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至此,叶锦娘苦笑了一下,望着自己仍旧酸痛不已的腿,深深叹了一口气,只走了这点路,便酸痛得不行,看来她永远也当不得正常人了。对正常人最最容易不过的事,对她来说却是奢望啊!
☆
叶锦娘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抱着换下的脏衣物,慢慢地走到井边,见有人正在井边提水,却是认识的。
“叶姑娘,又来洗衣服啊?”孟新笑着打招呼。
“是啊。”叶锦娘点头笑了笑,“这是给厨房提的水吧?”
孟新点头,“时辰不早,该准备晚膳了!”孟新是厨房的帮工,因提水时见过叶锦娘几次便认识了,知晓她是三小姐请来裁做嫁衣的。
叶锦娘虽腿有残疾,却气质温婉,轻语淡笑,无形中便让人多亲近几分,庄内认识她的下人都挺愿意与她说话的,连管家那般冷硬势利的人,看到叶锦娘时也是客客气气。
孟新提完水后,又热心地帮叶锦娘提了两大木盆的水才离开。叶锦娘道了谢,便坐在石凳上俯搓起衣服。她虽是三小姐请来刺绣的,但身份上与庄里的仆人并无差别,自然也不会像主人那样有专人负责清洗衣物。
正常来说,她该提水回去洗的,毕竟是女儿家的衣裳,虽然只是外衣却也不妥的,只因她的腿疾,提一桶水要走上许久,思前想后,便也顾不得女儿家的矜持了。
“渴死我了!”突然有人大叫。
正在洗衣的叶锦娘吓了一跳,惊惶地抬头一看,竟是一年轻男子,满头大汗地扑到井边,三两下便由井里提出一桶水,接着整个脑袋都钻进木桶里,“咕噜咕噜”地喝个够。
“二弟,这般毛毛躁躁,也不怕让时公子看了笑话!”天盟山庄的大公子拐过回廊,正巧看到男子以衣袖擦嘴巴的样子,无奈地摇摇头。他身后走过来一男一女,男的一袭白衣似雪,相貌清俊,眸光雪亮,只是神情略显得有些淡漠;女的漂亮娇艳,身上流露出一股娇气——正是到天盟山庄做客的时长风与三小姐。
“大哥,我觉得二哥根本不是属虎的,该是属猪的才对呢!你瞧他那样子。”三小姐指着二哥娇笑道。
“二公子倒是个不拘小节之人。”时长风淡淡一笑道。
他们一行四人刚骑马回来,谁知刚到庄门,二公子便嚷嚷着渴死了,也不走正门,率先拐到后厨附近的水井边喝水,其他三人无奈,只得跟上。
三人说笑着走到了井台边。
“咦!锦娘,是你啊!”三小姐认出了她。
叶锦娘想站起请安,却因腿疾,又起得急了,“啊”的低吟一声,狼狈地滑坐在地上,地上皆是洗衣时泼出来的脏水。叶锦娘困窘地呆怔了一下,想着身旁正有人看着,脸“腾”的一下便红了。
眼角余光瞥到三小姐想伸手扶起她,却不知为何手伸到半空又缩回去了。
叶锦娘眼帘低垂,眸光复杂地变了变,深深吸一口气后,抓起旁边的拐杖,吃力地站起,抬头看向三小姐,微微扯出一丝温顺的笑容,身子略微福了福。
“给三小姐、大公子、二公子、时公子请安!”
叶锦娘没见过大公子与二公子,但听见适才他们的对话,却是猜得出的。
三小姐这才忙让她起身,“免了,别再跌倒了……对了,我的嫁衣绣得如何了?”
“女大不中留喔!”一旁的二公子笑嘻嘻地调侃了一句,惹得三小姐气呼呼地瞪了二哥一眼。
叶锦娘静静回道:“已经做好了,正想着拿去让小姐看看中不中意呢!”
“真的?那太好了!你一会儿拿到我房里去。”眼睛扫了一眼锦娘拄的拐杖,突然皱下眉,“呃!算了,我让秋雨去你那取吧!”
