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动,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个“凯迪拉克”。
也许,把它收起来比较好,免得影响我的情绪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赌气一般,不愿再想起那个男人,我抓起“凯迪拉克”想丢掉,手却停在垃圾桶上方,迟迟不动。
我叹口气,打开衣橱,顺手往里一掷,让角落将它吞没,眼不见为净。
阿Q的我。
车车车!写到车就会想到凯迪拉克,想到凯迪拉克就会想到他!算了,删掉!
我有气无力地盯着仅剩“第一章”三个字的萤幕,这是辛苦了一天的后果?我挫败地用力捶了下键盘,欲哭无泪,删光光了,这个故事还有戏唱吗?看来,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是写不起来了。
谁来告诉我,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该怎么写?
第二章
中午十二点,起床时间。
今天是月初一号,租书店老板娘的租书排行统计表,准时会在正午十二点贴在店里,我心里惦记着这事,起床后,胡乱吃了碗泡面就出门去了。
“雅雁呀!我才在想,好久没见到你了。就知道你今天一定会出现。”老板娘见了我咯咯直笑,正午刚过,今天又不是周末假日,店里也没客人,她兴高采烈地扬起高八度的音,朝我唤着。
之所以许久没出现,是因为预会的租金直逼向零,我最近刚缴了保险费,苦哈哈的,所以减少上门次数;一旦见了老板娘的面,就代表又得掏出另一张紫色大钞,理所当然,我到了最后关头才会上门。
“上时期刚交稿,最近才有空出来看看。”我应酬式地笑笑。
统计表对读者来说,是个租书参考,对我而言,则是市场倾向的参考指标。然而,如果她把统计表贴在门口,我站在门外偷看几眼就跑,上门次数会更少,贴在里面,一进来就非租书不可了。这个老板娘真精,不愧是作生意的。
我的眼睛直盯着统计表,拿出笔,记下上头的几个书名与作者。
“雅雁啊!我真不懂,你怎么会拿自己的名字当作小说里的男主角?林雅彦一点也不像你,你清清秀秀,话又少,比较像环秋啦!”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穿的一样破料才是像的地方吧?我心里嘀咕着,表面陪笑首:“我喜欢‘林雅彦’这个名字,很好看也很好听。”小说里的名字,好看最重要,好听则其次。
“可是喔!我觉得你本名比较好看哩!凌雅雁,哪里像那个满嘴胡说八道的二百五林雅彦?其实,你不会用本名来写个漂亮的女主角,也比‘凌尘’好听多了,我一定帮你推销,让你下次上榜。”老板娘很热心,自从上个月月初,我交给她一本《江湖歪传》签名书后,我久没来店里,她忙着一古脑儿对我倾倒她的意见。
我知道她对《爱你不关你的事》的评价校高,因为是较正统的爱情故事,我甚至可以想象她在读《江湖歪传》时的皱眉表情。
“不用了啦!老板娘,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作者,不然,我以后不敢穿这样来你店里。”我指指运动裤和拖鞋。
用本名写书?怎么可能?我还想过清静的日子哩。
“不会啦!现在没人,我才敢这么大声的,我没说给人知道啦!”老板娘一副很义气的模样。
突然,她又降低声音,一脸诚恳的道:“雅雁呀!你要加点油写喔,像是《江湖歪传》那种故事,还是少写啦!那本男女主角有够乱来,我看都看不懂。不过我儿子说是好看啦!大概是他也爱玩电玩吧!可是喔,你出书太慢,写的……也不是不好啦!像是之前的故事都不错,就是有点点难懂而已,可是隔太久了,读者也会忘记,现在虽然有快一点点,可是喔,不是很‘爱情’的故事,读者比较不爱看啦!我说实话,你不要介意喔。”
“不会不会,你可以多说一点。”我微笑着。她说的没错,很接近市场反应,跟读者或是编辑所给我的讯息差不多。
“大概就是这样,所以你比较少上榜。”老板娘一脸抱歉。
又不是她的错!我差点憋出笑,我是根本没上过榜,老板娘说的可真委婉,我不是出名的作者,这是事实,没什么好避讳的。
挑了几本榜上有名的书,我又给了她一张紫色钞票。
老板娘收了钱,突然一脸神秘地朝我挤眉弄眼:“这样好了,连锁店的那张排行表全台湾都一样,我没办法改,可是我店里的这张,可以叫我儿子帮忙改一改,他会改程式的,你看你要第几名?下个月就帮你弄上去。”
“不必了,谢谢你。”我哭笑不得,作这个假,能有多大帮助?
“真的不要啊?我儿子看了《江湖歪传》上面的签名,还直问我写书的是谁?他说,你写得很好笑,他想看看作者是不是像那个女主角秦爱妮。我告诉他一点也不像,作者很淑女的,一点也不三八。”老板娘用很欣赏的眼光看着我。
我的胃酸立刻暴涨三倍,气岔的差点内伤。人不可貌相,就连狗也是,会咬人的狗是不会叫的,她不晓得吗?
“谢谢。”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有点气虚。
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的脸突然发亮:“对了,我儿子今天放假回来耶!要不要我介绍给你认识?你们还没见过面对吧?我儿子不错的,聪明又会读书,在军中也操得很健康……你今年几岁?”
后来,我几乎可以说是落荒而逃,一路滚出那间书店。
单身真的是种严重公害,再次得证。只要有机会,我身边的人大概都不会放过作媒的机会,甚至,有时我会很坏心地想:会不会是已婚者看不惯单身者过分逍遥,所以拼了命也要拉对方一起死?
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好,谁也别想改变!
我又转念:同时用“凌雅雁”和“凌尘”二个身份与人来往,不管亲近与否,是不是多多少少会因而受到一些不预期或不必要的影响?不论是真实生活,或者写作方向?
我渴望获得一些不同来源的读者反应,但同时必须付出一些个人私密作为交换的报酬,我受得了吗?读者的反就,真的全是我想要的?而利益交换之后,得失之间,孰轻孰重?
我踢着脚下的石头,又开始胡思乱想。
夜路走多了会碰到鬼,洗澡洗多了会碰到停水,这话不知是谁说的,但肯定是某个懒得洗澡的家伙掰出来的。
但我晓得这可不是说假的,所以,自从成了个窝在家里的“坐家”之后,我比以前安分了许多,也让我妈少白了几根头发。
可是,偶尔一次的月兑轨,小小一次的使坏,也不至于这么倒楣,倒楣到出门几步就能感受到祸从天降的威力吧?
一辆很眼熟的黑色长型房车,停在我住处附近,不知是什么牌子。
我不认得的车何其多,往昔,我会直觉以为是宾士,但那是一辆没了商标的车,又长的一脸凯迪拉克样,全世界大概仅此一辆吧?
玻璃虽然黑,隐约可以看出车内是空的。我机警地四顾周围,没看到什么人,有些安心,与……失望。我随即自嘲着,即使车主出现又如何?送我“凯迪拉克”的男人又不是他!
瞬间的放松又让我失去片刻的警觉。
“很美丽的车,对不对?”一个很美丽的声音,像是呢喃一首很美丽的诗,淡淡如絮,柔抚着我的耳膜。
短暂的惊吓与一阵虚心,我如遭电击般转身,接着上,一个淡紫色的身影熨温了我的视线,连后的阴郁天空也因着她的映照而亮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