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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变 第1页

作者:梁凤仪

楔子

伸手推开重重的柚木双门,呈现在眼前的就是段氏食品企业的主席室。

我稳步走进去,让双门在我背后敞开着。

没有我的示意,连两位最得力的助理米高福特与周钰城,亦在办公室门口止了步。他们是懂规矩的。

主席室宽敞至极,先是一个八百多尺的会客厅。—色墨绿真皮沙发配衬深咖啡柚木家俬,英国十九世纪款式,订购自伦敦的Harrods。全部坐落在乳白色的纯羊毛地毡之上。

会客厅尽头,又是一扇双掩的柚木门,带至主席办公室。触眼就是那张乔治六世年代。邱吉尔曾用过,自英国拍卖行以四万八千镑投得的书桌。

英国佬用过的一床一席,一杯一垫,在加拿大人眼中都额外价值连城。故此,我并没有坚持要把办公室装修成故宫博物院似的。

这叫入乡随俗。

书桌上放了以我为封面的加拿大通国风行的财经杂志,题目是:

《四十四岁的香港家庭主妇摇身变成加国企业巨子,她的眼中心上除了名利,还有什么?》

答案是:没有。

我拉开椅子,缓缓地坐下来,抬眼直望,连穿两扇高大宏伟的房门,还能遥见我的两位助手,恭谨地在等着我签完一份紧急文件,就启程飞往满地可,参加文化部部长举行的晚宴。座上嘉宾包括莫朗尼总理。其他客人的身分,当然等级齐量,非富则贵。

我把文件翻几翻,签了字,按动请秘书进来的电铃。

夏利嘉福,我的男秘书,就恭恭敬敬地走进来,接过了我签妥的文件,再温文而喜悦地说:“交易所刚收市,今天段氏股票又连升三个价位,明天是周末,暗盘以三元八角在活动。”

我点点头,礼貌地说:“谢谢!请备车!”

自温哥华飞满地可,航程只不过四个多钟头。

我把身边的那两个头等座位包下来,独坐。让随行下属隔几行坐在后头。

除非有事跟他们相议,否则,我对下属保持一段颇为遥远的距离。

谤本上,我与任何人都保持距离。

自从段氏食品企业在温哥华创立,以至出品风行北美,访问我的传媒不断。

其中,加拿大最负盛名的专栏作家莲黛史丹福,在访问我之后,曾寄来一张短柬,写道:“我们全知道你的过去,也知道你的昨日造就了你的今日。可想而知,你的今天必会孕育你的明天,可否在不久将来再给我作另一个访问,让我们有机会探索明天?”

明天?我的明天当然必须更胜今天!可是,群众的明天,我并不太关心,除非他们的明天对我构成影响力,始当别论!

昨天,今天,明天。我苦笑。

我从机窗外望出去,浮云片片,眼前是一片的白,脑海里欲颠覆翻腾着,五彩缤纷,风起云涌,太多太多的旧事了。

第一章

很久很久以前……

我自十二岁开始,每逢月事,就定必要抱着肚子痛那三五天。像有柄小刀在月复下穿来插去,让我叫苦连天。

最严重的一次,竟在学校上课时,突然痛至满头大汗,俄顷,就晕倒在地。

醒来已躺在家中床上,房间内静默一片,母亲固然不在身旁,连跟我同房的妹妹,都不知跑到哪儿去。

我月复部仍隐隐作痛,整个人虚月兑得不能动。

那年,我大概十五岁吧,我已晓得自我安慰:“咬紧牙关,挨过两三天,就会没事人一样了!”

妹妹郁真比我幸运,她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每日都活泼健康,从没有受过这种女性独有的苦楚。

母亲曾对我说:“郁雯,你别大惊小敝的,将来结婚生子之后,就不必受这番煎熬了!”

可是,我现在何只结了婚,连女儿都十五岁了,每个月还是老样子!

命生不辰,奈何!

