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凡绯说他要给路语童生活一辈子的钱,可是路语童却打算还给他……”傅块明蹙紧眉头,“为什么呢?这我就不懂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
“对啊,爸!”傅岳好奇的问,“你在说什么啊?”
“我自己也不懂!”他将支票放回信封,“我去找路语童好了,回来再跟你们说。”说罢,完全不理会后头三双好奇的要命的眼,往医院方向走去。
第十章
开完会,回到办公室的季凡绯坐在柔软皮椅上,捏了捏发疼的颈子,吐了一口气。
因为台湾地区的Pizza店经营成果不佳,经美国总公司董事会讨论过后,决定撤换台湾地区总裁,由季凡绯回国力挽狂澜,并改变经营方针,将所有占地面积广阔,一年花掉数千万新台币房租的餐厅给收起来,全面比照美国,改换成小单位的外送店。
这决定一下来,台湾方面的人事必定有不小的变动与裁减,为此,季凡纷与台湾股东开会商讨多次,最后的人事异动总算在适才的会议中尘埃落定。
季凡绯将椅子转往另一个方向,面对着外头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陷入沉思。
打开身旁的抽屉上只白色信封叠在一堆信函的最上头,它并不特别,也不引人注目,但它却经过了两年时光才来到他身边。
两年啊……
季凡绯轻捏毅起的眉间,幽幽吐出一口叹息。
他的个人支票存款账户一直有一笔款项静静的躺在那里,不管日子如何流逝,它始终固执的,不肯离开。
每个月初收到银行寄来的对账单,他总会皱一下眉,接着嘴角浮起冷笑。
她以为以退为进,故意不将支票兑现,他就会中了她的计,对她改观,甚至达成她的愿望吗?
即使有一个声音虚软无力的在内心角落呼喊:她不是那种女孩!可他先人为主的偏见,始终不愿去探索她当初拒绝他的还款是否真心!
两年了……
那笔钱依然安稳的存在,仿佛被主人遗忘一般,安安静静的,等着主人忆起。
两年……
他从一开始的斩钉截铁,到后来的心焦烦躁,甚至还曾在某个月月初接到对账单的时候,对结余栏位中的长长数字感到愤怒,气得毁掉了桌上的电脑屏幕,吓坏了适巧推门而入的秘书。
她为什么不拿?!
再虚伪矫情,再会耍弄心机,这么长的时间她也该放弃了,乖乖的拿了钱,别再妄想打其他主意才是!
他潜藏在内心的恐惧,终于在一个礼拜前收到这封信时被挖了出来,血淋淋的呈现在他眼前。
信不是她寄的,而是傅明。
当他将信纸连同支票一同抽出时,浑身血液霎时凝结。
当时的他分不清自己的情绪为何?
他以为是她寄来的信,因此要摊开信纸的时候还犹豫了好久,甚至有将信纸送进碎纸机的冲动。
别再让她影响你了!他狠狠的对自己吼叫。可他的手不听指挥,还是将其打开,一直到看见信的内容,他才知道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这张支票是你前年回家乡时,路家的女儿拜托小胖子转交给你的。阴错阳差,小胖子不仅没将支票转到你手上,连路家女儿去了哪,也没人晓得。
她不见了?!季凡绯心一凛,又急急看下去。
我想,找你,会比找路家女儿简单的多,至少,我可以从你的连锁事业去找你,而路家女儿却是谁也不知她的去向。不过我仍然想得太过于天真,当你忙完台湾事情之后,似乎就马上回美国了,我想尽了办法,仍是联络不到你。
最近从杂志上看到你的专访,知道你回台湾了,我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情再寄一次,如果,还是回不到你手中,我想,这次我就会将它销毁了。
五千万,好沉重的负担,对吧!
他沉重地再叹了口气,眉间的褶痕并不因他试图抚干而有所功效,反而是紧得发疼。
“我不要钱!”
她并不是装假作态。
“……如果我跟你上床可以弥补我的错,那我无悔!”
她是真心的!
可是当时的他哪听得进一字一句!
他将她往心机深沉、奸险狡诈的框框里塞,所以她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别有目的,即使她伤心欲绝得纵火欲了断生命,即使她死意坚决,不理他伸出的援手,他还是不愿去相信她曾说过的话里可有真心!
她等了他十二年……
泵且不论她当初嫁祸给他的原因是什么,只是愧疚、抱歉,如何能让她撑过十二年的孤单岁月?
他会不会回来还是个未知数啊,那她是为何而执着?
他发狂的想在此刻将她揪出来问个清楚,可他的内心又恐惧着她有可能已不在这世上的事实。
怎么会不可能呢?她当初死意是那么的坚决,谁知在他转身离去之后,她是否又会去寻找另一个死亡的方法?!
季凡绯霍地站起,拿起电话,一等到电话接通,劈头就问:“我要你们找的人找到了吗?”
对方被他粗暴的口气吓了一跳,过了好一会才道:“没有任何线索,只有一个名字,你得再多给我们一点时间……”
现在的征信社办事能力都这么差吗?还是他倒霉的选了最糟糕的一家?
“还要多久?”他不耐的问。
“再……三天。”对方说了个连他们自己都不是很肯定的数字。
“再三天,如果没找到人,就不用查了!”他用力地挂上电话。
懊死的!
擦掉颈上束缚的领带,他决定开车出去绕一绕,说不定瞎猫碰上死耗子,就这么找着了他想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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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是林先生送您的花。”
将一百零一朵代表惟一的爱的大把玫瑰花束,交到一脸惊喜的女子手中后,路语童那双抱着它走了两条街,酸疼的简直跟身体分开的手总算得到了解月兑。
“谢谢”女子高兴的在单子上签名,开开心心的关上了门。
女孩子大都喜欢情人送花,收到花的一刹那,几乎都是眉开眼笑,她还碰过因为太过高兴,而掉下眼泪的。
路语童似乎也感染了女子的心情,微微扬起了唇角。她喜,欢看到女孩子收到花时,那一刻的喜出望外,感觉就连毫不相关的她都跟着沾染了喜悦似地,所以只要有代客送花的Case,她几乎都是自己亲自送达。
捶捶发酸的手臂,想到她等,一下还要再送一束花出去。这位客人住得远了些,可能得骑车才行。
她什么都行,就是平衡感不太好,小小一台摩托车总是骑得歪歪扭扭的,害得老板娘每次只要她一骑摩托车出去,就紧张的一颗心七上八下的,除非路途真的远了些,要不都勒令她走路去送。
可是她骑了这么久的摩托车,也没出过事啊,越是技术不好,当然就会越小心,出车祸的都是那些自以为技术高超的人。
但老板娘才不理她的说辞,反正只要在一公里以内的,一律用走的。
算了!看在老板娘是真的为她担心,所以她只好谨遵吩咐啦!
行经书报摊,路语童照例停下脚步在摊子上翻了翻,顺便跟老板寒喧了一下。
“今天出了哪些新的啊?”
“就你手边那些。”老板边啃面包边说:“那三本都是今天才出的。”
“喔!”路语童在众杂志封面上巡览了一遍,眼神不由自主地停在一本财经杂志上。
她愣了愣,迅速移开眼神。
“哪一本比较好看?”她直起身来,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