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在设定本书时就想着,这大概不是一个讨喜的题材。
柳家最小的女儿清秋,有着徘徊于女孩与女人之间的矛盾。迟疑,表面上拥有谁也无法匹敌的勇气,其实在没有承诺的爱情面前仍旧懦弱,像是包裹着一层薄薄糖衣的不明物体,只有外表那层是甜美的,内。心其实也千回百转,复杂得很。说实在的,我很喜欢清秋,一个既坦率又复杂的女子。
至于男主角,则因为拥有自我的伤口,反倒成为容易伤人的一方,粗鲁的抗拒所有接近。现实生活里有很多这样的人,有自觉或没自觉的,为了保护自己,不顾一切的伤害别人。
这样的爱情需要付出多少勇气?更何况那些情意已经埋藏了许多年,那些缥缈的芬芳是否能酿成一坛名为爱情的美酒?
<长干恋系列》最后一卷,写的是柳家小妹与那个之前几乎不见踪影的冷大哥,两人之间年纪上的差距,让他在她还借借懂懂的时刻,就已经许诺与爱恋过。除了年龄,他们之间还横亘了太多过去。
我倒是认为,这是现代许多男女的通病,迫切而急于去占有,对于那些自己来不及参与的过去,要求彻底而全盘的否定,要对方违背那些承诺,许诺一些更新的海誓山盟。
凌玉近来看了高桥留美子老师的作品——《相聚一刻》里,最后五代决心娶年轻寡妇响子,他来到响子亡失的坟前说道:“忘记与否,其实并不重要,因为你早已经成为响子内心的一部分。第一次遇到响子时,你就已经在她心中,我就是爱上那样的响子。我要连你一起,把响子娶回家。”
爱一个人的现在,并不必否定他的过去,不是吗?我想表达的,只是这样的一种情绪。
近好忙啊!忙得像个陀螺,转来转去老停不下来。常常一觉醒来仍旧睡眼朦胧,瞪着天花板把自己一天的行程想过,然后不甘愿的舍弃心爱的被窝。每次经过市民大道,老是妄想着要找一天假日,溜着直排轮鞋一路到底,溜得累了再坐公车回家。
然而,身边的事情总是一件接着一件,直排轮鞋早就注定了生锈的命运,连市民大道都变得坑坑洞洞,每次坐计程车经过,我都会对着路面叹气,这个简单的妄想还是没有实现的机会。
其实凌玉忙归忙,这段时间也抽空去参加某个签名会,遇见了不少好玩的事情,拿出来跟读者宝宝们说说。
那时兴匆匆的打电话前去询问,与店里的小姐聊得开心了,末了要挂电话时,对方关心的补上一句,“你还是早些来排队比较好,这样较有可能领到下午茶的招待券。”
凌玉小心翼翼的问:“早些来是指多早?”
只听见小姐笑得很开心,“已经有人放话要早上六点来排队了,你心里有数了吗?”
凌玉在电话的另一头点头如持蒜,调好闹钟后早早上床养精蓄锐。领签名会招待券当天,天边曙色未褪的清晨六点左右,就只见凌玉一人左手提着早餐。右手拿着报纸,一头雾水的站在漫画屋前。别说是“传说中”六点就放活要来排队的人,整条街没有半个人影,连跑过的流浪狗都用嘲笑的眼神看着我,秋风吹落些许落叶,整个情况怎是凄凉两字可形容的。
凌玉一边呜咽着被漫画屋的小姐欺骗,一边还是乖乖坐在店门口,等了半小时左右,前来排队的人逐渐聚集,那景象也变得热闹。想来会这么早来排队等着领签名牌的人多少都有些疯狂,除了凌玉这个临时插花的画迷,其他的人似乎都是相互熟识的会家子。
排队时有人开始拿出成套的炭笔、粉彩等等,把近期自己的画作与他人交换传阅、讨论,偶尔听旁人的意见加添几笔,有人忙着在别人手上画可爱的乌龟,还有人问着割网点的技巧。我不会画画,老实说连条线都画不直,但是那种热闹的感觉让我迷恋,不由自主的想起在学校时,朋友间交换文稿讨论的热烈情况。
我想,能够为一件事情疯狂,努力的付出,其实是很愉快而享受的事情。尤其是这样的聚会,大家拥有同样的狂热,并没有利害与比较的问题,反倒显得纯粹而美好,愈是年轻时候的执著,沉淀出来的坚持也就愈是纯净。这么一个签名会,我所得到的影响,比当初所能想象的还要多。
啊?读者宝宝问什么?
