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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荣焉 第27页

作者:贾童

“等等!”宋佚把将军举起来的手压下去,向台下一笑,“忘了说明,其实赢的是橙逸,刚才我确实被她打倒在地了哟。”

“啊?”将军傻了眼。

“不是不是,”霍橙逸扑上来把将军的手又举上去,“刚才宋佚只是踩到香蕉皮才会滑倒而已,我根本没出手。”

“可是大家都知道,香蕉皮是你的暗器啊。”宋佚理直气壮地说。

“对啊对啊,我们可以证明!”奉杉吹和一群噎得白眼直翻的学生连忙窜上台佐证。

“这,老夫从没听过香蕉皮也可以当暗器……”

将军双眼圆瞪,宋佚把他的手举起:“将军请宣布吧,今年的冠军是秋苑菊派。”

“有没有搞错啊!”下面的学生骂道,“要我们给秋苑菊派那种脓包软蛋鞠躬行礼,打死也不干!”

“就是啊,每年都是最后一名的秋苑菊派不可能是冠军!”

“抗议!我抗议!”

香蕉皮又开始满场乱飞,这回是针对宋佚,“什么天才啊,简直是天生的蠢材,踩到香蕉皮也可以摔跤,笑死人了!”

“回家吃女乃吧!”

“在窑子里混大的就是上不了台面!”

“下去吧,下去吧!”

臧封第横眉怒目,“这帮混账怎么可以这么说?”

“你们够了吧!”霍橙逸手抓一个啃到一半的香蕉,以投棒球的姿势甩出,正中最嚣张的目标,“我承认,我输了——我使诈!”

“可是——”宋佚还想说什么。

霍橙逸打断他:“将军有听说过哪本兵器排行榜上有香蕉皮这种暗器吗?”

“没有。”孝勤将军果断而理直气壮地说。

“那就行了,是我输。”

“丫头,你真的要认输?”将军狐疑地看了看宋佚和仲狩,“喂,使诈的处分很严重的。”

霍橙逸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难道你要你的宝贝儿子被人喊回家吃女乃吗?”

将军略一思索,马上洪亮地宣布:“胜者——冬苑松派!次胜者——秋苑菊派!”

“我们是亚军,我们居然当上了亚军!”奉杉吹率领一千学生喜极而泣,“我们终于可以不用见人就鞠躬了——”

春苑兰派和夏苑荷派其余学生拍桌子打板凳,“有没有搞错!要我们给秋苑菊派那种脓包软蛋鞠躬行礼,打死也不干!”

孝勤将军挥舞巨刀,“谁有异议,先问问我这柄刀!”

下面齐声高叫:“打死不干,打不死就干!”

宋佚看着地面,霍橙逸站在他对面。

“输了?”他抬头问。

“输了啊。”她理直气壮地说。

“怎么办?”

“凉拌。”霍橙逸扯扯辫子,“其实我有心理准备的啦,能得到亚军已经不错了。”

“那就是说你已经做好了离开我的心理准备了?”

“你不要这么说嘛。”霍橙逸用手指绕着头发,不敢去看他乌黑的眼睛,那里面装了太多的期待,“我本来就不可能赢冬苑,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可是我已经认输了呀!你只要接受不就好了?”宋佚微皱着眉头,清秀的脸上首次流露出不经任何掩饰的失望,“为什么你要自作主张呢?”

“因为我没办法忍受那些学生对你的不满。”

“你不要管他们就是了,天才不天才是别人喊的,我都说了不在乎,难道你在乎这个称号吗?还是,”宋佚看向别处,“一开始你就是为了这个称号才接近我的?”

