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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少东娇妻 第12页

作者:简凡

就像她刚搬到他家的第二天──

那天,在家吃过晚饭后,秦天君很自然地掏出一根烟,在餐桌上抽了起来。

她不抽烟,而且非常讨厌烟味,当下她即想叫秦天君把这根饭后烟熄掉,并劝他把烟戒掉,毕竟烟对吸烟者及旁人,都会造成身体的伤害。

“秦天君,你──”话到了嘴边,她才惊觉她没有这个权利。

房子是他的,而她只是一个免费寄住的住客兼佣人,秦天君有权在这做任何事。再说,她也知道戒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强迫他配合她,好像有点残忍。

“什么?”他把视线投到她脸上。

“没有。”她还是忍耐一下吧!

察觉出她的怪异,再瞥到她暗皱的眉心,他马上意识到,她是因为烟味而蹙眉的。

下一秒,还在燃烧的烟已经被他捻熄。

“你……怎么突然不抽了?”他的动作引起她的疑窦。

“因为抽够了。”他笑笑,站了起身。“我去洗澡了。”

才吸了没一分钟,烟还抽不到一半,他就抽够了?

那时,她的疑惑没有问出,后来有时想起,想问却又觉得这种问题太小,问了太奇怪,因此一直找不到答案,直到她在他家住久了,才慢慢的发现到──

洗过晚饭的碗盘后,秦天君总会走到阳台,并顺手关上玻璃门。

“每次吃过饭,洗完碗,都会跑到阳台去,这其中一定有古怪!”

她好奇地走近阳台,隔着玻璃门,看看他在外面干嘛。

看了好一会儿,终于让她看见他手上的烟。

心里顿时有一个想法产生,胸口也有一阵激流四处乱窜,为了求证自己的想法,她毅然打开阳台的玻璃门,踏了出去。

听到声音,秦天君回过头。

“你在阳台干嘛?”她若无其事地闲闲问起。

“没干嘛,吹吹风而已。”说话的同时,他悄悄把烟捻熄,并且用手心彻底包住。

特别注意他一举一动的聂思枫,自然没漏看他这么一个细微的动作。至此,真相大白了。

那天他突然不抽烟,后来也没在她面前抽过半根烟,以及洗碗后他总会走到阳台的原因,她都明白了。

“妳出来做什么?有事?”这回换他问她。

“没事,只是想出来走走罢了!好了,不打扰你一个人吹风的雅兴了。”说完,她便步出阳台。

离开他视线范围后,她勾起一抹浅笑。

“没想到秦始皇这个人,还有温柔体贴的一面!”她心中盈满了说不出的感动。

他无言的体贴,让她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开始了对他的轻微悸动……

“妳在发什么呆?”秦天君的声音,将她自回忆中拉了回来。“发呆发到连书掉了都不知道。”

他弯身,替她捡起因她松手而掉到地上的散文集。

“谢谢。”她重新拿好书。

“妳刚才在想什么?”竟然想得完全入了神。

“没什么……”她才不会跟他坦言,说她刚才是在回想他的体贴呢!

这样说出来,容易让人误会,以为他在她的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哩!

现在,她虽然已经将他当成朋友来看待,但她怎么也不承认,他在她的心中,有着极特别的位置。

可是,有些事情,不管你承认与否,它是真的话,就会存在。这是聂思枫当下还没领悟到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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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周日,秦天君若没特别的应酬要外出,他总喜欢跟聂思枫一起留在家中。她不常往外跑,她常讪笑自己可能老了,对户外活动都没什么浓厚的兴趣。

留在家中的两人,有时会在客厅看DVD,有时会打电视游乐器,有时则会下西洋棋。

室内活动没有固定模式,全看当天两人心血来潮想做什么,不过有一项活动,倒是每个周日一定会做的。

“今天妳要教我煮什么?”秦天君站在她旁边。

“你吃南瓜吗?”聂思枫不答反问。

“我不偏食。”

“今天就煮南瓜糙米饭吧!”她朝他一笑,对他的不偏食很是赞许。

这个活动就是烹饪课。

聂思枫从小就对做菜很有兴趣,很自然便练就一身好厨艺。

有她替他煮饭,秦天君根本不必为三餐烦恼,只须乖乖等着,便有美食送到他跟前。

然而有一天,他居然说他想要跟她学做菜。

聂思枫起初瞪大双眼,在她的认知里,一个事业型的男人,是不会对做菜有兴趣的,他们有时问宁可拿去做生意,赚更多的钱,哪有美国时间去领略下厨之乐。

尤其对一个从小便是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来说,要他们下厨更应是天方夜谭,可是,秦天君就是有兴趣。

既然他那么热衷,她也乐意倾囊相授。

自此以后,每逢周日,她便会教他做一道菜。

教了他几周后,聂思枫发现秦天君很聪明,很多东西一教就会,从不用她重复。

或许经商的人头脑真的比较好吧!包何况他是始创集团的唯一继承人,头脑若不聪敏,怎么能撑起这问规模庞大的跨国企业呢?

“要煮南瓜糙米饭,首先要把白米和糙米洗净,然后浸水两小时,如果是晚上要吃的,可以早上预浸好,再放进冰箱。”聂思枫停了一下,向站在她身边的秦天君展示已经洗好的米。

“南瓜切块后,就把锅子烧热。”她利落地切着南瓜。

秦天君趁聂思枫在切南瓜时,把锅子预备妥当。

“用两、三颗蒜头爆香,把南瓜放下去,快炒一会后,将浸好的米放进去,加少许盐再炒一会,注入适量的水,然后盖上锅盖,以慢火烹调十五至二十分钟,一道色香味俱全、便宜好吃的素食,便大功告成了。”

她熟练地煮着,盖上锅盖后,转向一旁的秦天君。

“虽然这道菜材料不多,看起来好像没什么好吃的,但其实越简单的食物,越能带出食物的原味。材料配菜太多,会让人吃不出食物真正的味道。”她像一个美食专家似地高谈阔论。

“如果妳不做上班族,我想妳绝对可以去杂志社,撰写美食专栏。”他笑言。

“我有想过啊,不过杂志社的薪水不怎么好,所以我还是当上班族好了。再说,个人的喜好最好和工作分开,否则很可能会因为工作不顺,而对本身的喜好失去兴趣。我很喜欢煮东西,希望这个嗜好能一直保持下去。”

“妳知道吗……”秦天君直勾勾地看着她。

“知道什么?”聂思枫反问。

“妳在谈及烹饪的事情时,脸上都会泛着幸福的光芒。”这样的她真的好迷人,“妳真的很喜欢煮东西。”

“当然!”

“妳觉得为谁做饭是最幸福的?”

“为谁?”顿时一愣,她没想过类似的问题。

“通常一个女人煮的东西,都是给她丈夫吃的。”秦天君说这话时,眼神盈满了深情。

“是……是吗?”聂思枫在对上秦天君火热的眼神后,突地结巴了起来,她连忙借故转头,以避开那令她心跳加速的目光。

“妳有想过妳结婚后的生活吗?”

“这么长远的事,谁会这时候就去想啊……”看了他一眼,她又匆忙地把头低下,“还有,有没有人肯娶我还不晓得呢!”

她不明白,为什么她不敢直视秦天君?

“一定有的。”他用非常肯定的语气道。

秦天君这句异常笃定的话,让聂思枫不自觉地抬起头来,把目光迎上他。

“常言道: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这一点妳已经非常成功了。”

闻言,她点了点头,“对啊!”慢慢地,她唇角漾出浅浅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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