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店里忙不过来,我可以过来当义工,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那位小姐道,一副热心助人的神态。
“谢谢,不过我已经找到人手了。”他说,还回身瞄了她一眼,看得贝妤芩浑身不舒服。
瞧什么?有什么好瞧的!她白他一眼。
真没公德心,要打情骂俏不会到公园吗?干嘛挑中她这小小的柜台,她还要做生意呢,这两人简直妨害风化兼无聊到极点!
趁着客人没注意时,她朝他吐个舌头,还奉送个鬼脸,然后才郑重的重诉一次:“小姐,这是你的书,总共五百一十元。”
“林小姐是店里的常客,尾数优惠,就算五百元吧。”他说。
闻言,贝妤芩差点没横眉竖眼!
拜托!他以为他是谁!想在女孩子面前装大方?哼!她偏不!五百一就是五百一,她就是一毛钱都不减!
才要开口糗他两句,那位小姐竟然如蒙天赐恩惠般笑不可抑,眼啊眉啊全笑成了一条线,看得贝妤芩莫名其妙。
“想不到华老板记性这么好,才跟你提过一次竟然就记得我姓林,有你这么体贴的老板,难怪书坊的生意越来越兴隆。”她笑呵呵的又跟他聊了会儿,然后才满意的拿著书离去,临走还依依不舍的频频回顾呢。
愣愣的收下钱后,贝妤芩突然觉得自己的两只手不知该摆哪儿好,脖子更是僵硬得连转动都觉困难。
“你是这家书店的老板?”勉强的看着他,她呐呐道。
“没错,不过老板或许不止一个,听说这儿还有一位“雄壮威武”的老板,只是连我都未曾见过就是。”
在他奸诈的笑脸下,贝妤芩发现自己又当了一次呆瓜。
早知会发生这种事,当初就不该贪图方便,听从隔壁妈妈的介绍,答应来这儿上班,看来,这年头不只是老板挑员工,员工也该挑挑老板。
抓起皮包,直觉此处“不宜久留”,虽然上班的头一天就落荒而逃实在有点丢脸,但她若再待下去,恐怕这脸还会丢得更大!照她猜测,他接下来大概要端出老板的架子,狠狠骂她一顿后再把她炒鱿鱼。因此在自己闹下更大的笑话──或是被他笑死之前,她还是回家安全些。
“你这是做什么?距离下班时间还很久吧,现在就收拾东西不嫌太早吗?”他看着她仓皇的举动道。
“我知道你看我不顺眼,所以就别浪费彼此的时间,我现在就走,你不用赶我了。”
“谁说我要赶你?”
“你不?”她不相信道:“那我懂了,你该不会要等你摆够了老板架子后才叫我滚回家去?休想!我才没那么笨呢。”她说,动作更快速。
“怎么?你的心眼里就只想得到这些无聊主意?上班的头一天就做起逃兵,要想让人看得起你实在很难。”他刺激她道,见她胀红了脸,明白这招果然有效,单纯的她确实禁不起激将。
一番话说得她走也不是,留下又不甘愿。再看看他,像尊雕像似的站在柜台出入口,毫无移动的打算,恐怕连要出这个小门都得经他允许。盘算了下,她好不容易向家人争取到这次工作机会,若是这么灰头土脸的回去,下回再想要打工,只怕难上加难。
看着他,她的第一任老板华云翔,果真人如其名,倜傥清俊,这才了解原来张姐所说慕老板之名,八成是指他的俊帅,至于他的为人嘛……她不敢抱多大期望的轻叹口气。
算了,反正再委屈也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等暑假一过,她走她的阳关道,他过他的独木桥,从此再不相见,谁也碍不着谁。
叹口气,放下皮包,没好气的抓起抹布擦起柜台,尘埃、纸屑无一幸免,当然也包括他搁在柜台上的手在内。此举终于让他明白他的不受欢迎,转移阵地的捧起书坐在角落,静静的看著书,同时也看着她。
