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QQ头像又闪起来,“就你一个人?”
廖思危咬断吸在嘴里的面条,犹豫下,依旧是一个“嗯”。
“事很多?还要做多久?”
廖思危回答:“快了。”然后加上一句,“我去工作,拜拜。”就关了QQ。
看完两部电影,廖思危已经觉得乏味了。她退出登陆界面,想打个电话回家问问父母的近况,但时间已经不早,犹豫片刻还是放下话筒。
还是回寝室吧,把那一大堆衣服洗了,也就差不多困了。
忽然,外面的门“咯吱”响了一声。
廖思危停下来,凝神细听。只亮着一盏灯的房间,显得格外寂静。
“咯吱”,又是一声,从外间传来,门把手转动的声音。
廖思危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莫非前几天一个楼层的同学说有变态白天躲在女厕所里偷窥、晚上袭击夜归女生的事是真的?
她四下环顾,看到用来夹报纸的木条,以及上面大大的铁夹,她取下报纸拿了木条,朝外间走去。
把手的转动声停止了,门被敲了几下,“小廖,你在里面吗?”
廖思危的心落回了胸腔里,她走过去开了门。看到博斯脸的那一刹那,她忽然意识到他的来访是在一个尴尬的时间段。
“有事吗?”廖思危把木条藏到身后,“你们又要去吃大排档?我明天要交的功课还没写……”
“事情做完了就收拾一下,我送你回去。”
“你来,就是为了送我回去?”廖思危正走到里间去放木条夹子,闻言有些吃惊地回头。
博斯“啊”了一声,脸上并没什么笑容,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他看见廖思危的表情,就像不明白她意思似的,轻描淡写地举起手上的塑料袋子,“对了,有宵夜,先吃吧。”
廖思危还在愣着,把袋子放在休息间的博斯见状,没费什么力气地拿走她手上的木条,走到里间去整理报纸。
不知所措的廖思危只好坐在休息间里,打开袋子,捧出一碗方便装的鸭血粉丝。
鸭血粉丝在夜间的大排档十分常见又便宜,两块钱便是大大的一碗,在这个城市里深受昼伏夜出型人物的喜爱。
这种平民食物居然也会出现在贵族学校附近的地盘上,廖思危有点吃惊,“这附近有卖这个的吗,我怎么不记得,你在哪里买的啊?”
“香区。”博斯补充说,“我稍微去了远一点的地方,那家比较正宗,本来还可以买小笼包,但是回来就冷了,所以作罢。”
“我也会做这种鸭血粉丝,而且味道不输给香区的专卖店。”廖思危颇有些自豪地吸了一口,比泡面好吃——她突然想起自己桌上吃了一半的泡面,“哎哎,我还有面没吃完呢!”
“这个?”博斯手上正拿着一个纸杯,没等廖思危点头就把它抛出了窗外。
“你怎么给丢了!”廖思危大惊失色,“要丢也丢垃圾筒啊,要是楼底下有人怎么办?”
“算他倒霉。”博斯说,“我的环境意识是差点,行了,下次会记得改进。”
换成廖思危也觉得自己肯定会舍泡面而就粉丝,但她至少会把泡面的汤喝干净再扔掉,免得隔天倒垃圾的人看见结了一层油垢的汤汁会犯恶心。
“你怎么不吃?别告诉我你吃过了。”
博斯笑了,“我赶到那里的时候店门已经关了一半,我挤进去买了最后一碗。”
“你肯定耍流氓,不卖就不走吧?”廖思危也笑了,顿时觉得这么一碗粉丝特别可口。
“你喜欢吃就好。”博斯说,“有很多人不喜欢鸭肠鸭血鸭肝什么的,要是你不喜欢吃,就便宜我了。”
第10章(2)
廖思危另外找了双一次性筷子,放在桌上,“我已经吃了一半泡面了,不怎么饿,再说晚上临睡前吃太多对胃不好,你帮我吃点?”