怎么凌玉一直喊忙,还有时间去参加签名会?
呢,这个嘛……这个嘛……
容凌玉擦擦冷汗。别这么不通人情嘛!好歹人家在年底前乖乖的交出《长于恋系列>最后一卷,在九七年把这个系列完结了。我很乖啊,这段时间没有偷懒也没有溜出去写别的东西。
终于,又是新的一年,盼各位读者宝宝都过得好。写故事的继续写,看故事的继续看,大家各自加油嗲!
又及,终于听了朋友的话去申请了一个网路帐号,有上网路的读者宝宝要是想写信给凌玉,寄到:lieyu007@ms19.hinet.net就行了,不论褒贬,在下接招便是。
这篇序詹姊要得突然,凌玉含泪抛下宝贝电毯,是冒着寒流出去申请帐号的,想来还是躲不过,终究被寒流扫到了。也提醒各位读者宝宝,在这漫长的冬季里多穿几件厚衣服。咱们下本书再见;Bye-Bye。
第一章
夏季的风在巷弄里流转,吹拂过每一栋平房的红砖墙、青瓦檐,墙上的长春藤跟午后的阳光嫁戏着,青翠的女敕叶在墙头摆动着。巷道里没有奔腾疾驶的车辆,只有孩子们喧闹的嘈杂声点缀其间。
斑大的玉兰树生长在冷家的庭院里,宽而青翠的叶子往下探看,浓密的枝叶提供了绿荫与隐密性,偶尔几朵盛开的玉兰花随风飘坠,落在树下那两个相拥的年轻男女身上。
女孩白衣黑裙,年轻的脸庞清秀淡雅,正透露出羞怯的红晕,她低着头,贝齿轻咬着下唇。
“静萱,不要害羞,看着我。”年轻男子诱哄着,高而瘦的身于拥抱着怀里的女友,男性的嗓音虽然低沉,却有着温柔与紧张。
上了大学之后,他的一切蜕变成为一个彻底的男人,年轻的脸庞上深刻的五官俊朗出色,那双黑得犹如子夜天空的眸子令人印象深刻,透露出他坚毅而有些固执的性格。
“会有人的。’女孩眨眨眼睛.有些紧张的抓着他的衣襟。
“他们都出去了。”他低下头,尝试性的轻触她柔软而香甜的唇,年轻的身躯有着深深的撼动。
这不是他的初吻,但是那种温柔的情绪牵动了他的心。他是真的喜爱这个羞怯的女孩,过去那些短暂的交往都像是儿戏,在她面前,他感受到那种今生无悔的珍爱,像是用尽所有的生命,也不愿让她掉一滴泪,这一辈子拥有她就足够了。
只是,这么早就许诺一辈子,是不是嫌太早了些?
静萱的唇柔软而芬芳,几下的轻触让他心神荡漾,两人的脸都涨得通红,他是因为莫名的激动,而她则是因为初探男女的羞怯。
“现在天还亮着,会有人看到的。”她不安的说,修长纤细的身躯颤抖着。
她来过他家好几次,只记得他有三个弟弟,还有一对恩爱的父母,两人几乎窃取不到什么独处的时间,一家四个兄弟都俊帅优秀,门口不时有青春正茂的女孩来探头探脑。只是这个下午,他家意外的空无一人,年轻的情侣来到玉兰树下,虔诚而专心的交换一个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