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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副作用 第11页

作者:方森森

吃过中饭后,席明嘉戴上安全帽,骑着摩托车到民生绿园旁的国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

柄立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中心是由旧市政府改建而成,建筑本身就是古迹,是楝古色古香的白色仿欧式建筑,除了文化资产保存研究之外,也会举办一些展览。

整修开放后的第一场展览就是VictorVanMorrison的画展。

席明嘉骑着摩托车在研究中心外绕圈子,想找一个停车位,突然发现写着贵宾专用的停车场上停着一辆很眼熟的车子。

“这不是范文森的车吗?”她盯着那辆墨绿色的BMW。台南有钱人多,双巾名车满街跑,不过非黑即白,所以墨绿色的BMW很好认。“不会吧,他也来看画展?”

慕名来看画展的人很多,离开展还有半小时,售票处排了一长排的人,席明嘉排了一会队才买到票,学生票一张还要一百五十元,害她觉得有点心疼。

买好票她拿了一份简介排队等入场,入场后,里头黑压压的一片都是参观者。

“这样怎么看啊?”席明嘉咕哝着。早知道就不要今天来了,白花了一百五十元。

整修后的旧市府,原来一间间的办公室就是现成的展览厅,依VictorVanMorrison各个不同阶段的风格而有不同的主题呈现,有油画、有素描,也有炭笔草稿。她在万头钻动中,跟着人群在画前缓缓移动。

这么多人,就算范文森有来,她想遇见他,恐怕也不太容易……她想。

“班长?”

一个疑惑的声音在席明嘉身后响起,席明嘉回过头。

不就是范文森吗?她眨着微愣的眼。

他对她微微一笑,然后把她拉出以龟速移动的人群。

“果然是你。”他正要走,看到人群里一个熟悉的背影,才又走回来。

“你干嘛穿得这么正式呀?”席明嘉打量着他一身西装笔挺,头发往后脑勺梳拢、脚上的皮鞋也亮晶晶的,活似要去参加什么国宴。

“很奇怪吗?”范文森低头看着自己一身行头,他也是第一次做这种打扮。

“不会。”她摇摇头。其实他穿这样挺好看的。

他的身材高,身形又挺,穿起这种正式西服,把他的人衬得更英挺,简直是帅气逼人,但是和穿着T恤、牛仔裤,脚上随便套双球鞋的她站在一起,感觉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来看画展?”范文森问。

废话!花一百五十元进来,不看画展,难道看你吗?席明嘉在心里叨念着,不明白自己怎么突然浮躁起来。

“我帮你做导览好吗?”范文森又问。

“你懂画吗?”席明嘉怀疑,什么都要人教的他也有能教她的东西吗?

“嗯!懂一点,我也很喜欢画画。”范文森又笑。“来吧!”

他牵着她的手回第一展览室,站在距人群一小段距离的地方开始为她介绍。

他介绍得很详细,令她有些讶异!他果真是懂画的,对画家、画风和各个时期的代表作都了若指掌。

“……所以,VictorVanMorrison的画简单来说,可分为五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杂乱卷曲的笔法,显然是受到梵谷的影响,事实上梵谷也是他最欣赏的画家。这个时期的代表作是‘呼叫上帝’,画里的空间感和张力堪称完美,不过这幅画并不在展出行列,要到日本才会展出,因为收藏者是个日本人,他希望画只在本国展出。”

席明嘉白了范文森一眼,没有展出的画也介绍得这么高兴,害她也听得很高兴。

“我们再到下一个展览厅吧!”范文森拉着席明嘉要走,转身时却不小心撞到人。“对不起,我太不小心了。”

“没关系。”

“咦?您不是董伯母吗?”范文森发现,被他撞到的人正是董致谦的妈妈。

张君红皱眉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似曾相识的脸庞,不过她不认得。

“您忘记了吗?我是致谦的同学,前几天还在您家打扰了一顿晚饭。”

张君红想起来了。“你是阿谦的同学。”

“对!”范文森笑得开心。“您也来看画展?”

“嗯。”张君红微微点个头。未结婚前她在国中教美术,婚后则在家专心当家庭主妇,但是对艺术的爱好并没有改变,所以对这类展览她从不错过。

“那请和我们一起参观好吗!”范文森问。“这位也是我和致谦的同学,我们班的班长。”

“董妈妈好,我叫席明嘉,和我们一起参观嘛,范文森解说得很详细哦!”

张君红看着热情邀约的两人,想拒绝又觉不好意思,终于点了头。

“致谦没陪伯母一起来吗?”范文森边走边问。

“他在家睡觉。”张君红小声回答。

“还在睡呀?也不怕睡多了变成猪。”席明嘉说完才发现在长辈面前失言,她吐吐舌头,觉得不好意思。

“没关系。”张君红没有生气,反倒轻轻笑了。

他们三个继续参观,范文森是主讲,席明嘉认真听、张君红看得仔细;有时张君红会插一两句话,有问题、也有解说。

“这幅画是第五个时期的代表作,叫‘杂交派对’,是备受争议的惊世之作,因为和Morrison以往的画风截然不同,这些人物的曲线和造型像被囚禁千年般的歪斜,画面对比也充满不协调感,但是却释放出非常骇人的能量,有人说这是因为Morrison画这幅画时正是他开始爱滋病发的时候,面对人生重大的转折,所以才能画出这样极端的作品。”范文森详细解说。

席明嘉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哪有什么骇人的能量,她只觉得画面乱糟糟的一团,怎么看都像蜘蛛精打狐狸精,看来她果真没有艺术细胞。

“咦?这幅画的签名好像和之前看的都不一样。”外行的看热闹,席明嘉只对画上最值钱的部分感兴趣,之前画作上的签名签的都是全名,只有这一幅是签缩写。

“这一幅画是个分界点,从这幅画后,Morrison的签名全是缩写。”张君红小声地补充解释。

“哦,那这一幅就是在‘杂交派对’之前画的喽!”席明嘉指着另一幅画。

全黑的画布上以白色的油彩龙飞凤舞地签了一个巨大的签名,整幅画就是一个签名。

“嗯,而且这张画是非卖品,画名就叫‘巨大的签名’。”范文森笑着说。“这是Morrison的玩笑之作,他认为大家买他的画并不是因为画本身,而是为了他的签名,所以他干脆画了一幅签名,先在画布上刷上一层黑色油彩,再用白色油彩签上一个巨大的签名。”

“原来这个黑色是画上去的啊,我还以为画布本来就是黑色的呢!技术不错嘛,画得这么细致,如果不当画家也可以改行当油漆匠了。”

范文森看着席明嘉,眼底写着惊讶。

“怎么?开个玩笑也不行啊?”席明嘉被他看得有点心虚。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有点讶异,没想到你和我开了同一个玩笑。”这就叫默契吧?他也曾这样开玩笑地说:如果当不成画家,至少还可以当油漆匠。

“这就叫英雄所见略同。”席明嘉对范文森露齿一笑。

“呃……我们继续看下一幅画吧!”范文森的脸微微泛红。

他们继续往下参观,范文森的时间控制得当,刚好赶在参观时间结束前把所有画整个浏览完一遍。

“你们要直接回家吗?我送你们。”范文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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