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柏文算是很勤力读书,用以补救他的不足天分,成绩总还能维持中庸。待人接物,温和不失,属于不会开罪人,也不会叫人记得的那一种。中学毕业后,袁柏文嫁到加拿大的姐姐把他申请去了,就在多伦多工作,熬到今天大概可以有资格维持一个中等小家庭。
到了这个时候,杜懿翎就告诉他自己爱着这么个袁柏文十多年?
“我在多伦多逗留过两天,见着他,可总提不起勇气。袁柏文告诉我,他过些时会来纽约看你,你们是好朋友嘛!”
当然,子明和佰文是好朋友。
当子明踏着油门,把车子驶向希尔顿酒店时,脑子里一片浑噩,他竭力在思考中三时的袁柏文和杜懿翎,甚至乎自己……子明有点啼笑皆非。
车子停在希尔顿酒店门口。
“明天还有时间跟我吃午饭吗?”子明把头伸出车窗外问。
“看看吧!我再给你电话。”杜懿翎回头向他笑笑。“明早我还得去Tiffany买点小首饰。”
写于一九七五年初夏美国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