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玲如获大赦的吐了口气。“谢谢你,查理。我以后一定不敢了。”
“嗯,去忙吧!”查理说完,看着跑出去的小玲背影。“唉,这些小女孩,八成又是跟男朋友吵架了。”
季云动也不动的望着他。“查理,小玲是为了我才那样整那位黎小姐的。”
“哦?”这句话挑起了查理的兴趣。“为什么?”
季云转过身,自顾自的整理着穿在一具人形模特儿身上的衣服。
“季云?”查理移动他胖呼呼的小啤酒肚来到她面前,睁大眼睛的望着她。
季云叹了口气,看着面前这个她向来都视为兄长,也是她的老板的男人。
“查理,黎小姐是吴旭文带来的。”季云轻描淡写的说,一边又从抽屉中拿出个深蓝色的天鹅绒盒子。一打开,,三排一串的珍珠颈炼散发着柔和的光彩。
“吴旭文?”查理吹了声口哨。“是不是妳那个痴心的蛋糕王子?”
季云白了他一眼。“他才不是我的王子!”
查理不怀好意的盯着她看,脸上摆出一副妳知我知的表情。“是吗?”
季云仍是死鸭子嘴硬的否认着。“是啊!他额头上又没有刻我的名字。况且,他今天可是带女朋友来光顾生意的,你应该去看看她,她很漂亮。”
“再漂亮也没有妳漂亮啦!”查理拍拍自己的小肥肚。“要不然他怎么会那么有心的一天到晚〝进贡〞蛋糕?我的腰围又大了半吋,莫愁知道了非杀了我不可!我真会被妳那个蛋糕王子害死!”
季云好笑的接过一位助理递给她的花束,动手做着胸花。“查理,我可没有拿把刀子架在你的脖子上逼你吃,你少在那边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了!”
“哼,我明白了。因为吴旭文带别的女人到我店里来送钞票,所以小玲就这样整人家!”查理皱起眉头看着季云。“但是季云,我一直都不觉得妳会是那种心胸狭窄、小心眼的女人啊!”
“难说喔!你没听人家说过〔最毒妇人心〕啊?”季云没好气的将做坏的胸花扔进垃圾桶中,再剪下另一朵玫瑰重新做着。
查理拍拍季云的肩膀。“我知道,一定是小玲那小妮子自己看不惯。妳做事向来都有分寸,妳办事我放心。我要走了,店里的事就交给妳啦!”
季云诧异的看着他。“查理,你要到哪里去?我们不是说好跟杜平、张斌他们去唱KTV的?”
“没错啊,可是我要先去饭店接我老婆下班,杜平跟我一道去,妳先在店里等,张斌也要回去载莞莞。”查理说着,晃着手中的钥匙走出去。
看看手中再次揉坏的花瓣,季云叹口气的坐在桌前发呆。
她竟然得亲手为吴旭文的女朋友做胸花,为她做头发,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好跟她所爱的男人约会!
吧脆把所有的花瓣都扯光,她无聊的瞪着桌上那一把犹带香气的芳魂。该死的吴旭文,他简直就快把她给逼疯了!季云生闷气的想起那件令她至今仍挥之不去的糗事,虽然已是事过境迁这么多年了,想起来仍是难堪。
那时候的她真是太稚女敕了,所以才会禁不起旁人的风言风语,也才会引发这一连串的误会。
***
犹是高中生的季云,常到哥哥季韦的学校去玩,因为季韦组了个重金属又摇宾得有些乱七八糟的合唱团。他们几个玩音乐成痴的年轻人经常凑在一起就没天没夜的玩乐器。
那时季云的任务就是带食物到季韦的那个狗屋去给他们。说季韦住的地方是狗屋还直是一点也不夸张,到处堆满乐谱、脏袜子,还有一大堆考试前临时去COPY来的讲义及考古题。
她是在季韦的屋里认识吴旭文的。在季韦他们的口中,几乎所有的讲义都是cOPY自吴旭文的笔记,有着那一页页工整有条理的字迹,先入为主的,季云已经在脑海中描绘出一个书呆子的模型。
所以那天,当她提着一大包食物上楼,打开门一看,狗屋竟然整洁得如同换了房客时,她愣在那里看着跷起二郎腿,优闲的喝着咖啡的吴旭文。
“请问……请问季韦还住在这里吗?”季云根本就忘了先将手中提的东西放下,她只能傻傻的看着眼前这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
那个长得很令人顺眼的男人放下咖啡杯,快步的迎向她,伸手就接过她手中所提的东西。“是还住在这儿啊!妳一定是季韦的妹妹季云了,我是他的新室友,昨天刚搬进来的。”
季云眨眨眼的瞪着他看。“你?可是我哥说是那个书呆子吴旭文要搬来跟他住的耶!怎么?他是不是受不了我哥他们一天到晚在那里鬼哭神嚎的,所以不敢搬进来?”
正将一些冷冻水饺之类的食品放进冰箱的吴旭文转头看着她。“书呆子?妳见过他啦?”
季云伸仲舌头。“大学就是〝由你玩四年〞的地方,我看过他的笔记,真的好厉害!我哥他们说,只要K了他的笔记,就算没有ALLPAss,起码也不会死得太难看。啧啧,想必他的眼镜大概厚得跟酱油瓶底一样!”
“大概吧!妳多大了?”吴旭文淡淡的笑一笑,将所有的食物放好后,坐下来看着她。“要不要喝咖啡?”
“不,那根本就跟药水没两样。除非加两包糖跟两包女乃精,否则我喝不下去。我现在是高三人,每天晚上只要灌一大林下去,就可以撑个两、三小时。”季云做了个恐怖的表情。
吴旭文没有说话,只是照着她所说的加两包糖跟女乃精,然后才端给她。“陪我喝一杯吧!”
季云接过咖啡,好奇的打量着屋子。“真是奇怪,以前房子好象没这么大,大概是以前我哥乱堆东西吧!”
“我花了点时间整理一下。”吴旭文微笑着说。
“看来你也满贤慧的嘛!”季云说不上来为什么,但对眼前的这个人越来越有好感,她看了眼手表。“啊呀,我得赶快走了。我同学还在外面等我,她骑机车载我来的,谢谢你的咖啡。”她急急忙忙的朝外跑。
“妳不等季韦回来?”他很诧异的看着她慌慌张张的系着鞋带。“他大概马上回来了。”
“不用啦,他想起我时会打电话给我的。”季云转身走下楼梯的第二阶,突然又转头问他。“请问你的名字,我必须回去交差!”
“吴旭文。”他轻轻的说着,一抹笑意染上他的眼睛。
“吴……”季云顿时满脸通红的站在那里,老天,他就是那个〝书呆子〞吴旭文!这下糗大了。
他只是宽容的笑着挥手。“快下去吧,妳同学大概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她按了好久的喇叭了。”
季云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恢复过来,她尴尬的朝他一笑。“对不起,谢谢你!”说完她就以最快的速度冲下楼去,一直到回到她所就读的学校宿舍时,仍是满脸通红。
从那以后,她每次到季韦那里时,时常会碰到吴旭文。头几次还会感到尴尬,但是越来越熟悉之后,那种熟稔的感觉也淡化了起先的不好意思。
不知不觉之间,她跟吴旭文越走越近,而后在大家的起哄之下,两个人也正式的交往。就从这时候开始,流言传出,并不时的充斥在他们身边。
季云一向不把名利财富看得重,她执着的认为自己是跟校园中的那个吴旭文交往,而非是那个庞大企业集团的少东交往。但是周遭却一直有各式各样的耳语出现,甚至把她比喻为淘金女郎似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