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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狗狗的童话爱情 第2页

作者:陶然笑

老天,他难道不知道在女士吃东西时谈政治才是多么不礼貌吗?拜他所赐,我第一次很淑女地没有吃完盘子里的食物,若不是有厚厚的粉遮住,我相信我的脸也跟桌上的绿色食品一样绿。

拜托,尊敬的父亲大人,高贵的母亲大人!就算我吃相不佳,常常丢你们的脸,也用不着这么急急忙忙地把我嫁出去吧,我才刚刚进入青春期呐,大好的美丽的时光在等着我呢,我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踏进婚姻的坟墓里自取灭亡?就算要进坟墓,至少也要等我周游完世界再说啦。

于是我连夜收拾包袱卷款而逃——啊,不是,是从父亲的钱箱里借了一笔数目不菲的现钞,我想他应该不会介意他心爱的宝贝女儿借用这点钱吧。

除了钱外,我还偷拿了二姐的实验品——变装服。

在那些无聊的宴会上,常常听说喵喵国的商人在汪汪国如何被欺侮、歧视,甚至迫害。为了以防万一,我不得不变装。

变装服是二姐应国王的要求试制的,据说无论什么人,只要一穿上这种衣服,就会被汪汪国的人认为是同族。这大概是皇帝被商人们闹烦了,不得已想出来的法子。虽然二姐曾说这是个无聊透顶的实验品,但我却觉得它很伟大,因为我在异国他乡的安危就全靠它了。

我不是没有目的地乱走,我的目的地是网友所在的汪汪国。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我的这个网友。

我是三年前偶尔在一个影视网站上认识他的,当时大家正在讨论一部讲述一个商人如何在各国经商的小电影。讨论的人分成三部分,三分之一骂那个商人唯利是图,没有民族荣誉感;三分之一认为不能故步自封,自由经济和民族荣誉没有冲突;另外三分之一作壁花,没有实质感想。

我本来属于最后三分之一,但是在他的影响下渐渐站到第二个三分之一去了。他的一句话令我很感慨,他说:无论哪个民族都有好人也有坏人,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民族的某个坏人就否认一个民族,那样的话就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幸存了,包括我们自己。

就是这段话让我的立场顿时鲜明起来,所以才会对那个梳大背头的王子很是反感。

站到那部分去了后,我搜了许多相关的东西来看,渐渐地就和他熟了。他上网时间不多,但是断断续续地也维持了三年。可是,一个月前,他突然消失了,没了任何音讯,这是三年来从未发生过的事,以前就算暂时不能交流了,他也会在网站上留个讯:有事,暂离;或者最近很忙,过一阵再上网……诸如此类,从没有知都不知会一声就音讯全无的。

难道他出事了?我不得不这么想。然后我的脑海里就不断出现如车祸啦、仇杀啦、从楼梯上摔下来成了植物人之类的情景。这些妄想搅得我终日惶恐不安,趁着这次的“婚变”,我一定要亲自去了解事实真相。

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出国,我兴致勃勃地一路玩耍着走,仿佛旅游一般,不过我的热情很快就被第二个事故浇熄了。

在一个小城中,我遇上了万恶的小偷。

因为觉得女装还是有点不方便,所以我到发屋去剪短了头发,又去搞了一套男子的服装,得意洋洋地准备到红灯区去逛逛。才走到那条著名的“歌台舞榭一条街”街口,就被窃了。

于是一眨眼工夫,我就从身怀巨资的商人变成了一文不名的流浪汉,这才体会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最可气的是我无法报案,怕家里会寻着线索追过来。可以想象父亲是如何的暴怒,母亲大人说不定已经到宫里逼着皇帝派警察、派特种部队、派FBI来搜我了,我那样做只会自投罗网。

也许我可以到南部的姑妈家去借点钱,我这个姑妈极其厌恶现代文明,不要说电脑,就是电话也没有,当他们找到她时我可能已经找到了我的网友;或者我可以利用变装跟某个汪汪国的商人套近乎,随他的商队出国;再不然,我把头用袜子蒙起来,闯进超市去打劫。

在街心公园的冰冷的石头凳子上,我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斗争:一则姑妈太爱唠叨,万一拉着我一说说到追兵到,岂不糟糕;二则商人太狡猾,说不定在他卖布匹时顺便就把我卖掉了;三则用袜子蒙头太难看,我好歹也是一个公主,今后哪个“烂友”拿着登着那种照片的报纸来跟我确认,我可受不了。

思前想后,最后网友的安危胜过一切。我变卖了身上所有的饰品,放弃飞机和打的,改乘火车和步行,继续觅友旅程。但在我离开喵喵国最后一个村庄,进入汪汪国地界后,又发生了第三个事故。

当时艳阳高照,我走在荒野里,前后左右都是一人高的、枯黄的杂草,就是跳起来也只能看到远处的群山,可以说方圆百里除了杂草,别无他物。

几个小时前越过汪、喵界墙时,我还激动了一会儿,“啊,我出国了!”现在却一点激情也不剩了,顺着一条二趾宽的土路走了一阵,前面是一个三岔路口,两条路的尽头都只是荒草而已,该走哪条好呢?我犹豫起来。

说实话,我并不清楚网友的具体住址,每次一想起这个,都好后悔当初没有问他具体哪个城市、第几条街、第几号。

这时肚子咕咕地叫,我抬头看看天,也该是吃饭睡觉的时候了,大白天赶路对身体不好。

我把一块布铺在地上,席地而坐,然后从包包里拿出一块并不太新鲜的鱼干吃起来。好在我对吃一向不深究,肚子饿时什么都能吃。我的食量一直很好,从来没有像别的贵族小姐那样为了饿身材节食过。不过我也不胖,我对自己的身材还是很自豪的。

我一边吃着晚饭兼早饭,一边想着该如何进行下一步,危机就在此时突然而至!

一辆摩托车没有任何预兆地出现在道路尽头,风驰电掣般地飙过来。

一时间我吓愣了,或者说我的大脑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好在我的身体先我大旁做出了条件反射:脚用力一蹬,“刷”的一下纵身跳起来,呼地从摩托车上方越过,然后在空中略略调整了姿势,安全着地。

平时我常常背着母亲到后山去爬树采果子,从这棵树跳到那棵树,这么干净利落的跳跃就是那时练出来的,这就是俗话说的:练兵千日,用在一时啊。

身后“吱”的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跟着一连串的哐啷巨响,回头看时,但见那摩托车斜插在草丛里,骑手却被远远地抛在了另一边。

我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就在刚刚那一瞬间,我差点被压死!

在我如此青春年华时,在我还没有结婚时,在我还没吃够鱼干时,最重要的是还没有见到网友的面,还不知道他是否安全时,我就差点不安全了!

我后怕得两条腿开始打颤。

“妈的……哎哟……该死的!”

那个被甩到一边的摩托车骑手哼哼叽叽地撑起身,把头盔月兑下,晃了下头。啊,他是一个狗人!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看到一个汪汪国的人,我立刻睁大了眼细细地打量他。

他的身材很高大——早听说狗人都是些五大三粗的家伙,但是他的高大并不显得笨拙,却给人修长感——他有着宽阔的双肩、漂亮的手臂肌理和被太阳晒成小麦色的光滑的肌肤。他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行头:黑亮亮的钉满银扣的紧身上衣,有意或无意地有两三颗扣子没扣,露出平坦的小肮,一只银环闪烁在肚脐处,时髦的低腰牛仔裤里包裹着修长结实的双腿,脚上的皮靴也是今年最流行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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