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我知道有一家餐厅菜色不错,不过离这里远一点,大概要走十五分钟的路程,我常常自己散步到那边吃饭,你要不要试试?”霜哲伟沉思了一会儿,态度自然地说。
金薇亚当然对这样的提议,充满兴趣。
华灯初上,夜光如昼,两个人一前一后走在人潮拥挤的街头时,金薇亚才惊觉外表斯文秀气的霜哲伟,在人群中,竟是那么的孤傲与落落寡欢。
“你觉不觉得奇怪,社会上有些人,成天吃饱了没事,就打扮得花枝招展,在街头闲逛,真是浪费生命,那些人看起来大多两眼空洞、目光无神,简直就是行尸走肉,为什么他们不好好规划人生,找些有意义的事情做呢?”
“也许他们只是很单纯地把逛街色作一种休闲方式吧!”金薇亚努力让脸上的笑容维持在不尴尬的状态,虽然她被霜哲伟的话,隐约刺了一下,但回头一想,霜哲伟又不知道她平常没事也爱逛街,因此这些话,铁定不是针对她个人,她又何必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自寻烦恼呢?
“可是根据我的观察,逛街似乎达不到休闲的效果。”
“那要怎样才能达到休闲效果?”
“看书或运动。看书能让精神充实,运动可以锻练身体,放松压力。”
“可是住在都市里,很难找到运动的空间……”
“说的也是,都市文明的拥挤与污染,很容易使人心腐败堕落,你想不想离开都市,偶尔到乡间看看秋天的芦苇?”
“好啊!到那里去?”
“到嘉义去!我小时候住饼的地方,那里马路边的水沟旁,常常有野生的芦苇……”
就这样,于是在某一个晚秋的假日里,金薇亚随着霜哲玮,驱车前往嘉义市。嘉义对金薇亚而言,是个陌生的地方,然而这件事情的本身,就金薇亚看来,是多么浪漫温馨——男人带着他倾慕的女人,回到儿时的故乡,着那童年熟悉的芦苇花,开在秋天的马路旁……
金薇亚陶醉在这深情浪漫的幻想中,可是这一路上,从台中到嘉义,霜哲伟并不多话。他只是专注于开车,那种神情和专注于计算机屏幕,几乎没有两样。金薇亚不习惯这种沉默的气氛,她的眼屠常常偷瞄着霜哲伟,霜哲伟脸上的表情却非常沉静安然,他完全浸婬在这种无言的旅途中,享受着人我两忘的相处哲学,看他的模样是那么容易沉醉,境界是那么高深难测,使得金薇亚也小心翼翼,不敢随意开口惊扰他。
偶尔,当霜哲伟开口说话、发表感触时,金薇亚总是松了一口气,虽然她急于想附和,或参予讨论,但是霜何伟的话题,却让她插不上嘴。霜哲伟要不就是分析计算机科技的展望与前途,要不就是批评时政,或议论社会的种种矛盾现象,碰巧这些都不是金薇亚精通的谈天资料。虽然如此,金薇亚还是努力说些话,让自己着起来像个有见识的新女性,即使她所能做的,只是把霜哲伟的意见,重新用自己的话陈述一遍,因此她不知不觉里,老是重复着相同一句开场白:“哦!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
“薇亚,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所以我希望你有空的时候,要多看点书,最好能养成阅读的习惯……”最后霜哲伟语重心长地说。
“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凡事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金薇亚不由自主地回答。
霜哲伟终于把车停泊下来,他领着金薇亚穿过拥挤的市集,走进一条弯曲狭长的窄巷里,那窄巷两旁,尽是简陋陈旧的屋舍,窄巷中还有窄巷,屋舍同样是钉钉补补、拼拼凑凑的。金薇亚着见有一户人家门前,破藤椅上坐着目光呆滞的老人,老人穿着泛黄的汗衫,和洗薄了的宽松睡裤,脸上的皱纹像是用刀刻划上去的,岁月的风霜在他的沉思中静止着,宇宙的光阴和他的视野一起遗失了:金薇亚以为老人是睡着的,但走近了着,才发觉,那厚重的眼袋中,里藏着一双醒着的眼睛。
“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是你小时候曾经住饼的地方吧?”
