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你和王之琳在门口。”她吼叫回去后,紧抿着嘴。
他愣了一下,沉默半晌才咬牙切齿地说:“你看到以后不该先来问我吗?就这样突然不见,不交代行踪?”
“我现在不是在问了?你们为什么抱在一起?”黄蓉生气地说。
欧克斯一把抱起她扔在床上,不管她又踢又打,狂野地与她结为一体。
激情后他抚着她说:“我们每晚欢爱,我还有力气找别的女人吗?”他苦笑地又解释,“王之琳想进军国际伸展台,来公司请我帮忙,正巧我不在,她要离开时在门口刚好碰到我回去,就转身要跟我回公司,不小心脚扭了一下我才扶住她,那就是你看到的情形。”
“那你怎么跟她说?”黄蓉酸溜溜地问。
“我请她去找马汀。”欧克斯手臂环紧她,“你在吃醋吗?”见她承认,满足得意地又将两人带入爱火狂烧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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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天是周末不必到公司,两个人赖床到中午才醒来。
“放假抱着老婆赖床,感觉真好!”欧克斯慵懒地说。以前为了工作,哪有什么假日。
黄蓉听到他突然说着法文,直觉地也回以法文,“你今天想做什么?”
“做的事啊!”他翻身覆上她。
“别闹了啦!”黄蓉笑喊着,“欧克斯,你为什么突然说法文?”她太久没讲法文,有点不习惯和生涩,于是又改说中文。
“考考你啊!怕你全忘光了,以后回去你怎么跟人沟通。”欧克斯顺着她说中文。
黄蓉静默半晌,翻身下床走进浴室,梳洗完后出来,欧克斯还躺在床上。
“你得回去了吗?”黄蓉坐到床沿上问。
“暂时还没有必要。”他将她拉下并躺,“你还是不想回去?”
她拨弄着他的胸毛默认。
“我们谈谈,要怎样你才愿意回法国?”他耐心地问,无论如何他们总得回去,不能老耗在这个问题上。
黄蓉察觉他的心跳急速,在她的撩拨下有点喘促,原来主导诱惑这么有成就感,难怪他老是乐此不疲,她顽皮地轻舌忝一下。
欧克斯申吟一声,“看看现在是谁不肯谈的?”不等她回答就是一个热吻,“是你先开始的,就得负责救火。”
她自然是全力回应……
事后,他吻去她脸上的汗珠,“你这小妖精,愈来愈坏了。”他是指她方才折磨似的挑逗。
黄蓉瘫软的一动也不动,直到欧克斯玩笑似地打了一下她,她才惊呼出声。
“起床,我们去逛街。”
“你要逛街?”黄蓉像看到外星人一样。
“你现在既然要投身时装设计,当然得出去多看看消费者现在都穿些什么样的衣服,别人的设计有什么特殊之处,可以带动流行?”他理所当然地说。
“你说的当然有理,可是我已经好久没出去逛街,怕走不动!”她懒洋洋地说。
“以前你是内勤的职员不需要,可是现在是工作所需,快起来!”他将她抱下床,“你现在对花束还会不会过敏?”