他这么问的时候,脸上已经带有了那种习惯性的微笑,以往看来无比优雅、洁净的微笑,此刻像一个讽刺的问号投映过来。“我是为了这个称号才接近你的。”霍橙逸正色地道。

宋佚愣了一下。

“多亏了这个称号,我才能认识你,对你感兴趣。我说的都是实话,”她从兜里模出一个小册子拍在他手里,“我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异闻社,我做的都是一些偷鸡模狗,大丈夫不齿之事。一开始我只想曝你的丑闻,不过,我发现,你真的很完美,不管怎么找,都找不到你的缺点。

“然后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从不停地挖你的墙角,变成了你天才称号最忠实的维护者……”

他直直地盯着她,像是要看出这话的可信程度;霍橙逸垂下眼帘,松开了手。

“评委会的最新决定!”浑身裹得有如木乃伊的“原”主持人站在台上宣布,“经评委会一致审定,认为霍橙逸的使诈行为成立,遂作出判决,将其永远开除出四季联盟学籍、终身不得再被录取;但鉴于其行为与秋苑菊派本身无干,遂仍维持秋苑菊派亚军名次。完毕!”

“这是性别歧视,我抗议!”臧封第跳起来嚷嚷,被仲狩一把拖下来。

“无所谓,反正也是要退学的。”霍橙逸伸了个懒腰,“调查也结束了,我没呆下去的必要。”

“什么,橙逸,你就这么走啦?”臧封第瞪大眼睛看着她,“不要嘛,你说过的,要跟人家做妯娌,要是公公欺负我,你要帮我做主的!”

霍橙逸拍拍她的肩,“对不起,封第,帮不了你啦。,好姐妹一条心,你连我那份一起享受吧!”

“会长……你不能走啊……”奉杉吹流泪。

“哪,以后会长就是你啦,要挺起腰来做人。其实谁给谁鞠躬的规定并无意义,最重要的是做人不能低头,知道吗?”

“嗯,我会记得会长的教诲。”奉杉吹擦着泪,靠在她的肩头低声唱道,“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尊严,也许遇见某一人,立刻哈腰把头低,不知道会不会,举起拳头将他逼——”

砰,霍橙逸扬起的拳头击中了他的鼻梁,她往拳头上吹口气然后走开,“安静点儿。”

宋佚随意翻开那本发黄的小册子,那页上面清楚地写着:八月十五,屋顶赏月。对兄弟友善,胸襟宽广有加;奇怪的口味,喜好甜食;混迹红尘不为所动,如清莲自洁。

再翻一页,上面是一张印象派的画像,弯弯两道眉,眯起的眼,旁注二字:狐狸。

霍橙逸回头看一眼立在台上的宋佚,心里暗自想,有多少名士佳人在我的榜里更新换代,朝生夕落,我的眼里只有他们的短处;惟独他,我满眼都只有他的优点……这并不因为你是天才呀,你知道吗,宋佚?

背后一阵风至,霍橙逸讶异地一回头,宋佚出现在她面前,一把拉起她的手。

“宋佚?”

她讶然了一下,后者浅浅地笑着说:“虽然你输了,可是我赢了。所以如今不是你选择我,而是我选择你,明白吗?”

“那样说来……”霍橙逸看了孝勤将军和仲狩的方向一眼,心里大概明白了七八分。

“呵呵,我跟他们打赌说,若是我赢了,我便要你……”

“宋佚,你怎么可以这么诈,你不是稳吃定我?”

“谁让我是天才,你自己说的。”

也罢,罢也。

全书完

后记

我本楚狂人,风歌笑孔丘。

这文章里居然有它出场的机会,真是郁闷!我是想让古代的狗崽队队员们都带点儿这种无伤大雅的痞子气,虽然霍橙逸是有可能会喜欢这句诗,但是怎么都是个女孩儿,而且有点点内向(跟宋佚在一起后有畸形发展趋势,我怀疑她可能会因母性过于泛滥而变成一个恋童癖,或者虐待狂……)总之不太像是那么豪放的人;臧封第的豪放指数倒是远远超标,有过之无不及,只不过她是个文盲(真的有一碰正儿八经的教科书就会睡着的人存在,我亲眼所见,而且不止一次,看来教科书比魔法书还要邪乎),说这句诗的几率等于零的N次方;宋佚骨子里应该是这句诗的最佳反映者,将军的儿子,在市井而且是在和韦小宝一样的环境里长大,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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