蔻蒂-林也不是看看就算,她吃得可开心。
“你们怎么不进来陪我?”她埋怨她哥哥:“想陷害我?让我一个人吃。”
“你也可以不吃啊!”
“这么好的菜不吃怎么行?”她又吃了一块火腿。
“你为什么不换个厨子,专做些难以下咽的菜,你不就可以顺利达成节食的目的?”
“那怎么行?民以食为天,一个女人吃不好喝不好,生活不愉快,会老得很快。”她大发娇嗔。
“一个人活得太无聊才会老。”秦大佑笑着说。
“你在说谁?”蔻蒂-林可也不是笨蛋。
“你呀!你每天除了睡觉、吃喝、逛百货公司、买衣服,还有什么意义?”
“彼此彼此,你也没好到哪里去。”蔻蒂-林开始吃锅饼了,饼脆馅香,看得引人口水。
“我们都有同样的遗传,犯不着互挖疮疤。”
“瞧瞧你那张嘴。”秦大佑摇头,看看我:“让杨小姐见笑了。”
我才管不了他们的家务事,两个人打架打到死都跟我无关。
我轻咳了一声:“林小姐,贵府的设计图是在这里谈还是在客厅谈?”
“杨小姐认真工作。”秦大佑讪笑,他的高贵人格已经像外衣一样月兑在外屋了。
“是啊!不认真工作会被社会淘汰。”我露出笑容,打开图。
“好漂亮的喷泉。”蔻蒂-林放下了锅饼,对那座粉红色的喷泉惊喜不止。
“粉红色的喷泉?”秦大佑笑,笑得我耳根子辣辣的。
“还有粉红色的花台、沙发。”我索性把全部的图都打开了,要笑就让他笑个够。
秦大佑不笑了。
“杨小姐喜欢粉红色。”他下了个结论。
“我们是同好。”蔻蒂-林高兴地说:“粉红色是最罗曼蒂克的颜色,温柔的女人都喜欢。”
“我想也是。”秦大佑朝我眨眼睛。
我面不改色,反正是蔻蒂-林要住,对了她的胃口,我还怕谁?
看图说话讲了一个多钟头,女工捧出下午茶,女乃茶香醇,饼干是现烤的,但我没心情吃,敷衍了一下,就匆匆站起身。
“等一等,我大哥的设计费还没给你。”蔻蒂-林从饼干堆里抬起头。她太有义气了。
秦大佑掏出支票簿,签了一个整数。
我没有假意推辞,收了起来,跟他笑了笑。
“我送你。”
“我开了车来,不必客气。”我拎起公事包。
“杨小姐是女强人。”秦大佑送我出门。“生意兴隆。”
“好说。”
我赶到王婷店里,她站在柜台后面忙。
“谢天谢地,你在店里。”
“有事?”
“我是来告诉你——”我一下子又住了口,因为我从玻璃反光里见到秦大佑推门进来。
铜蝴蝶风铃在空气中叮叮咚咚地响。
王婷的表情由黯淡而发光。
我想那是爱情的力量,爱使她由单纯的美丽而成为性感的女子。
那份性感自里而外油然滋生,连我看了都无限着迷,我更应该闭住乌鸦嘴。
“稀客,失陪。”王婷的声音比蜜还要甜,恋爱中的女人毫无理性可言。她完全忘了昨天还在为薄幸男子痛哭流涕。
我仔细看了她一眼,秦公子说得不错,她的轮廓的确像小柳留美子,性感中带着妖娆。
“杨小姐刚刚说起你,我们决定一道来看你。”秦大佑说起谎来面不改色,下辈子他该在十八层地狱受拔舌之苦。
王婷看了我一眼,神情中透着哀怨,她一定以为我是来向她示威。秦大佑真是岂有此理,作法太恶劣了。
“秦先生爱说笑,我们完全是不期而遇。”我刺回去一句。
“默契!默契!”秦大佑哈哈大笑,再下去他很可能会说“心有灵犀一点通”之类的话了。
王婷做了两杯酪梨汁,里面载沉载浮着橄榄,弥猴桃和耶枣。这是款待贵客的饮料,依王婷的标准等闲客人不会费大事做的。
“秃子跟着月亮走,我追随杨小姐,果然不虚此行。”秦大佑举起杯子,向我眨眼睛:“来,让我们举杯同祝王婷小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王婷已经认定我是他的同党,但她风度奇好,也笑吟吟地举起了杯子。