真不懂他为什么这么好兴致,“不知道,应该比较好了,上次义卖会我先吃了药,站在花篮边一点事也没。”
“那今天不要吃药,我们试试看。”欧克斯快速帮两人冲完澡后,自己着装。
“你想做什么?”黄蓉如坠五里雾中。
见她仍坐着不动,他忙挑件洋装拿给她,“懒骨头,快一点,我好久没送你花了!而且你不能老是因为有所畏惧,就不再轻易尝试。”他意有所指的。“躲在象牙塔里虽然安全但是不健康。”
她必须钻出蜗牛壳,才能解开心里的结。他知道以前在法国他太没耐心疏导她的情绪,总认为黄蓉一向开朗,自己会慢慢调适过来,但又发生其他事情让她受创太深,可是如果她不愿意放开这些创伤,她将没办法再爱。
他要她爱他,这样她才一辈子不会离开。
黄蓉了解他的苦心了,欧克斯真的是有心要维护他们的婚姻,她真的愈来愈爱他了,或者他也有可能爱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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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克斯和黄蓉两人走在街上,立刻吸引许多人的注目。他们简直是典型最佳优良基因的代表,男俊女俏。有人艳羡、有人惊叹,毕竟逛个街,台北是有名的人潮拥挤车又多,烦闷之余还能看到如此赏心悦目的美景,实在能让人修身养性。
黄蓉一路上只觉得自己像是动物园的珍禽异兽般,任人观看。她长得是不错,平常出门顶多也是让几个厚脸皮的男人多盯几眼罢了,偏偏今早被某人的苦心感动,傻傻地就被骗上街了。
她就知道和欧克斯逛街不是件好事,自己也被连累,一举一动都有人睁大眼睛注视着。尤其是来自女人的眼光,似乎跃跃欲试想挤走她现在的位置。
这时她倒会怀念起巴黎的好处了,她和欧克斯上街时,虽然也有女人对他抛媚眼,但都仅止于试探游戏,基本上还是相当尊重地观看,欣赏的眼神不至于令人不舒服。
可是这里,唉!不说也罢。
黄蓉不自觉地就慢慢退一步,然后再一步……与欧克斯拉长距离,计策不错,许多目光都凝驻在前面的那个人身上,偶有些漏网之鱼会投射在她身上。
她开始有心情逛橱窗了。
好心情没维持多久,见欧克斯靠过来,她拚命地挥手要他走开。
欧克斯不解地模模她额头,听着她嘀嘀咕咕的,才了解地笑出来,她真可爱!
“你这么漂亮,不信你没被别人盯看过?”他一副她大惊小敝的样子。
“纪录没有你辉煌啦!你快点离我十公尺远!”谁像他是宾塞财团的总裁,天生就喜欢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说风凉话。
变街嘛!通常女的本来就比较多,有帅哥在路上,自然有如狂蜂猛盯,至于有些陪女朋友上街的男人,在女朋友的婬威下当然不敢明目张胆地看美女,所以结论是,黄蓉坚决要欧克斯走在前面。
欧克斯只好无奈地在前面走走停停,回头看她有没有跟散,她偶尔在店家停看,偶尔观看来来去去的人潮,挺专注的。
和她认识时,她也是只看不买,没什么物欲。或许当初就是她那种无欲,但是对喜欢的事情又如此狂热专注的神情打动他,甚而冲动地不到一个月就结婚。
他带着回忆,深情看着她又停下来,她买了什么?两串一颗颗红红的小球。
黄蓉好心地走向前分他一串,自己津津有味地舌忝着。
“这是什么?”
“糖葫芦,甜的,草莓外面裹了层糖浆。”她边吃边解释道。
他颇有兴味地试了一口,“还不错。”不过太甜了,他把剩下的两颗,拿到黄蓉的嘴边喂她吃。拉起她的手,不准她再往后退,“也该休息了,我们找个地方吃饭。”
两人在一家餐厅坐下后,欧克斯含笑地问:“感觉如何?”
“很新鲜,好久没走这么远的路逛街了。还有,下次不要和你一起逛。”好在每天上下班,车子都在门口停,走没几步路,使她免于被长期观赏。
“我哪是问你这个!”他喜欢她现在脸红扑扑的,眼神亮灿,全身生气盎然的模样,他从前的蓉宝贝回来了。
“流行亮色系加点刺绣,不过大部分的人穿着打扮都有点似曾相识,太雷同了,一窝风跟流行,不会另行搭配组合,没有个人特色,报告完毕。”难怪流行只能跟着欧、美、日走!
法国,艺术创作者的天堂、JeanPaul时装大师!黄蓉心中有着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