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他的绿眸加深颜色,紧紧搂住怀中的她。
她和他是多么的不同啊!
同样是被父母遗弃的孤儿,但他心中充满怨怼,可是在于婕的身上却看不见愤世嫉俗,也看不见憎恨和埋怨。
就是这一点让他无法自拔地被她吸引。一颗心破了个大洞,只有她才能填补。
浑身充满阳光气息的她,绝对是上天赐给他的!
“拓,你知道幸福是怎么一回事吗?”
不待仇拓应声,她的小手模上他的脸,充分感受他脸上坚硬的线条,“我知道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就是爱上你,和你永远在一起。”
“永远?”他爱死这个承诺,尤其是出自她口中。
“嗯,永远。”
看见他眼中深沉的眸光,于婕叹息的闭上眼,承受他俯下的双唇。
他先是温柔的辗转缠绵,慢慢的,变得既粗蛮又霸气,像是要占据她所有的灵魂,让她透不过气来,这是她所熟悉的充满强烈欲求的吻。
“不,别在这儿……”
惊觉仇拓解开她的衣服,于婕全身发热的试图阻止他,却发现自己无法抗拒他。
“爱我,永远。”他太想要她了!他已经一整天没碰她,他不打算再压抑。
低沉的呢喃催眠她早就软弱的意志,无法平稳的气息回绕在车里,于婕心跳加速,她快要被攻陷了,身体和灵魂都被施了魔咒,仇拓粗糙的大手已经探进她的衣服内——
疾驰的加长型宾士突然煞车,停在古堡前。
仇拓气息粗重的低咒着。
于婕脸颊发烫的穿好被他月兑掉的衣服,抬头时却被他深邃的眸子看得全身一颤。
他的双眼告诉她待会儿他绝对会完成方才未完的事。
于婕心跳加快的带着睡意朦胧的星儿下车,安顿好星儿后她奔回房里,才想藉整理包包来纾解情绪时,一双大手就自她身后抱住她。
“拓……”她从包包里拿出的杂志落在地上,喉间发出轻柔得近似申吟的叹息。
“我好想你,渴望你渴望得全身发疼。”仇拓喘息的一把抱起她放在床上,“让我幸福!天使,教导我幸福的真理。”
世界瞬间燃烧起来,他以无比的火热要了她的身子,暴君似的贪婪索取她的一切……
☆☆☆
半夜醒来,见身旁的床上无人,于婕揉揉睡眼,披上睡袍走出房间。
这些日子她已知道他是个工作狂,如果她不去找他,仇拓都会埋头在电脑前。
才不过相隔一下子,她就已经开始想念他。
扁着脚丫走在长廊上,晚风徐徐吹来一丝凉意,于婕不由自主的打个哆嗦,忽地,她看见草坪上有个飘忽的白影。
“啊!”惊恐的叫声卡在她的喉咙里,脚步一个踉跄,眼见她就要跌倒了,却看到那道白影靠过来,吓得她惊惧的闭着眼睛。
“嘘!你想把整座古堡的人都吵醒吗?”
仲夏?!
于婕不信的睁开眼,看到穿着一袭白色亚麻衫和白色休闲裤的仲夏。
“是你!”她重重吐口气,任由他搀扶着起身,“三更半夜你在这儿做什么?”她抬起大眼瞪他。
“看星星。”说着,仲夏注视夜空的眸子瞥她一眼,“如果你是想去办公室找拓,那大可不必去。”
“为什么?”她一怔。
“拓提前去台中替我检视演唱会的保全设施,最起码也得待到晚上。”
“是吗?”失望的情绪表现在于婕的脸上。
懊不会是她方才昏昏欲睡的时候漏听他的话,不然拓怎么没对她说一声就走?
“也许他留了纸条给你。”
“那……”于婕欣喜的立刻迈开脚步,想到办公室看个究竟。
但仲夏的声音却拉住她的脚步,“听听看喜不喜欢这首曲子?”
