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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婆 第4页

作者:候文咏

“说说看,我喜欢听。”

“我们的婚礼要在一个绿草如茵的草原上。”

“对,对,再说。”雅丽的兴致可来了。

我硬着头皮接着说,“宾客们都在铺满白色餐桌上等着我们。风微微吹过,阳光薄薄地晒着人。我们在弦乐的伴奏下,慢慢地乘着直升机降落下来。花童为我们卷开长长的地毯……。”我忽然停下来看她,“我们的婚礼好俗气,对不对?”

“我们只有一辈子,想过大部分人都过的日子,于是选择了婚姻。所以结婚一定是最俗气的事。可是我们俗气得心甘情愿。”她理直气壮地告诉我,“再说给我听啊,还没讲完。”

我想了想,“日子要过,梦也要做。”

说着我们都好笑了起来。

“我们一定会白头偕老。”我感触良深地表示。

“喔?”

“我再也不要再结一次婚了,”我装出老狗的可怜相,“我觉得我像是翻山越岭,千辛万苦爬呀爬,总算是爬到你的身边。”

我亲爱的老婆瞇着眼睛,做出动人的表情,“不过你还有一座山岭要翻……。”

我斜眼看她。好在这次梦魇我并不是真的一无所有。至少我亲爱的老婆是一件唯一值得的事。感谢老天,我终于公演完结婚典礼。现在是我的洞房花烛夜,一切才正要开始。

我亲爱的老婆风情万种,正是春雪初融,斜照江天一抹红。

我总算开始觉得结婚或许是一件有趣的事了……。

第四章

基本上,有人认为结婚是在严冬里跳入冰洞,做了一次,一辈子都记得。我们结婚是在盛夏,不过那种跳入冰洞的感觉倒是很实在。幸好温度有一个好处,只要不太离谱,很快就能适应了。

结婚以后,我亲爱的老婆把训练一个标准丈夫当成是她的职志。果然她收到了很大的成效。包括我从此失去了乱丢袜子的权利。用完书籍必须物归原处。拿了钱要写纪录。还有我随时必须把房间保持在某种程度以上的整洁。

收拾房间对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就一个理性的成年男子而言,当一个房间的乱度超过了他的忍受度,他自动会收拾。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环保问题。

我亲爱的老婆本来可以接受我的理论。可是渐渐她发现每个人的忍受度原来是大不相同的。往往在一个房间的乱度还未达到我忍受度的二分之一时,她早已气得人仰马翻了。于是规则很快改变了。

乱度以她的忍受度为限。并且收拾的人是我。

“为什么要规定以你的忍受度为限呢?”我可不满意了。

“因为我们是一体的,亲爱的。”

“那为什么不是以我的忍受度为标准呢?”

“亲爱的,”一个腮吻就解除我的武装了,“我们的生活气质可以降低没关系,可是我们的生活品质一定要提升,你说是不是?”

“那为什么是我收拾呢?”

又一个吻。“因为你爱我,疼我呀。对不对?”爱情暴力。

现在你大概知道了我们家的公正,公平,公开是怎么回事了。虽然说都有一定的规则与法律。可是规则的制定与颁行学问可就大了。

向来我是嗜书如命。不管走到那里,无趣的时候,只要没有书,我就会全身不自在。生命像是一场慢性疾病,到处充满了无聊。因此我得随时带着书本,像是吃解药一样,不时和这场无聊病作长期抗战。不但出外如此,在家里更是这样,从厨房,浴室,厕所,客厅,到餐厅,都有书本埋伏,以备我不时之需。

但是我亲爱的老婆可不这样认为。

“亲爱的老公,你为什么要把垃圾到处乱丢呢?”

“那是书,不是垃圾。”

“如果是书,为什么不放在书架上呢?”

“那有特别的意义啊。”

“我实在看不出来,苦苓的“校长说”丢在沙发上有什么意义?”

“只有那种书的每篇长度,刚好适合电视广告的长度。”

“那抽水马桶上面那本马克斯的“资本论”,你又怎么说?”

“我看了会想大便。”

“我不管你怎么说,你把书弄得像垃圾。”

“亲爱的老婆,那是书呀。”

“如果你不把书装到架子上或是你的脑子里,我实在看不出书和垃圾有什么差别。”

书权之不得伸张,可见一斑。

最近我看庄裕安医师写的书“一只叫浮士德的鱼”,里面提到出门不带书,比不带钱还要叫人不能心安。看了真是直呼爽快,觉得于我心有戚戚焉。想我们当初谈恋爱时,在适度的光线、角度、气氛之下,我稍舞文弄墨,谈书论艺,我亲爱的老婆那种着迷的眼神,与今日的书本垃圾之争,实在是不可同日而语。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当下决定非得再出来为书申诉一番不可。

在一个阳光明媚、空气清新的早晨,我买了一大捧的玛格丽特花,插满了家里的花瓶。并且还难得地做了一顿早餐。就在我亲爱的老婆快乐地享用着咖啡、荷包蛋、火腿三明治时,我愉快地回忆起我们当初的情景。

“你还记得当初我送花给你的情形吗?”

“你当初还说永远不让花瓶里的花凋落,还说花是你不变的心情,我怎么会不记得?”

事实上那句话是在生死存亡的时刻说出来的。因为有个家伙也和我一样顽强地在她住处的花瓶里插花。我的处境真是危急的。根据我亲爱的老婆后来的回忆,如果那家伙的英俊潇洒有八十分,那么我只能得五十九分。虽然我从没见过我的对手,可是每次我坐在她的客厅,那盆触门惊心的玫瑰花就会嚣张地涌入眼帘。每回花都新鲜得很,我可以确信那是刚刚换过。

我们坐着聊天,吃东西。可是我不再觉得那么有趣。一大捧的玫瑰花,好象是自己的领域挂上了别人的国旗。再也没有比维护自己的主权完整更迫切的事了。从此之后。我也加入了买花的行列。我的花是玛格丽特,淡淡的小白花。

“淡淡的小白花,永恒浪漫,胜过无数个短暂的激情。”

流言不断。有人告诉我,冬日的午后,他们在校园里的枫林大道漫步。然后是我的对手是有车阶级的高能力消费者……。我只是穷学生一个。当时我所做的事是每天心痛地带着一把新鲜的玛格丽特到她的客厅,然后面带笑容地把花瓶上的整把玫瑰花丢掉。

“老实说,你那时候怎么有那么多钱买花?”事隔这么多年,我的老婆倒想起了这个问题。

“嘿,你别看花开得正美。我自己缩衣节食,三餐吃泡面,饿得都快枯萎了。”

“我就是觉得你很讨厌,想把你吓跑。可是你却像个牛皮糖似的。”

“我买到最后,连花店的老板都同情我的遭遇,硬是鼓励我,赔钱也要卖花给我。那一阵子就是做梦都会梦见玫瑰怪兽。好不容易把它砍掉,不久又长出来,愈长愈多,机乎要把人吃掉。”

“倒是有点被你的毅力感动。”

殷勤,体贴,诚意,耐心。体力与精神的拉锯战。金钱与时间的消耗战。虽然我渐渐有了一些优势,可是仍然可以看见玫瑰花。敌人仍在苟延残喘,我还可以感受到他存在。是不是我的努力还不够?是不是我仍需等待时机一举歼灭玫瑰王子呢?

终于机会到来了。

“那时候虽然和你约六点,可是愈想愈不甘心,就这样掉入你的爱情陷阱。于是决定不理你,自己跑去逛百货公司。我想试试,看你到底多有耐心,如果你失去耐心,不等我了,那就作罢。万一你真的等我,可是却对我发脾气,那也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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