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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实习律师 第1页

作者:简凡

嗨!大家好!

不知不觉,这已经是简小凡第五本书了耶!(放鞭炮!)这次的序,简小凡想了好一会,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为免开天窗,经过再三思量,决定替自己做个简单的访问,好让大家多了解一下我这个怪人——

蚌性:性急,什么事都要快、快、快!(但后来才慢慢领悟到,快了之后又怎样?赚到少许时间,却破坏了生活的节奏和韵味。生活其实是一道菜,要慢慢细嚼,才能品味到它的真正滋味。)

喜欢的颜色:蓝、淡黄、紫、白、粉红。

喜欢的食物:甜食。

喜欢的宠物:最爱是猫,但狗也喜欢。有宠物的家会较有生气和乐趣喔!

目前为止最快的写作速度:六天,是上一本书——“应征少东娇妻”。灵感涌现时,我可以不眠不休地埋首电脑。当然,我这里指的六天,是指完成初稿的时间,不包括后来润稿、修饰的时间。(我还没到那么神的地步,能不用一星期就彻底完成一份稿,)

近日领悟到的道理:一、快乐,不在乎你拥有多少,在乎的是,你懂得享受多少:二、多欣赏自己的优点:三、就算离开了校园,我们一辈子都还是学生,只是学习的场所、学习的内容改变了。

近日发现到的自身缺点:不够细心、不够体贴、下够温柔,(天啊!我嫁得出去吗?)

近日印象最深刻的事:缘分,不只是小说的专利:现实生活的缘分,看似乎淡、不经意,但彷佛又见一条奇妙牵线。

拉拉杂杂写了一堆有的没的,希望大家别朝简小凡丢香蕉皮喔!

最后,简小凡一定要说的是——耕林的编编们,谢谢你们!由我刚进出版社到现在,都非常照顾、指教我这只菜鸟。亲爱的编编,我一定会更努力的!^^

也是时候下台鞠躬了,我们下本书再见吧!

楔子

台大校园

“你看你看!飞天今年居然肯收实习生耶!”一名大学生指著法律系的公告栏,说道。

“咦?真的还是假的?那间出了名严谨,不是菁英中的菁英绝不聘用的律师事务所?”

“是真的啦!你看!公告栏白纸黑字写著哩!”

“这么好康的机会,可不多耶!”

“就算毕业后,不能到飞天工作,能够到那里实习也是好的!”身处在台湾最有名、菁英云集的律师事务所,一定可以学到许多平日在大学、在书本学不到的东西。

“对啊!”

“不过,所有法律系学生都想到飞天,但名额只有一个,这岂不是说,成功机率是几百分之一?”

“拜托!现在是争取到飞天实习耶!困阻重重是可想而知的。”

正当一票法律系的学生喋喋不休,说得正兴起时,一道纤长的婀娜身影,无声踏近公告栏。

“飞天法律事务所招收法律系实习生,人数一名。”水女敕的粉唇,缓缓念著公告栏上紧紧锁住她目光的一字一句。

飞、天,法、律、事、务、所!

整所大学的男人,都想一亲芳泽的大美人——丁玫蓉,脑海只投映出“飞天法律事务所”七个大字。

她有预感,自小便深植她脑海,那个打倒、杜绝社会不公的远大梦想,起跑点就在飞天!

实习生唯一的一名名额,她要定了!

第一章

“您好!”一道扣人心弦,使男人不禁著迷的动人嗓音,在飞天法律事务所的接待处响起。

接待小姐抬起脸,看了看眼前艳光四射的女人,想都不多想,便低下刚抬起的脸,快速说道:“选美会在隔壁大楼。”

真是的!怎么台北市到处都是空有一副好长相,大脑却空荡荡、连根杂草都没有的女人?明明那个什么鬼选美会的初选,地点是在隔壁十一楼,这女人却跑到这边的十一楼来了!

正当接待小姐在心里暗暗妒忌访客的惊人美貌时,反问的声音缓缓扬起:

“隔壁有选美会吗?”

来的时候,丁玫蓉全副精神,都放在待会跟飞天法律事务所的人见面一事上,根本没留意到,隔壁大楼墙上的超大型选美宣传海报。

“你不是要去参加选美的?”接待小姐再度抬起脸,脸上挂著明显的诧异,语气也净是疑惑,

“选美?”丁玫蓉微愕,“不!我不是!我是今天来报到的实习生。”

“实习生?”接待小姐睁圆一双眼睛,瞳孔净是不置信,“你?”

这美得令同性觉得火大、想大喊老天爷偏心的女人,竟是那个破例招收的实习生?

“对。”丁玫蓉点头,并由新买的公事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文件。“这是贵公司寄给我,通知实习录取的通知书。请过目。”

仔细端详过通知书上的公司印监,接待小姐这才不得不信——眼前这个犹胜鲜艳红玫瑰的大美人,的确是连过三关,方能得到跻身飞天机会的法律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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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长得太漂亮,除了会招人妒忌外,更容易让人先入为主地认为,她应该没多大的能力。

丁玫蓉在飞天的情况,正是这样。

虽然她很聪明,但毕竟还是个学生,初次真实接触到法律上的工作,动作、反应难免没有资深的老手来得快,这实属平常,旁人亦应明白她的处境。

然而,不幸的是,因为丁玫蓉长得非常漂亮,令飞天的人不约而同都产生了偏见——认定漂亮的女人九成九没大脑。

加上众人见丁玫蓉到飞天实习的前三天,没有什么突出表现,办事速度亦没有他们那么快,所以,飞天的人很快便苛刻地认为——

她,只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美丽花瓶!

这样的偏见不但在飞天生了根,甚而越演越烈,说什么丁玫蓉是为了容易跟上流社会人士打交道,所以才选择当律师。

众口铄金、积非成是、一人传虚,万人传实——才在飞天法律事务所待了一个星期,丁玫蓉便深深体会到,什么叫作人言可畏!

心里的不平飘到顶点,丁玫蓉霍地起身,往负责指导她、安排她工作的陈有义律师的办公室走去。

礼貌敲过门,得到首肯,她这才推门进去。

见是她,陈有义脸上闪过明显的不快,问:“有事?”

“陈律师,很抱歉打扰你办公,但有些话,我实在不吐不快。”

忍了整整七天,她已经无法再忍了!

“如果可能的话,请你别再分派打字、存档、影印、购买茶水间物品等等和当执业律师无关的工作给我。我想,我能做其他更有建设性、更有挑战性的工作。”

她尽量把积压了一星期的怒气,以最婉转,但又能表达己愿的字句,诉之于口。

“假如你要求做挑战性的工作,那你可就没空和不住送你花的仰慕者约会了!这样——也没问题吗?”陈有义嘴巴一向不饶人,当对象是丁玫蓉,他的讥讽本领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

没错!他讨厌丁玫蓉!

原因有二——

一,当他一想到这个脑袋空空的花瓶,居然跟他同样是台大出身,他便觉得母校的威信被削弱了一大截,连带同样出身台大的他,评价也被拉低!

二,亦是陈有义讨厌丁玫蓉的最主要原因——丁玫蓉的长相,跟他大学时曾苦苦追求,但最终却追求不到的校花有四分相像。

当年追求失败的痛苦以及椎心的回忆,本来随著时光的流逝而慢慢淡化,可丁玫蓉的出现,却彻底勾起他那段青涩的灰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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