“是!”叶锦娘温顺地点了下头。
这时原本一脸淡漠的时长风却不易察觉地皱了下眉头,清亮漠然的眸光中多了一丝少有的兴味。
他记得她,她是那天清晨在后花园中见到的女子,朴实无华的蓝色衣裙,相貌一般,却有一种温婉宁静的气质。尤其是她微微一笑时,更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就像适才,原本在众人面前窘迫无措、狼狈至极,却只是淡淡扯动一下嘴角,扬起一抹笑意,便让情势逆转。只看得见一温婉娴静女子默默伫立,那溅了一身的脏污与拄着拐杖略微倾斜的身子都不算什么了。
这样气质不凡的女子竟只是个绣工,倒真是有些可惜了。若她也有一副自己妹妹时玉那般惊艳的容貌,怕是这世间无人能及了。
众人离开时,时长风由怀中取出一药瓶递给叶锦娘,“把伤口处理一下吧,别感染了。”
叶锦娘表情怔怔地接过,这才感觉到手臂处正火辣辣地痛着,原来刚才滑倒时无意间擦伤了,血迹从衣衫透了过来。
“时大哥还是这般慈悲心肠。”三小姐笑着说道。
时长风不置可否地淡淡一笑,眼中的嘲讽之色一闪而逝。暗自叹了口气,心想,这句话若是让他妹妹时玉知道了,非得笑到爬不起来不可。
慈悲吗?也只是对家人而已。表面看来,温文尔雅、清俊无俦,看似随意悠然,什么都无所谓,实际上却是冷心冷情、淡漠至极的一个人。
他之所以会出现在武林世家天盟山庄,纯属一场偶然。
那日,他在山间行走时,看到一浑身是血的男子躺在路边的草丛里,顺便给他喂了一颗护住心脉的灵药——时长风因为妹妹身体孱弱,所以身上经常带着从各处收集的灵丹妙药。而那颗恰巧保住男子性命的灵药,实际上却是时长风的妹妹吃过后无甚效果的东西,时长风觉得丢之可惜,才顺便给那幸运的男子服下的。他并无结识此人的心思,喂完药后,正想离开,却被一群突然出现的黑衣人拦住了,硬说他伤了他们的大公子。解释无用,以时长风随遇而安的性子,也没做什么挣扎,便随他们到了天盟山庄。过不久,受重伤的大公子终于清醒,还了时长风清白。
庄主见时长风气质高华,清俊无俦,非一般草莽之人,加之又救了他儿子的性命,便有了结交之心。而且见他受如此大的冤屈竟然不气不躁,拥有如此胸襟之人,着实不多,尤其还是年纪轻轻,更是赞赏不已。岂不知,这只是时长风冷漠性情使然,根本就未放在心上的东西,何气之有!
原想离开,奈何老庄主盛情挽留,直说参加完三小姐的婚礼后,再走不迟。时长风心想,天盟山庄乃武林世家,在江湖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爱女大婚,那么前来道贺之人,说不定会有医术不凡的奇人异士参加,兴许能遇到治妹妹病症之人,便留了下来。
至于他把伤药交于叶锦娘,与其说他慈善,不如说他对叶锦娘温婉的笑容起了一点点的兴趣,但那也只是一点点而已。
☆
你遇到过贼吗?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正安眠于睡榻之上。叶锦娘遇到了!于是,惊恐地睁大眼睛,下意识地尖叫时,呼救的嘴巴却被捂住了,黑暗中,一双清亮淡漠的眼眸映入眼中。
“嘘!别叫!有贼!”
叶锦娘惊恐的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与惊讶,贼不就是你吗?贼喊捉贼!她这里什么时候成贼窝了!
“人已经走了!”
捂住她嘴巴的手不知何时放了下来,叶锦娘怔怔地望着咫尺之间的黑亮眸光,早忘了呼救,鼻间甚至能感觉到那人带着酒气的炽热呼吸。
“你说天盟山庄这么大,贼怎么偏偏要往你这跑啊!”似笑非笑的语气,接着也不等叶锦娘回答便点了她的睡穴,飞身跃出了窗外,消失在寂静的深夜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