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影是一名看来只有十三、四岁的棕发少年,头发乱糟糟的,鼻头长满了雀斑。
他一见谭昱,便睁大了蓝色眼睛,“请问你是……谭氏投资的总裁吗?”
“我是。”
“我是杰克,奥斯卡,亚当·奥斯卡是我祖父。”
奥斯卡?熟悉的人名令谭昱微微蹙眉,“有什么事吗?”
杰克上前两步,迫切又焦急地望向谭昱,“谭先生,你能不能……能不能帮帮我们?你们去年买下了芝加哥纪事报,现在是公司最大股东,能不能不让公司被别的媒体合并?我们家的报纸从十九世纪就创立了,在芝加哥是老字号,一直以公正严明的作风著称,有着光荣的传统,我们不希望跟别人合并,更不希望是跟一家哗众取宠的媒体集团!尤其爷爷,他答应过曾祖父要好好守护公司的!我们……我们——”
“你就为了这件事从芝加哥飞来纽约?”
“是……是的,我好不容易打听到你在这里……”
“你的祖父要你来的吗?”
“不,我是自己偷偷来的。”杰克皱眉,“我来求你,谭先生,爷爷最近身体很不好,这件事让他非常难过,他每天都吃不下睡不好,我真的很担心。”
谭昱注视他,良久,“这是生意,杰克。我们当初会买下纪事报,就是知道还有另一个买家想要它。”
少年脸色刷白,“你是说……你们本来就是想转手赚一笔?”
“没错。”
“你们怎么可以这样?”杰克颤着嗓音,“对你们来说这只是生意,可对我们……是我们家族的传承啊,曾祖父、爷爷、爸爸,他们都为这问报社付出毕生心血,将来还有哥哥跟我,我们……我从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梦想着接掌纪事报了,我想把它变成全美国最棒的报纸,我还要培养出许多能得到普立兹奖的记者,可你们……你们却——”
悲愤的言语,一字字、一句句敲入谭昱耳膜,也微微敲痛了他的心。
他遗憾自己必须夺去少年的梦想,他遗憾自己曾经以类似的方式夺去许许多多人的梦想,他遗憾他的事业就是这么一回事……可这些人不知道,他也有自己的梦想啊,他也有自己想守护的东西!
他想守护的……他想守护的人就站在他身后——
一念及此,谭昱蓦地面色一白。
她都看到了!
他忍不住心慌,转头望着她。明丽的眸仿佛看透他在想些什么,静静地回凝。
然后,她终于开口了,嗓音清柔,“记得吗?谭昱,很久以前我也曾经像他这样求你。”
她求他?
好半晌,他才恍然,想起十年前她曾请求他不要收购永康集团。她问他能不能取消这个决定,可他却只是摇头。
因为那个时候的他什么也不是,帮不了她。
可现在,情况已经不同了,现在的他不再是当年的小职员,而是谭氏投资的总裁。
“现在的你,可以决定许多事情。”她凝睇他,嫣然微笑。
那笑容,深深牵动了他的心。
第十章
他终于出院了。
在平安夜前两天,医院宣布谭昱复原情况良好,虽然他走路时仍须扶着腿一走一拐,但只要定期回医院复检,基本上已经没问题了。
于是,在荆晓晨的扶持下,谭昱坐上了来接他的私家车,回到他靠近第五大道的公寓。
一回到家,便发现装潢布置走冷冽路线的屋子,莫名添了一股温馨。大理石壁炉融烧着暖暖火焰,连接客厅与走廊的转角,立起了一棵高高的圣诞树,
他不禁惊奇,停下了步履。
走在他身后的荆晓晨微微地笑,“喜欢吗?这是程馨特地派人送来的。”她解释,一面指了指地上一个布袋,“这里头还有许多装饰品,晚餐后我们一起挂上去?”
和她一起装饰圣诞树?
