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盈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努力的控制她的激动,小小的脸儿,苍白得跟纸一样,没有一点血色。在这一刻,常欢不由得打从心坎底紧张起来,盈盈到底是……看她神色渐渐平和,他心里才松了口气。他这番话是要她谅解,而他似乎成功了。
“你……”她静静的说,声音透着轻微的欣喜,“吓了我好大一跳,我以为在你心中我真是那么一文不值!我很绝望,几乎想要死。如果被自己崇拜的人批评成那么不堪的话,活着其实也没什么太大的意义了。不过,现在你这么说,我又觉得十分欢喜。”
他怔怔的听着她娓娓诉说,傻傻的说不出话来。
天!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是天使?还是魔鬼?她怎有那么神奇的魔力,能完全操控他的喜、怒、哀、乐?她怎么能?
沉默了一阵子,常欢收敛了他心中的千情万绪,他清了清喉咙说:
“那天在麦当劳,你为什么不告而别?你不喜欢见到我吗?”
盈盈低头不语。
“盈盈,我们必须好好谈一谈,相信我——我是诚心诚意想帮助你的。”
她迎视着他,点点头,眼里迅速的蒙上了一层泪影,她半垂着睫毛,半掩着那对楚楚动人的眸子。她那红艳欲滴的唇翕动着,声音里带着浓浓的忧伤。
“我没有想到会遇见你,心里一点准备都没有,又高兴又害怕。最后又想到自己只是那儿的服务生,更没有情绪面对你,所以我就自惭形秽的逃走了。”然后,她的长睫毛完全盖了下来,有两颗大大的泪珠,就从那么密密覆着的睫毛中滚落出来,顺着脸颊,滑落下去。她柔柔的说着:“天知道我有多想见你,多想打电话给你,多想听你的声音。可是,我什么都不能做,我是个卑微又下贱的女孩,我不配——”“盈盈。”常欢一把捉住了她的手腕,大声的打断了她,似乎无法忍受听到她再说下去。
盈盈蓦然张开了眼睛,无助的望着他。
“你为什么要让我遇见你?为什么要让我迷上你?我们之间根本不可能发生任何事,这是很残忍的,你知不知道?”
他闷声不语地盯着她,似乎无法理解她在说些什么。
“我是卑微渺小的。”她继续说,眼神更迷乱,声音更软弱了,里面还夹杂着令人疑猜的悲哀。“我不想再探寻有关于你的任何事情,我不敢听你的节目,也不敢再打电话给你,我决心放弃了!我逃开你,不见你!我躲得远远的!可是,你为什么还要出现呢?”
那对迷蒙无助、悲凄的眸子令他感到心碎,他费好大的力气才克制住想吻她的。
“为什么这么说?”他沙哑的说:“我找了你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到你,我也是很想见到你的。可是,没想到再见你竟是在那场合。告诉我,你究竟遇到了什么困难……”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望着他。
“你真的想知道?”她说,语气有一丝期待。“你不嫌弃我?”
他肯定的点点头,然后摇摇头。
盈盈再吸了口气,忽然挺直身子,靠近常欢,突然,她搂住了他的脖子,飞快的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吻完,立刻放开他,重新在位子上坐好,说:
“常欢,你教人着迷,你真的教人着迷。”
常欢怔怔的坐在那儿,只觉得心跳耳热。一时之间,似乎还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盈盈唇上的甜香仍残留在他唇上,提醒他方才发生的一幕。盈盈,你才令我着迷呢!
“先说好不许生气,我才告诉你。”她的眼睛有一种闪闪发亮的光采。刹那间,常欢发现她的神情变了,好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此刻,她看起来是愉快而神采飞扬的,是什么力量那么大,顷刻间令她大大地转变?他狐疑得很。
“绝不生气。”他保证的说。
“绝不生气?”她重复的问。
她眼中的光芒是不信任的,突然,她用手捂住整张脸。
“你一定会生气的。”她撒娇地说。
“我一定会生气?”
“一定的,一定的。”她垂下手,无缘无故叹了口气。“你知道吗?我最怕人家生我的气了。你想知道真相是不是?那么,除非……”她咬咬牙。“除非你得答应我三件事。”
他抬头看她,完全迷惑的问:
“哪三件?”
“喂,你没看过金庸的倚天屠龙记吗?那个蒙古郡主答应给张无忌黑玉断续膏和七虫七花膏的解药救他师伯前,就曾经要求张教主答应她三件事;当时,张无忌立刻答应了,不过赵敏却说那三件事得她日后想到再说。”
“那你言下之意,也是要等你以后想到才要我去做喽?”他了然于心的。
“自然是啊!”
“可你忘了说,那三件事决不可违背侠义之道,你既不能叫我去死,也不能要我学猫叫、狗叫,或扮猪、扮鸡;更不可要我去做有丧天良的事。”
“原来你看过了。”她失笑的说:“好,都依你。那——你答不答应?”
“答应!”他清楚的说:“干嘛不答应?搞不好你最后也会说:‘因为我的眉毛太淡,所以想要你帮我画画’,那我岂不是占便宜了。”
她侧着头,想了一下。忽然体会了他话中的含义,蓦然脸就红了。
“盈盈,”他突然握住她的手,正色说:“告诉我吧!请你告诉我一切,你真的把我弄迷糊了。”
她一瞬也不瞬的盯着他,又迟疑了一下,才慢吞吞的说:“好吧,好吧,我告诉你——你相不相信,我是写小说的?”
“写小说的?”他张大了嘴巴,重复的问,根据他的职业敏感度,心里有几分明白了,却又不肯相信。
“是的,我喜欢写小说。从国小五年级开始,我就迷上了琼瑶的爱情小说。她的每一部作品,我几乎都耳熟能详。那些惊心动魄、爱得死去活来的故事情节,真是让我迷恋得神魂颠倒。我常常模仿书中的女主角托着下巴坐在窗前发呆,希望也会有那么一天,在一个偶然的邂逅里,会有一个像小说里描写的——帅得一塌糊涂的男子翩然向我迎来,似笑非笑地凝视着我说:‘嗨!我找了好久,找遍了天涯海角,终于被我寻着了,你——就是我今生要找的女孩。’然后,从那一刻开始,王子和公主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所以,我一直是个爱幻想的女孩。上了国中后我更是疯狂地看小说,一面也尝试着去写。念五专的时候,第一个短篇小说就被报社录取,我乐坏了!发誓这辈子,就要以写小说为终身职志。我的个性颇好强的,要做就要做到最完美。我常为了体验小说中人物的生活职业,再加上我天生的演戏细胞,我做的事情可多了,信不信?我还卖过口香糖、当过翘家少女、摆过地摊、装过瞎子、哑巴……反正,就是这么回事。我发誓第一次在公园见到你时,我所说的话全都是真的,除了伪装我的个性之外,接下来就真的都是意外了。我本无心再去打扰你,谁知你好死不死的闯进来,像今天晚上,可真是窘死我了……喏,我全向你坦白了,你答应过不生气的——”
常欢的眼睛张得好大好大,坐在那儿,一瞬也不瞬的望着盈盈。终于,他总算懂了盈盈的所说的话,他垂下了眼帘,眼里闪烁着一抹痛苦的神采。
“上帝待我可真优厚!”他冷笑着说。
“不要这样,常欢。”她略略不安的劝慰着他:“你答应了不生气的,况且那些都是个意外,我又不是事先设计好要骗你的。你是大名鼎鼎的常欢,说话要算话,可不能出尔反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