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你连这个都知道,这是最新消息耶,连我那天陪你去买的那些书报杂志上都还没刊登……”她本来还在想,以星汐的聪明才智,如果她真的看了那些资料,全部都背起来,那么回答她的问题根本就易如反掌,现在看起来星汐还真的不是唬她的。
“他说他还可以告欣你,他今天身上内裤的颜色是……”警觉到自己说了什么,星汐猛然住口,困窘得双颊发红。都是于珍,害她一直传话传得太顺口了,才会被孟秉庆给耍了。她回头给他一记杀人的眼光,恨不得抹掉他那坏坏的笑容。
“哈哈哈……这下子我可是百分之百的相信了。快说,是什么颜色,人家好想知道哟!”于珍忍不住狂笑起来,还不死心的追问答案。
“于珍,拜托你也维持一下自己的淑女形象好吗?”她真的快被于珍打败了。
“淑女形象算什么?快说啦,他敢讲我为什么不敢听?说啦,什么颜色?”
星汐尴尬的看著身后的孟秉庆,他却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真教她气煞,是他惹出来的耶!
“说啦,求求你嘛……”于珍开始耍赖。
熬不过她的苦苦哀求,星汐终于红著脸结巴的回道:“红……红色。”
“噢……噢……”于珍兴奋的怪叫。“喂,你可不可以顺便问问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于——珍,你不要太得寸进尺了!”虽然她也很想知道,很想回头看孟秉庆的反应,可是他也可以用说的啊!她是听得到的。
为什么他不回答?
难道——
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还有呀,顺便问问他,要不要住到我那儿嘛,你不是说他现在在你后面?直接问他嘛?”于珍不知死活的提出要求,终于让星汐受不了的起身,做势要打她。
“救命呀,那个‘世纪末魅力男子’孟秉庆,你不可能对我这样的美女见死不救吧?呀!救命哟!”
愉快的笑声洋溢在中午的时光。
第四章
难得的休假日,就算平日再怎么习惯于紧张生活的人们,还是会染上一层佣懒的气息,在繁忙的生活中偷取些许的静谧,让身上的每一处稍作休憩。
不过——很可悲的,对于只有短短一天假期的情况,实在不能规画出什么令人欣羡向往的旅程,于是人们还是只能够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内活动。
也许是去游乐场,或者约三五好友在层层栋栋的水泥建筑里寻访已有口碑的餐坊,好大快朵颐一番。
总之,还是无法月兑离这人造的都市,对于大自然的青山绿水、山峦叠翠、山岚云絮只能望而兴叹了。当然,也有更简单的过法。
就是窝在家中,什么也不做,体验“闲闲”的意境,抑或爬上枕头山,神游到某个天外之界。
很悲哀,却很真实。
不过他却觉得很新鲜、很享受,简直觉得自己来到了天堂,而且还有天使陪他共度。
“嘿……咻……”因为运动而发出的喘息声几不可闻的混在电视所播放的流行音乐中。
想到“他的”天使,渗著晶莹汗珠的麦色皮肤就受到轻微的拉扯,使他的脸看起来就好像某牌饼干的标志。
嗯……她说她出去买东西,一下子就回来了。
他瞥了眼床头的小叮当闹钟,距离她说回来的时间还有十分钟。
这种感觉……好踏实!
很奇怪的,以往就算他工作得再努力,能力再怎么受到别人的肯定,他的心总是定不下来,好像少了什么。原本以为是自己工作量还不够的关系,以至于对别人的肯定还无法产生认同,所以他才会在短短近两年的时间里,闯出别人难以置信的成就,虽然很累,却仍无法填补他心中那个缺角。
当然,他是热爱他的工作,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看著自己出现在媒体上的笑脸时,却不记得自己那时是笑著的?
现在,很奇怪的,虽然暂时不能工作了,而且也不知道情况会维持多久,他却觉得心情愉悦极了。
想想,他也真的许久没好好休息了……
他真的有种自己正置身天堂的错觉。
“喀嚓!”“他的”天使回来了!
望著那扇被打开的门扉后渐渐出现的身影,再一次,他真心的露出微笑——不经由大脑控制的。
“星汐,你回来了!”他的声言饱含高度快乐的音符。
“废……废话,你不是用你的那双眼睛看著我走进来的?”望著那张过分热切的笑颜,星汐就是不习惯,那样的一双眼,让她不知道怎么回应才好,甚至有种错觉,觉得她们好像新婚的夫妻,只要另一半归来,就满心甜蜜的迎接。
不过,话说回来,他们目前这样,好像也跟“同居”没啥两样了。
手上提著沉重的购物袋,星汐有点吃力的闪过门,抬脚轻轻一点,将门给带上。
“看你买了不少东西,很重吧?可惜不能帮你提一些……”孟秉庆感慨的说,不然他就能跟她上街购物了。
“没关系,还提得动,别为了这点小事弄得心情不好。”
真是怪了,什么时候她开始在乎他的心情?
将手上的东西一古脑的往床上放,她打开小冰箱,拿出一瓶柳橙汁喝著。
“嗯,说得也是,不要糟蹋难得的休假,你买些什么东西?”孟秉庆好奇的打量床上的袋子。
“你怎么满身是汗?”明明天气冷得紧,他刚刚到底在干嘛?
“看电视,习惯性的就跟著跳了起来。”他随口答话,注意力全放在床上的袋子里。
这时星汐才发现电视里传出的音乐有点耳熟,仔细一瞧,才看清是孟秉庆在唱歌,这可吸引了她全部的目光,她从来没看过……也许是以前没有注意到……孟在电视里出现的模样。
拿著柳橙汁,跳上床的另一边,拿个枕头垫在后头,她调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认真看了起来。
哇!是演唱会实况录影,电视上的孟秉庆前面头发挑染成金色,还撒上绚丽的银粉,黑色的皮裤勾勒出他结实修长的双腿,上衣也是黑色的,只是质料为网状带著些许透明,让宽阔的胸膛若隐若现,外罩一件雪白的长外套,黑与白是最明显的对比,恰似他所透露出的致命吸引力。
台上的他正唱箸快节奏的舞曲,一举手一投足皆显现巨星的风辨,惹得台下歌迷尖叫连连。
镜头转到台下,黑压压一片人海,数不清有多少人,只看到一支支的萤光棒,以及听到疯狂的尖叫声跟口哨声,比较靠近舞台的地方因为灯光的照射,可以清楚看到那些歌迷如痴如醉地喊著孟秉庆的名字。
她觉得那样的孟真的好陌生,也讨厌那些歌迷的表情。
“你买这些东西要做什么用的?”孟秉庆俐落的一个转身,也跟著坐在星汐的旁边,一双结实的长腿随意的伸展著,随手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拭汗水。
没错,他虽然是个生灵,但是生灵也有生灵的好处,所有需要的东西只要用想的就行,所以每天他都可以穿著自己喜欢的衣服款式,而不是穿著他变成生灵时那一百零一套衣服,而变条毛巾来用用当然也不是什么难事,这是在认识了那位美丽的幽灵姊姊后才知道的,可惜这种能力仅限于用在自己身上。
“孟……”星汐看著身旁的他小声的喊,又看看电视里的他,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怎么了?”孟秉庆听到星汐的叫喊,从大毛巾里探出头来。
微湿的头发、真挚的眼神,还有那性感的双唇……还真该死的有致命的魅力,也许于珍说得对,她前辈子可能烧了什么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