“这里就是眷村,听过吧?看见这些人没有,他们是一堆烂肉,活着只是在等死罢了!我在这里住饼,太了解这些人了……”
霜哲伟冷漠调侃的语气,让金薇亚打从脚底冒起一阵不自在,她仓惶地把眼睛转开,怕那老人其实是听得儿的,虽然她不了解眷村,但是霜哲伟的话,在她听起来是那么样的恶毒!她不能了解:为什么霜哲伟要如此无情地批评自己曾经住饼的地方?为什么有这么多愤世嫉俗的情绪?
就金薇亚所知,社会上大部分的人都在致力于包装自己,塑造自己的形象,对于自己的过去出身,总要把那不好的部分忽略掉或极力隐瞒,若是不小心被人发现了真相,也要装出满月复委屈的样子,想办法说个谎掩饰过去。至于那发觉真相的人,也会将心比心,懂得体贴别人的苦衷,凡事点到为止,不必深究,大家心照不宣,所谓“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不是社会上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吗?为什么霜哲伟孤傲的眼里,彷佛没有这个游戏规则的存在,她揪了霜哲伟一眼,只见霜哲伟一脸冷漠,完全没有感受到金薇亚的担忧。
“我们为什么要来这里?不是说来看秋天的芦苇吗?”金薇亚试图转移话题。
“没什么:只是刚好经过这里,顺便带你来参观一下,让你见识见识人间的活墓园……”霜哲伟忽然笑着说。
金薇亚听见霜哲伟讲话那么诡异辛辣,心底忽然有股莫名的畏惧。
幸好不久之后,他们离开了眷村,霜哲伟的话题才开始多了起来。当他们来到郊区,着见山沟旁的芦苇花飘白的时候,霜哲伟一反平常的深沉,忽然变得像个小男孩一般,眼里闪动着稚气的光彩,脸上浮现难得一见的开朗笑容,他对金薇亚诉说童年孤苦的岁月,回忆曾经独自骑着却踏车,来到山沟前看煎苇花的故事。说着说着,他淘气地跳下山沟,采了一把野生的芦苇花,送给金薇亚,金薇亚感动地握着那把芦苇花,陪霜哲伟站在沟堤上,眺望白云远方。
“薇亚,你对末来有什么规划?”
“我?我想的不多,也许先找个稳定的工作再说吧:你呢?你有什么梦想:“
“过两年,我打算出国丢念博士,目前的工作也许只是过渡期……”霜哲伟讲起他的梦想时,脸上浮现坚毅执着的神情。金薇亚觉得霜哲伟的话,不是说给她听的,他只是在对芦苇花说话。
“我曾经有过一个梦想,想去日本学服装设计……”金薇亚说这话,只是想凑趣,她的声调既不执着,也没有任何自信。
“服装设计?你是说学做衣服?又不是做和服,为什么要去日本学?国内不是有很多缝纫教室……”霜哲伟一脸纳闷。
对于霜哲伟的疑惑,金薇亚无言以对,她只觉得怔忡不安与难堪,是啊!她很少意会到自己的梦想是多么渺小,她一向只想到眼前的事情——想着爱情,想着生活,想着如何变成衣着光鲜、意气风发的美丽女强人。她从媒体信息的大海中,努力拼凑出自己所要认同的价值观,构筑自己的生活形象,但有时候她不得不感到挫折,不得不羞愧,因为她发觉自己身上有着和美丽女强人格格不入的劣根性——她喜欢烹饪、喜欢缝纫、喜欢打毛衣。更可耻的是,虽然她鄙视传统女性的附庸角色,认同现代女性应该从男人的奴役梦里觉醒,追求平权与独立自主,但是潜意识里,她对爱情婚姻的渴望程度,依旧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