曲子?她怔了怔,这才听见远远地,像是从仲夏古堡的工作室里传出来的音乐。
仔细聆听,曲子里虽没有仲夏柔美的歌声,但仍可以迷醉人心。
那低沉的贝司声很抒情,各种乐声的和谐,使整首曲子仿佛从遥远的异国飘洋过海而来,用音符诉说缠绵。
于婕舒服得不知不觉的眯起眼睛。
做这首曲子的人一定充满丰沛的感情,就算不是多情种,也铁定是个性情中人。
曲子一播完,于婕讶异的睁开眼睛,高兴的问:“好棒的曲子!你做的吗?”
“不,”仲夏缓缓摇首,“是我大哥。”
“拓?!”她呆住。
拓竟然懂音乐?!还能写出这么有感情的曲子?!
“别怀疑。”他的视线转向夜空的星子,“拓是为了我才牺牲他的音乐才华,因为我们其中必须有人继承‘秦朝’。”
她怔了怔,发觉仲夏的表情很深奥,那认真的模样不同以往的吊儿郎当,他好似是特意待在这儿,想对她说些什么。
仲夏将视线调回她身上,“有没有兴趣听一个故事?”
“故事?”
“我想告诉你一个孤儿的故事。”
“孤儿?”于婕的心漏跳了一拍。
懊不会——仲夏已经知道她和星儿的来历?!
“这个故事发生在二十三年前,纽约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夜。”
纽约?于婕松了口气。那就不是她和星儿了。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年仅五岁的小男孩。”仲夏的眼睛因沉缅过往的事而闪烁,“那一年的冬天比从前冷得多,夜里雪也下得特别大,小男孩的父亲把他丢在纽约街头,说是要去买烟,结果从此一去不回。”
被遗弃的故事于婕听多了,“幼幼孤儿院”里的例子比比皆是,但这么残酷的父亲实在少见,“在下着大雪的街头?”他难道不怕儿子冻死吗?
仲夏颔首,“当时小男孩还小,什么都不懂,就一直站在大雪里等着父亲来接他,等了很久,直到他明白父亲再也不会回来为止。”
于婕握紧拳头,知道这样的记忆对一个小孩有多残酷,“幼幼孤儿院”里就有几个这样的孩子,李院长对他们付出的心力往往要多出两倍,却都还不见得能得到他们完全的信任。
“小男孩被社会局安排到白人的寄养家庭,却因为他有黄种人的血统而受到排斥,于是他逃出去,开始流浪讨生活,他回到纽约,加入街头小子来保护自己。”
“街头小子?”
“那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帮派组织,成员多半是一些流浪在外的青少年,但比起一般有纪律的大帮派,他们更逞凶斗狠,也更懂得杀戮之道,因为他们的地盘就是他们的家。”
于婕不由得皱起眉头,继续听下去。
“这一晃眼就是十年,人的性格根据生存需要而改变,小男孩的个性也就在那时候塑型,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是杀人不眨眼的组织龙头,杀过的人多得连他自己都数不清,直到有一天,他发着四十一度的高烧还拿刀砍人,砍完了人,他自己也倒下了。”
于婕无法想像那样血腥的画面,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杀人?!
包不知道为什么,她心中忽然浮起一个念头,把那个男孩和仇拓联想在一块。
“老天终于眷顾这个小男孩,让他幸运的倒在一辆黑色轿车前,轿车的主人将他送到医院,救了他一命。”
听到获救,于婕紧握的指关节这才稍稍的松懈。
“那辆轿车的主人是一个企业家,了解小男孩的际遇后就收留他,结束他混迹街头的生涯,也成为他的父亲,后来这个消息传出去,在各大媒体见报,小男孩的亲生父亲却循线找上门来。”
仲夏转头注视于婕,“你是不是认为小男孩的父亲终于来找他,打算和他一家团圆,从此以后他们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