看着她的嗔、她的笑,华云翔露出满足的笑容。
终于,他可以好好把她看个清楚。
因为他──天玥,那与贝妤芩纠缠了数百年的梦中人,为了重拾两人的情缘,此刻已化身为“静思书坊”的主人──华云翔。
想到自己在他──华云翔面前的窝囊样,贝妤芩就没那个脸向一干好友供出自己工作的地方,连个字都不敢透露,就怕他一见人多,逮住机会让她难看。只是算算她也在“静思书坊”上了快半个月的班,凭良心讲,他呢,除了偶尔像在看动物园里的猩猩般看她外,也没多刁难她,总算这人还有点修养,不过就是有点古怪。
比如,她同样是在回答客人的询问,若对方是男性,他就像抓贼似的两只眼直盯着他们瞧,直到目送那位客人离开为止。还有,像这种大热天,谁不穿得轻薄短小?和同年龄的女孩比较起来,她算穿得保守的了,可是只要她穿的裙子“胆敢”超过膝盖,马上可以看见他张着火爆双眼,像是觉得她“有碍观瞻”的只差没把店门拉下,不做生意了,紧接着他就会藉机叫她整理书架,这么一来,她势必得换上长裤,以免有曝光之虞。可是满街的女孩穿着超短迷你裙,倒不见他皱个眉头,想想,这人真是怪到极点了。
只是当她看着店里一个个慕“他”之名而来的客人,她不知不觉就有气。
现在的女孩也太容易满足了吧?这个华云翔不过是长得帅一点,就把她们迷得团团转!瞧他每被女孩借故包围时投射过来的得意眼神,她真想把家里的眼罩拿来戴上,来个眼不见为净。
就像现在,那位还穿着公司制服,显然是自动提前下班到店里来碰运气的小姐,正死缠着他问东问西。搞不懂,他真有那么大的魅力吗?贝妤芩也学他拿她当猩猩看的眼神看他,并且深感无聊的一脸昏睡状。
好不容易捱到五点,她恢复精神的朝张姐挥挥手道再见,笑开的钻出柜台。至于华云翔,她道别的方武就特别些,通常送个鬼脸给他是最好的打招呼方武。
只是才跨出店门,那迈出的步伐不由得缩了回来。
老天!这雨下得真大!看着像小石头般大小的雨滴,她那把娇弱的雨伞能保护她一路顺利的定到公车站吗?想当然耳,她肯定走不到半路就已变成落汤虽。
“雨这么大,我送你回去吧。”冷不防走到她身后,华云翔轻声道。
头微后仰的看着他,不敢领教的嘻嘻笑道:“谢了,我可以自己回去。”
“这种天气,公车不好等。”他看着灰蒙蒙的天空道。
“没关系,我可以搭计程车。”
“你要拦得到车,待会儿就可以直接去买张彩券了。”听这口气,显然不认为她的运气能有多好。
瞧他,还带着笑!真是太瞧不起人了,贝妤芩扁起嘴深吸口气。虽然不甘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没错。在这种倾盆大雨下,想搭车的人排得像条长龙,要拦得到计程车真得平时多烧香、有空常拜佛才有可能。
“在这儿等着,我去开车过来。”
真要送她?不会吧,他有这么好的心旸吗?或者……人家只是客气说说,他应该会一去半天不见人影吧?对,一定是这样,他又在耍她了!
所以……她会等他才怪!他才一转身,她立刻吐长了舌头暗自咕哝。虽然天公真是太不作美了,不过她仍觉得自己回家会自在点。自从那不愉快的初次见面后,每次面对他,她总觉得两人间似有疙瘩,因此她总是尽量离他远远的,即使见他似乎有话同她说也一样。所以一向随性的她,也不管那大雨像是水库泄洪般用力的当头浇下,撑起伞,冒着雨就往外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