

“我没钱。”

没想到她还挺有志气的嘛!他咯咯地笑着,“又没有要你付钱,那么紧张千么?”

她搔着头,笑得腼腆他说:“那不好意思啦!”

“只要你乖一点,这点小钱,算不了什么的。”他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糟了!敌人进攻,赶紧防卫,她笨手笨脚地拿出电击棒,往旁边一击。

电光火石间,只听见皮皮一声惨叫,而龙骏早已进屋去。她怀着怜悯的眼神看着皮皮,点头如捣蒜地跟它道歉,而它则委屈地趴在狗屋内,用极度愤怒的眼神看着她,一副别再靠近他的样子。

龙骏开着他那台白色宾士六百,载着雪纷往忠孝东路驶去。

首先,他们来到一间高级美发院,有专门的包厢及专业的美发师为她做造型,依照龙骏的要求,将她一头红发染成黑褐色,再,“上美发师的巧手,为她上了一些卷子,又是染料又是药水的,熏得她迷迷糊糊地任人宰割。

实际上,她是被这家店的排场及龙骏的大方吓到,就连作梦也不敢有这种奢望,更何况置身于此,她陶醉得像在品尝美酒似的,一杯接一杯,整个人轻得犹如一片羽毛。

终于大功告成,她望着镜子中的自己,一头乌黑亮丽的秀发在银光灯底下闪闪发亮,果然出自名师,漂亮得令她觉得有点陌生,但再往下一看,阿婆级的洋装显得超级格格不入,就连美发师也觉得好笑。

接着,龙骏载她赶往天母,开始寻找大方又漂亮的衣服,一间挑过一间,一件买过一件,车子整个后座一下子就堆满了一袋袋的衣服。帽子及饰物。

她开始有点感动,从没有一位男人对她如此大方。她坐在车内,静静地看着他侧面的剪影,龙骏的五官分明,黑褐的双眸,高鼻梁,丰厚性感的双唇,勾画出一副英俊粗旷的脸庞,而他钢铁般的胸膛将西装撑得又挺又直,一条极富艺术气息的领带,衬托出他迷人的气质,像香水般地弥漫在她四周,紧紧地包围着她。

这是她第一次仔细端详着他,却觉得两颊发烫,平常高做的她,现在就像一只惹人怜爱的小猫,蜷在车子的沙发椅上,将脚轻轻地抬上椅子,专注地看着他。

突然,他大喝一声,“别把你的脚踩在椅子上。”

匡!这句话如一把五百公吨的槌子,狠狠地敲在她的头上,算她白痴,不该将刽子手误以为是白马王子,她放下了脚,撇过头去,望着车窗外的街景。

两个人影闪过车身,她大喊,“龙骏,是士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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