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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情郡主 第32页

作者:华甄

昭君对他微笑,将他压在炕上,褪去他的衣服。

“来不及了,宝贝,他们在等我……”

甜蜜的芳唇吞噬了他的话,柔情万千的吻中,他听到她在低喃。

“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等,我的爱,不能等!”

他笑了。是的,这就是她,他永不气馁的勇士,他美丽的狂情郡主!

旬余,高欢离开葛荣,转投镇北将军尔朱天宝。随后,他被尔朱天宝任命为“督军”,指挥尔朱天宝的卫队,成为北魏最大军事集团的重要人物。

相州之战,尔朱天宝击败葛荣,同年,高欢升迁为晋州刺史,北方大规模的战乱平息。可出人意外的是,功盖当朝,独揽朝政的尔朱天宝猝死,尔朱家族的权力转移到他的侄子尔朱兆手中。

为了笼络高欢,尔朱兆授予他兵权,让他成为原六镇降兵的统帅。获得兵权,建立兵营后,他立刻派尉景和蔡俊前往黑驼山,把昭君和孩子接到晋阳城。

在这里,他已经为他们准备了条件完好的“家”。

夜幕深沉,当他回到那座砖木结构的四合院时,只见灯火半明,宁静安详,迎接他的,不是平日侍候他的随从、奴仆,而是他美丽的妻子。

“昭君!”一看到她,他的呼吸窒住,从上次见面起,他们已经整整一年没有相聚。经历了这么多事、这么多年,她依然那么娇美,依然像在太清池边那样张著热情爱慕的眼睛看著他。

那目光曾经让他畏缩和烦恼,可现在,他是那么快乐,因为在那样的目光中,他觉得自己真的是个英雄。

他向她伸出双臂,而她毫不迟疑地投入其中。

“高郎……我好想你!”她的目光依然注视著他,无法将视线从他脸上挪开。

她分开的朱唇,含笑的眼睛,让他再难自持。他的唇饥渴地吻住了她,她也一如既往地回应著他,在这一吻里倾诉著他们长久分离的热情、等待及爱意。

“孩子呢?”

“睡了。”

他抱起她步入室内,把她放在柔软的床上,边月兑去两人的衣服,边低喃。“一切都没有改变,你还是那么美丽多情,我还是那么爱你。”

昭君急切地加入他,一边用唇堵住他的嘴,以行动证实他的话多么正确……

许久之后,他们拥抱著彼此,平息著激烈的心跳。

昭君缓缓地说:“高郎,天下仍不平静,你还会离开我吗?”

斑欢与昭君四目相望,微笑道:“不管天下如何,我不会再离开你,因为我爱你!”

“我也爱你。”昭君安心地偎进他怀里,闭上了眼睛。

斑欢注视著她,心里充满了对她的爱。

是的,无论局势如何,他都不会再离开她,起码他现在有了这个能力和权力。

尾声

韩陵山的战火已经熄灭,高欢胜利的鼓声传到了京城洛阳,皇宫内一片凄惶。

由尔朱兆扶持的节闵帝已被高欢废掉,此刻,他面前的平阳王兀修,是经过数名大臣精心挑选后送到他面前的。

可是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怎么这么没骨气,居然跪在他的面前,双目无神,满脸惊恐,这样子能做皇帝吗?

他问被他派去接元修的散骑侍郎王思政。“他一向如此胆怯吗?”