真不想爬起床,实在腰酸骨痹兼肚痛,要是职业女性,还能请那么一两天病假,哪个上司会不明白做女人的苦处?

然而,当上司是自己的家人时,可又当作别论。

我习惯不用闹钟,因为锦昌被它一闹醒了,便无法再入睡。而我又得比他早起个半小时。平日我肚子里像安装了闹钟似的,每到早上六时,就晓得催我起床。这叫习惯成自然。

今天大概是肚子因月事而胀痛,竟然失灵,一直昏昏沉沉睡至六时四十分,才惊醒过来。

我慌忙冲进厨房去,煮粥是来不及的了,烧碗面也得配菜切肉,于是我从冰箱中翻出了三块剩下的面包,放进多士炉内烤热了,涂上牛油,再煎几只“荷包”蛋,也就能交差了!

只供锦昌与沛沛两父女用应该是足够的。母亲通常不会早起!

谈起他们两父女真好笑!何只长相一模一样,连个性和生活习惯都无异。我对他们,自是无分彼此地爱着,深深地爱着。

每天我都得站在他们的床前,三催四请,力竭声嘶地拼命要他们起床,气极之余会得会心微笑,真是的,连这赖床的毛病都同出一辙!

早餐桌前,沛沛托着腮帮发她的小姐脾气,把那碟多土鸡蛋推得远远。

锦昌最心疼女儿,一看她的表情,就怪罪于我:“为什么不煮粥?”

“迟了!今天我起得不够早!”

“昨天晚上就应该熬一锅,早上放入微波炉热了便成!”

我原本要解释,昨天晚上家务直把我拖至十时多,平日如此劳累,也吃不消,到底是四十开外的人了,何况……

何必多说话呢?夫妻上头,一两句责备的说话还能认真?

大家又都是为着女儿开心!

锦昌一边换西服,一边认真地对我说:“我看你就别胡乱逞强,在家里一把抓,也不外乎省那二三千元,你少穿件衣服,不是一条数了!跋快去申请个菲佣是正经,免得沛沛有一餐没一餐的,人不知瘦了多少?”

我的肚子仍在隐隐作痛,像把刀子一下一下地戳下来,不只月复部,连整个胸腔都翳痛,不知何解?

一年多前,女佣彩姐决定告老归田,一应家务就落在我肩上。彩姐其实是不必退休回乡的,才六十多一点,在女佣行业上仍能算得上黄金时代,只是她跟母亲一直相处不来。

三朝两日,家中的两个老人就起冲突,母亲不知吵了多少次,磨着要我把她辞退,连独居的妹妹郁真,都打电话来跟我说:“姐姐,你好歹解决了彩姐的事好不好?免得母亲不住摇电话到我办公室来吐苦水!我这儿是要交差揾食的!”

妹妹不错是脾气大一点,但她能在大学毕业后,一考上政府政务官的职位,十年内就扶摇直上,今天当上移民局的副处长,岂是容易的事,必是认真地工作,一丝不苟所致,难怪她的精神额外紧张!

总之,彩姐在王家多年,真是有利有弊,利当然是助我一臂之力,把家弄得井井有条。另一方面,多个人多个鬼,多个女人尤其家无宁日,单是处理她跟母亲的争执,就虚耗极大精神。

彩姐也深知长此以往,不是办法,因此趁她侄子在乡成婚,就决定辞职,回老家去安享晚年。

到底是多年宾主,我心上甚是舍不得,只是不敢强留,更怕惹母亲不快,于是暗地里塞了一条三两重的足金颈链给彩姐,就送她上道了。

锦昌在本城著名的永成建筑公司任工程管理部经理,月薪四万多元,还有外快。房子又是在他出身后不久就买下来的,连房租都不需负担。故此家境不算差了,雇用一个女佣,当然不成问题,只是……

我对锦昌说:“妈不大喜欢菲佣,她不懂英文,鸡同鸭讲,误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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