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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芹的试胆告白 第25页

作者:何梓

秦冰故作轻松地到处逛,心里却已经开始发毛了。

他为什么要跟在她身后?只是因为她不愿意告诉他名字吗?她不想认识他。

也许男人对得不到的东西都是执著的。

他跟了她足足了一个多小时——如果她继续“逛”下去,可能就不只这个时间了。

是她先受不了的。

秦冰忽然发狂地往家的方向跑去。

“他”怔了一下,也愉快地跟了上去。

秦冰越跑越快,全无半点淑女形象。像极被猎人追赶的野猪。(这个形容……汗。)

那个男人也发足狂奔。像极了追着小兔子的狼。(再汗……)

秦冰狂奔之后,混乱得不知所措。她胡乱地掏出钥匙,想快点开门进去,可是慌乱中,她几乎连钥匙孔都找不到了。

来不及了,他已经追上来了。

秦冰忽然很后悔,她为什么要往家里跑?明知道家里不会有任何人……

他没有走近,仍是站在三步之遥的距离,微笑着。

“怎么不开门。”

秦跳了起来。

“你……你干吗一直跟着我?你有病啊?”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就离开。”他有很多种方法可以知道她的名字,但是他只要她亲口告诉他。

“我……我叫李美丽,好了,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

“喷,你不知道说谎的小孩是会被狼吃掉的吗?”他向她靠近了一步。

“你别过来。”秦冰低沉着嗓子警告。正因为害怕,她才冷静下来了。

他没有回她的话,只是再向前迈了一步。他的眼里有一丝一闪而过的惊讶。

他已经在她眼前二十厘米处了。

她甚至可以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了。可是他却没有动作了,只是看着她。

这仿佛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静得让人毛骨悚然。

“好……你别过来了,我叫秦冰。秦朝的秦,冰雪的冰。”

很好。他已经得到他要的答案了。向来他要的答案,别人都必须回答。这次也没有例外。

“……我叫于阡铎。记住了吗?”他得意地开口了。

“你不必告诉我,这跟我没关系。”秦冰把头撇向——边。

“难说。”他得意地轻笑了起来,然后用力扳过她的下巴,温柔地吻上她的唇。

她应该反抗的。可是她没有。她只是怔怔地看着眼前长长的睫毛。不该属于男人的睫毛,和确实属于男人的气息。

“再见。秦冰。”他从来时的路消失。

“……上帝保佑,不要再让我碰到这个疯子……”秦冰颓坐在自家门口。她怎么了?这样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的她……

※※※

“疯子”酒吧。

这是一家稍具规模的酒吧。这里对任何人开放。

这里的标牌上写着:“这里,假象多于真实。请不要相信这里的一切。”

这家酒吧是斡毕华的家。

斡毕华今年二十六岁。单身。

事实上他的朋友们也都是单身。

他有十四个朋友,也只有这十四个人才有资格称为他的朋友。这十四个人也就是当年“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风之组”已经从“鸣星学院”毕业了。不过“鸣星”有一句话,叫做“一入鸣星门,永为鸣星人”,所以他们到死也是“鸣星学院”的“风之组”。

今天“风之组”的成员要在这儿聚会。

因为今天是他们的老大——“风之组”惟一的非男性重要人物,叶千芹的生日。

鄄宸和洛骁仍是叶千芹的贴身侍卫。这对名极一时的“光影双天使”,永远是跟在千芹身边一百米以内。

林子凯和阎斌也早早就到了。虽然他们合开的公司已经是广告界新宠了。但是为了老大的生日,再多的业务,也搁下了。

啸虎;啸海兄弟向来是有热闹绝不错过的。也早就搁下画笔,跑来向老大请安了。这对艺术界少见的天才,不知为什么最近竟迷上了黄杨木雕,到处在乱挖树根。

“嗨,老大,好久不见了。”雷夕铭是十五人中惟一留在“鸣星学院”的一个。他现在是文学系的教授。

“咦,原来我们不是来得最晚的人啊?”门口进来三个披着斗篷,压着宽沿帽,戴着墨镜的男人。

酒吧内的人狂笑起来。

“喂,大明星们,你们这是什么打扮啊?据说只有瞎子和变态才会在晚上戴墨镜,请问你们是哪一类啊?”林子凯举起酒杯调侃。

进来的三个人气愤地扔掉帽子,扯下斗篷,抽掉墨镜,气呼呼地冲到林子凯前面。

这三个人正是环宇公司现在的王牌组合“透风”。

“透风”出道已经有四年了,一直都是半红不紫的调儿。自从一年前,透风的主唱傲靖退到幕后以后,“透风”更是人气急剧下降,眼前就要步上解散的不归路了。“透风”的另两名成员箫云和肖越一气之下,也打算不干了,要回去道上混。就在这个时候,几个不知死活的记者竟要挟他们,说要把他们混过暴走族的事公布出来。箫云和肖越当下就乐了。于是这群可怜的记者就成了他们“恢复本性”后的第一群牺牲者。

两人千算万算,没算到那群记者还留了一部摄像机在暗处。

第二天,两人一到公司,就看到某家电视台正在播他们揍人的“实录”。公司老板气得脸都绿了。不一会儿,警方也上门来问话了。

后来警方是交给傲靖摆平了。可是面对无孔不入的媒体,傲靖也没有办法。

反正不打算混下去了。箫云和肖越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话筒和摄像机前面扬言:“我们就是混过暴走族又怎么样?不止以前混过,以后还是要混!我们高兴做什么就做什么,干你们屁事?!”

“轰”的一下,整个娱乐圈都被这件新闻轰炸了。有人大批大骂,也有人大赞大扬。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来。

很多人那时都是第一次听到“透风”这个组合。只知道到处传扬着:“透风”那两个帅哥,以前是混黑道的。当时就有很多电台在播他们的歌——因为歌迷们都想听听这个新闻组合的歌是什么样。

这下子,想不成名也难了。

鲍司老板是个精明人,看机会难得,怎么也不同意他们辞职。还及时出了一张叫《我要做我自己》单曲加精选辑。

销量刹时间突破五十万张。

然后不知怎地,“透风”就这么红了,而且还红得发紫。

半年之后,“透风”就成了公司的“当家小生”。

今天早上在“一周金曲榜”做嘉宾的时候,两人忽然大叫:“老大,生日快乐!”

于是,就这么着,歌迷和媒体又把他们公司包围了起来。

“你以为我们高兴啊,谁知道那些歌迷那么神经病,围得我们公司水泄不通。我们用了人海战术,全公司出动才逃出来的。”带头的傲靖在林子凯旁边坐下。事实上他们威胁公司,今天晚上不想办法让他们出来,他们就跳槽。

箫云和肖越走到千芹身边,各在她脸上印了一个吻。

“哇,不是吧?我们逃都逃出来给老大庆祝生日了,怎么还有人到现在也没到场?”肖越环视四周,发现“风之组”还有三个人没到场。一个是四年前刚加入的黑龙,斡毕华(这家酒吧老板)不喜欢黑龙,没有通知他也是情有可原的,而且据他所知,黑龙因为某些个人原因现在在国外。但是另外两个人就没有理由不来了。一个是有“夜叉”之称的薛无痕,另一个是有“阿修罗”之称的于阡铎。

“谁还没到?”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肖越话音刚落,薛无痕就和于阡铎一起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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