与元修关系不错的王思政立刻回答:“不,平阳王只是被将军的神采震住了,他平常不是这样的。”

斑欢闻言,知道他是为维护元修才这么说,不由得对他有几分器重,而他眼下也无法从皇亲中选出更合适的人,只好对元修说:“平阳王请上坐,容臣禀报。”

因为看到他要自己就座的是皇帝才能坐的龙椅,元修吓得面无血色,哆嗦著起身,怎么都站不稳。

最后还是王思政和侍卫,半扶半抬地把他弄到那把华丽高大的椅子上。

见此,高欢双眉轻皱,挺拔的身躯紧绷,直到元修坐稳后,他才面向百官大声宣布。

“叛逆尔朱兆扰乱朝政,起兵谋反,如今已被诛灭。开元新始,国不可一日无君,经御史查明,平阳王兀修乃出自先帝正宗,兼具才学出众、为人端厚,特立为帝,自今日始改元太昌,望各位贤才共佐我王、重振朝纲。”

他的话音刚落,早已惶恐不安的众官顿舒一口气,齐跪地长叩,高声向元修称颂。“新皇圣明,重竖朝威!”

本来胆战心惊、以为是被高欢抓来砍头的元修,没想到竟然是要让他当皇帝,当即心头重负一去,神气了不少。

加上本是皇族出身,天生有股王气,于是抖擞精神面对百官高声宣布。“小人作乱,扰乱朝政,幸有高统领举旗平乱,朕不劳尺刀,坐为天子,所谓饮水思源,不忘贤良。今朕传旨天下,特封高欢为本朝大丞相兼天柱大将军。”

大殿内再次响起一片歌功颂德声。

斑欢知道,经过韩陵山大捷,他的地位已经确立。

自此,他成为控制北魏政权的实际掌权人。

一轮朝阳冉冉升起,他大步走出宫殿,跨上灰白的骏马,轻夹马月复,吆喝了一声。“走,灰雾,咱们回家啰!”

回家这念头让他心里充满了喜悦,因为那里有个美丽的女人正在等待著他。而她是他生死相随,荣辱与共的妻子,是他志同道合的同伴,更是他生命中最美丽的奇迹,他将永远爱她!

全书完

编注:

欲知拓跋圭与若儿的爱情故事,请看表现爱047、048──天若有情之一《魅眼王妃》(上)、(下)。

欲知葛荣与冬雪的爱情故事,请看表现爱06O──天若有情之二《素馨佳人》。

敬请期待笔甄最新力作!

英雄难为华甄

英雄莫问出身,富贵当问缘由。

在写这个故事,或者说从构思这个故事起,这句话就一直不停地在我脑海中回旋。我始终认为,这句名言用在高欢身上最是恰当不过。

迸老的年代,血腥冷酷的战争、刀剑飞舞的生活考验著、磨练著每一个人,在风起云涌的乱世中,高欢,这个出身贫寒、胸怀大志的人,像一头被唤醒的猛狮,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鹰,抓住一切机会,战胜了一个个强大的对手,完成了他不朽的英雄壮举,从此开创了高氏帝王的霸业,成为与宇文泰并称的“北朝双雄”。

镑位读者如果对高欢以后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一定要读华甄的下一本书《烈火娇妻》喔,因为那个故事的男主角正是将与高欢平分北魏,对峙北方的宇文泰(有心的读者也许还记得,他就是出现在《素馨佳人》中的那名葛荣的副将,十九岁的“黑泰”),他们两人岁数相差十岁,却是同时代并驾齐驱的英雄。

说实话,写高欢的难度大很多,因为他的“背叛”太多,他的智谋太诡异,他的感情太深沉,因此,写他让我很痛苦。可是,他与娄昭君的爱情却让我津津乐道,他奇特的出身和卓越的成就也让我每每读这段历史时,都倍感钦佩,果真是英雄难为!

历史就是这样有趣,它像一杯不加女乃,却加了柠檬的浓咖啡,细细品味,才能品尝出其中的各色味道来。而且,还能在口中留下长久的滋味。

不过,话虽这么说,我可是从来对咖啡、可可、巧克力之类的东西敬而远之呢,因为我这人,吃不得一丁点儿苦,无论其后的回味多么无穷,我都不要那最初的一丝苦涩。当然,写小说除外。写作中,我是反其道而行之,绝对要先找到苦,其中还要有点涩涩的味道,然后再有甜──回味无穷(老天助我,让我的读者有此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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