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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娇MODEL我的爱(港名:亲亲俏女郎) 第16页

作者:蓝雁沙

“荷西老兄,你没有任何毛病,也不可能成为同志的,你唯一的问题是——你太寂寞了,需要有人陪伴。”将最后一套长长的晨褛式洋装换上,苏迪缓缓地晃出更衣屏风,坐在高脚凳上让化妆师为她改变造型。

“或许吧,说来说去还真该怪你,不是说只是要去请你哥哥签字执行你妈妈的遗嘱而已吗?我放你一星期的假,你却给我耽搁了四个多月才回来,还加重了七磅!你难道忘了身体是模特儿吃饭的本钱,幸好在发表会前,你及时的减回原来的身材,否则压轴的新娘礼服就完蛋了!”

“我起先也以为只要几天就办得好的事,谁知道哥哥老是把我塞给明彦。”想起那个略显腼腆的年轻人,苏迪眼角立即浮满笑意,而这也没逃过荷西的眼睛。

“嘿,现在提起‘他’就会眉开眼笑?我记得当初某人哭得烯沥哗啦的,也不管三更半夜外面下著大雷雨;我被窝裹还有个我追了很久才上勾的性感女神,硬是要我在凄风苦雨的半夜去机场接她。一见面连招呼都不打,马上就哭得我全身都是泪痕鼻涕的,白白糟踢了我一件亚曼尼的衬衫,全都是为了“他”!”将苏迪腰际的浅苹果绿蝴蝶结扶正,荷西一本正经地椰愉著她。

“我哪有啊,你的衬衫是你带我去快餐店喝咖啡时,自己吃薯条不小心沾上番茄酱跟咖啡才毁掉的,怎能全赖在我头上啊?”僵直地站在那里,像木头女圭女圭般地任他们摆弄调整著姿势,苏迪嘴里也不闲著地反驳著他。

这模特儿的工作看似华丽风光,但事实上却是辛苦,且职业寿命短暂的如昙花一现。表面上她们披金戴银,永远走在时代尖端。但在这假象下面的是,为了凸显所展示的商品,她们必须忍受较常人更长时间的吹、整、染、烫头发,眉毛也随著流行趋势,忽而细如铅线,有时浓若卧蚕。甚至有些模特儿的眉早已因过度剃拔而秃掉了,只有求助整容外科,将头发移植到眉毛的位置,再定期修剪。

而更累人的是季节的颠覆,为了走在流行前一步,所以她们有时大夏天里著厚厚的皮草拍照,有时在冰天雪地裹衣衫单薄却要佯装愉快地摆著POSE。

拍照更是一大磨难,光是为了造型,她们就得在化妆间枯坐数小时,然后是发型,有时必须要一试再试,一改再改的前置作业,这些琐琐碎碎的杂事,是只见到幕前光鲜的一面的旁人所见不到的。

“嗯,你回来都已经大半个月了,难道气还没消?我倒是头一次听到这种鲜事,你那个宝贝哥哥竟然将所有的女朋友都叫[妹妹],难怪那个年轻人会搞不清楚情况。你也别再逞强了,明明喜欢他,何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天天在这裹隔著大半个地球跟他生闷气!”

圆圆的眼珠转啊转的,苏迪翘起了她可爱的小鼻子。

“我才不要这么容易就原谅他呢!”