他心跳加速。这是他即便在梦里也不敢妄想的幸福,她真的会陪他吗?她会不会……能不能留下来陪他一起过耶诞?
他这么想,也几乎想冲口而出问她,但终究硬生生忍住。
他知道她不会的。今天早上,他听见她跟纪礼哲通电话,好像他对她抱怨了些什么,她笑着安抚他说她会按照原订计画飞回台湾。
因为他不再需要她了,而纪礼哲又十分需要她,所以她决定搭明天的飞机回去。
那一刻,他几乎痛恨起自己。他恨自己为什么这么快复原,为什么不多拖一些时日,那她就能留在他身边久一点。
可他也明白自己不会,因为不忍她总是为他担忧,所以他才咬着牙以最大的努力复健,因为要她安心,所以他宁愿快点复原。
为了不让她心痛,所以只好让自己心痛……
“哇!你这边视野很好呢。”荆晓晨打开落地窗,踏上阳台,一面欣赏着窗外美丽的景致一面喊道:“快来看,晚霞很美呢。”
听闻她兴奋的呼喊,谭昱振作起精神,扶着腿走向阳台,跟她一起欣赏窗外景致。
天空呈现美丽的玫瑰色,渲染着淡淡的紫,冬风吹动着流云,在天际划出一道道白色影痕。
“你不冷吗?”他看着微风卷起她鬓边细发。
“还好。”她娇笑,脸颊明明冻得发红。
“关上窗一样看得见风景。”
“那不一样。这样看更痛快啊。”说着,她将上半身靠上栏杆,双手搁在栏杆外闲适地晃荡。
他看得有些心惊,“进来一点。”伸手拉回她,“危险。”
“没事的。这样很舒服啊。”
可这样会吓死他。“拜托你进来吧,看你这样我头都晕了。”
“你不会有惧高症吧?”她讶异地眨眼。
“一点点。”他抿着嘴。
“那你还住最顶层?”
“因为这里视野最好。”
她新奇地望着他,半晌,忍不住逸出清朗笑声,“谭昱,你这不是折磨自己吗?何必?”
他并非想折磨自己,只因为住在纽约市高级公寓的最顶楼象征了一个人的成就与地位。但他想,她不会明白的。
最近他愈来愈觉得,他从前处心积虑得来的一切放到她面前,似乎都不怎么引起她的看重,反而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会惹来她愉悦的笑颜。
看见他不豫的脸色,她以为他是为她危险的举动不高兴,连忙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好了,好了,我进去就是了。”说着,她自然地挽起他的手臂走回客厅,“我们晚餐吃什么?”
“你想……”他咳了一声,感觉臂膀有点发烫,“吃什么?”
“元朗说,你做的家常菜很好吃。”她仰起头,无辜地望他。
他呛了一下,“他什么时候告诉你的?”他真正想问的是:那家伙凭什么跟她这么接近?
“前几天他打电话问你的情况,我们聊了一会儿。他告诉我,他以前在矽谷工作的时候,偶尔到纽约来看你,你都会下厨做中国菜给他吃,一解思乡之愁。”
“那是看在他会带来几瓶好酒的份上。”他哼一声。
懊死的魏元朗!要问他的情况直接打电话给他就得了,何必还故意藉机跟晓晨聊天?
“我也准备了香槟哦。”她眨眨羽睫,“所以你能为我做一餐吗?”
他愿意为她做的绝对不只一餐。
湛眸一沉,嘴角却勾勒笑痕,“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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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她准备了色香味俱全的一餐。荆晓晨必须承认,当她要求着谭昱准备晚餐时,其实是带着半开玩笑的心态的,她只是很好奇魏元朗口中的美食究竟美味到什么地步。
而谭昱所做的,出乎她的意料。蒜泥白肉、炒三鲜、西湖醋鱼、蚝油芥兰,以及最后一道火腿玉米汤,摆上桌时在在令她惊奇,夹入口后又在在令她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