“我几口就没了。”
“没关系啊,反正我也不饿。”
博斯盯着她看了几眼,廖思危急忙分辩:“我不是不喜欢吃——”
在她的辩白声中博斯很干脆地捧起碗,果然三两下吃得干干净净,舌忝一下嘴角,“真不过瘾,忽然想吃烤肉了,你急着回寝室吗,不然陪我去小摊坐坐?”
“你还没吃饱啊?”廖思危惊惧道。
在烤肉摊子前,有两种要肉的方式。
一种说:“老板,给来10块钱烤肉。”这种多以女孩子为主,一切以荷包为优先考虑,精打细算。
另一种说:“老板,给来30串。”这种以男生居多。不考虑价格,只考虑自己胃的承受范围。
博斯带着廖思危站在摊子前,“老板,给我100串。”
摊子周围的食客都扭头看过来,嘴上叼着肉或者一圈油星。博斯面色自若地扭头问廖思危:“你要吃多少?”
“你、你那100串里没有我的份吗?”廖思危难以置信地望着老板手里那堆直冒油的生肉,即使分量塞得下,但还不腻死。
“来这儿就要敞开了吃,你要多少,50串还是和我一样?”
“你太看得起我了。”廖思危指着那种大肉串,“这样的,我吃10根就顶天了。”
“才10根?多吃点肉,既补充蛋白质又补充胶原,晚上不起夜,皮肤还光滑白女敕——不懂吧?别老顾着减肥就这不吃那不吃,人一天得摄入500克蔬菜和45克蛋白质,一个鸡腿才7克蛋白质,你得吃六个才均衡!”博斯站在摊子前给廖思危上起了营养学课,老板正在数肉串,总是忘了数到几再从头数起,“客人,我这烤肉分量足,跟其他摊的可不一样,您不用担心吃不饱,100串,你们俩稳够。”
“可是不是说少吃油炸熏烤食物吗?”廖思危记得很多杂志和网站都说过,吃一个烤鸡腿就等于抽60根烟什么的。
“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哪天不吃油炸熏烤的东西?不是一样活得好好的。”博斯指了指老板,“先烤着啊,我去超市买点喝的。”
“冰红茶?要不要冻的?”
廖思危站在冷柜前,犹豫一秒,拿了一瓶啤酒,“我还是喝这个吧,我想试试大口喝酒吃肉的感觉。”
博斯还是拿了一瓶冰红茶作为预备,“随便你,你什么时候后悔了,再喝这个。”
两人走到收银台结账,“虽然我觉得啤酒不好喝,又苦又淡,但是那么多人喝得起劲,我想是不是会越喝越好喝,尤其是配烤肉。”
“对于你们第一次喝就不喜欢的人来说,基本上啤酒就和马尿差不多,而且不管喝多少还是觉得像马尿。”
廖思危犹豫了一下,同情地开口了:“说这话的人一定是平民,甚至乞丐。”
“为什么?”
“不然怎么知道马尿是什么味道?”
“我现在真相信了什么叫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趴在大桥墩子上,廖思危吃得不亦乐乎,“原来我们每天光是张着嘴就已经吃进去72种细菌了。”
“有个搞笑诺贝尔奖你知道吗?”博斯嘴里一刻不停地嚼着,但是口齿依然清晰,“一高中女生得到公众健康奖的项目是她发现东西掉地5秒钟内捡起来依然可以放进嘴里吃。”
“有这事?你别说,我觉得这个马尿还真挺好喝的。”廖思危有点舍不得地看着见底的啤酒瓶,“我高中的时候听过健康生理讲座,那个女医生说尿是很干净的,还有点营养呢。要是困在沙漠里缺水,可以喝尿来救急——孙悟空不是也拿马尿来治过病吗?没准这是个好东西!我发现带尿字的食品也特别畅销,类似那个什么撒尿牛丸、濑尿虾——我这个发现是不是也可以得个诺贝尔搞笑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