“可是你这样整天想著他不累啊?人生苦短,有误会解释清楚不就结了,何必这么拗?你不怕他万一要看上哪个台湾女人结婚去了,我看你不伤心死才怪。”

“哼,才不会哩。我已经找到了个很好的办法,明彦跟哥哥的一举一动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的,我要让他们后悔曾经那样对待我!”苏迪说著,将长长的裙摆一周,在层层叠叠的波浪间跳上那个特别为她搭乘的木架。道具是一只沾满蜘蛛丝的扫帚,还有形形色色老旧的巫术用物,在她面前的是个大大的破铁桶,里面已经有工作人员放进不少的干冰。

依著导演及摄影师的要求,苏迪戴著那顶陈旧而略有霉味的巫婆式尖帽,双手握著那把大大的木匙,在不断升起的干冰烟雾里,像个女巫般地搅著那一大锅装有玩具青蛙、四脚蛇、毒蛇,还有其他一大堆叫不出名字的玩意儿,在咖擦响著的快门声中,留下巧笑倩兮的影像。

而她如猫眼般晶莹闪亮的眸子,也因此爬上每本时尚杂志的封面,铺遍了全世大街小巷的书报摊,当然——也包括台湾。

***

“但……但是,我在台北的工作……”缓缓地放下筷子,明彦讶异的看著对面的父母,对他们突然提出的要求,感到手足无措。

“明彦,爸爸的年纪大了,这养猪场苞养鸡场也已经有了不小的规模,如果把这些农场都收了,我实在舍不得。”和明彦的妈对看一眼,高大雄壮威武的高均,接下来打算切入核心。“还有,你也已经老大不小了,到现在连个女朋友都不见影,想当初我二十四岁娶你妈,隔年就生了你这个胖小子,你现在都已经三十好几,到底何时才打算给我抱孙子?”

“这个……”面对父亲的老调重弹,明彦在心裹斟酌该如何回答。而此时那个跟他相差了近二十四岁的弟弟明哲,抱著篮球跑进来,坐在明彦身旁,立即埋首大咬桌上的山珍海味。

“明哲,先去洗洗手,见到你哥哥怎么连个招呼也不打?”女家长高李淑勤伸手在小儿子的手背上打了一下,不以为然地斥责著这生来做伴的么子。

“妈,我是用筷子吃饭,又不是用手抓!扮,你快点娶老婆好不好?就因为你老是要不到老婆,爸爸妈妈才会一天到晚对著我捞叨,我快烦死了啦1”虽然才九岁的小学生,但因为被父母捧在手心里呵护宠爱,明哲说起话来总是老气横秋,令人啼笑皆非。

眼见父母的下个目标就是自己,明彦的妹妹婉宜忙不迭地猛扒几口饭,立即放下碗筷。

“我吃饱了,大家慢用。妈,我跟同事约好去逛街,”抽张面纸抹抹嘴,任职某大公营银行的婉宜,在父母还来不及炮轰她之前,已经一溜烟地闪人了。

好在今天逮到明彦回家的大好时机,高均夫妇也没那个心思去催芳龄已迈进三十大关的女儿,他们所有的注意力全部放在眼前含著饭,苦思对策的大儿子身上。

“我说明彦哪,你这些年在台北待了那么久,难道就没遇上个中意的女孩?”

忙著挟菜给儿子,淑勤旁敲侧击著搜集资料。

“扼……因为工作的关系……”想到自己已经被公司裹其他的同事戏封为7—ELEVEN,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待命,直可媲美标榜全年无休的便利商店了。

即便是如此辛苦的随时等著老板的召唤,但明彦却一点儿也不觉得苦,因为跟在干劲十足的成儒身旁,明彦知道自己所学到的是别人辛苦了大半辈子也未必能得到的。

那就是经验与心得,但成儒这个商场超级偶像,在感情方面,却是低能得不比明彦高明多少。冷眼旁观他受史昭晴的恣意宰割;又被那些烟花界的莺莺燕燕封为台北第一大笨蛋,明彦是打死也不敢向他看齐,更遑论学习了。

等了半天都没听到明彦的答案,淑勤唤回心事重重的明彦。“明彦,当初你执意要留在台北工作,我跟你爸爸心想,也好,到台北或许你会比较容易找到结婚对象,因为家裹是养猪跟养鸡的,这年头的女孩子谁愿意嫁到我们这种人家,但是你好歹也在那间什么海顿做了这么久,怎么还是没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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