这太不像平常的她了,照理说,她的心上人如此差劲,她早该掀桌子拍板凳,给他两记大耳光的,但她这样镇定,反而使我不知所措。
卅六计走为上策。
“你们多聊聊,我还有事,先告退了。”我硬是把一整杯酪梨汁塞进肚里,将空杯子往桌上一搁,跳下高脚椅。
虽然只是一瞥,但我已知王婷眼光中的幽怨转变为赞许。
我受不了她这样。
“情到深处无怨尤”,有时候并不是浪漫,而是愚蠢的表现。
我如果是王婷,夜深人静时,必会为迷失的自尊心而痛哭。
幸好我不是王婷。
幸好我也未失去尊严。
回到公司,李麦克正在办公室内大发雷霆,声动屋瓦。
我相信他今天一定没看到林青霞。
因为未见到美女而逼迫大家陪他一起掉眼泪,真是罪过。
“发生了什么事?”我问小妹。
原来是周亦捅的漏子。他上回把啤屋的违章建筑设计成金字塔,我就警告过他,不料他执迷不悟,硬是到了送件都不肯更改分亳,结果被业主退了回来,还连带把李麦克连刺带骂的逍遣了一顿,李麦克如何不动怒?
廿分钟后,周亦自李麦克办公室退出,状甚狼狈,心肠再硬的人见了也会动恻隐之心,立刻有人上前安慰。
我冷眼旁观,其中最热心的是沈倍。
小妹在一旁捂嘴偷笑,连她都知道沈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
沈倍是李麦克跟前的大红人,相貌堂堂,工作认真,是天生当设计师的料子,好多别人望着只能干咽口水的案子,碰上他莫不手到擒来。
在流行杂志上,沈倍也是个响叮当的单身贵族,许多小女孩非常的为他着迷。
总之,他是敝公司内的明星人物。
但他的毛病在圈子内也是人尽皆知。他有断袖之癖,而且对同行最有兴趣,来往的全是艺文界人士,一时俊彦。
晓得他毛病的男同事,对他唯恐避之而不及,只有周亦初出茅庐,一点也不晓得厉害。
不多久,安慰周亦的同事纷纷回到岗位,只剩下沉倍还窝在他座位旁边详说,状甚投机。
“我想去警告周亦。”小妹潜行到我的位子旁,蹲在制图桌下,鬼鬼祟祟地像个惯窃。
“警告什么?”我冷笑一声,把她提溜出来。
“嘘!”她急得小声叫:“你没看见羊入虎口吗?”
“那又跟你什么相关?”
“我看不顺眼。”
我瞄她一眼,小小年纪,居然也要多管闲事。
“小心一点,沈倍一状告上去,你吃不完兜着走。”
“我才不怕,炒一个小妹的鱿鱼,对他有什么威风?”她嗤之以鼻。
“如果周亦不领你的情呢?”
“我还是照样做我的小妹啊!”她理直气壮。
看了这么多的社会各种光怪陆离的现象,已经习惯了,难得还有她这般热心的人士,真是不简单。
“预备怎么警告他?”
“看我的!”小妹站起来,悄悄地溜回去,我正奇怪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见她拿起电话,然后周亦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我强忍住笑,偷窥着周亦的动静,他伸手取话筒时,脸色还很平静,但立刻地就有了戏剧性的变化,只见他惊疑不定的转头看了沈倍两眼,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挂上电话时,比自李麦克办公室出来时还狼狈。
沈倍大概也明白了,但他不愧是老手,若无其事的站起来,拍了拍周亦的肩膀,说了几句大概是勉励的话,才从容的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