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没写书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将来要做什么。
像我这种行为懒散、喜欢胡思乱想、做事丢东忘西、烟瘾又大、日夜颠倒、只爱做自己想做的事、根本不顾其他人看法的人,是绝对没办法坐办公室的。
幸好老天没忘记我,它给了我一支笔,使我这种个性的人,也能拥有一片美妙的天空。
我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个性呢?我自己说,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冲劲。
生活态度是这样,恋爱是这样,婚姻是这样,待人处事也是这样,写书更是厉害,卯起来就是全力以赴不论生死代价的。
除非自己不想干了,不爱了,就不管它了,否则就要拼到没气的时候,所以在这之间,谁也别想动摇我的心志。
当我写第一本书的时候,还不会打电脑,写字又奇慢,脑袋里只有一点零星片段的想法,但是我就是决定非完成不可。于是我用一个晚上把中文打字学熟了,然后拼命写,努力写,发疯似地把脑袋的想法全变成文字显现出来,直到划上最后一个句点。
我完成了。那时候还在传播公司上班,但写书的热情已经一发不可收拾,于是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全心投入小说创作上。记得那个月,我还是公司企划部奖金最高的人,结果宁愿坐在家里领可能发不到薪水的工作,足足熬了半年,才把六本真同系列的侦探小说完成,以一个新人闭门造车的功力,绝不输给其他人。
我谈恋爱也是这样,爱上一个人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的场面,全心全意燃烧自己的光芒到最后,然后找到了最后归宿,无怨无悔共度白首。
但这样的冲劲,经常造成许多对别人或自己的伤害,我很幸运,最后面临生死存亡之际,都选择到最好的结果,现在只愿珍惜与把握现有的成果。
所以,欣赏我的书,可以了解我对生命的热情。
我喜欢这样的自己,但不要自恋,懂得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就像写书,要写,爱写,疯狂地写,把热情燃烧到最后的句点上,无怨无悔。
我心中有许多爱,碍于个性或人皮外衣上面,难做圆满的发挥,这份不足在书中尽情奔放了,每当完成一本书之后,就感到筋疲力尽快要形销骨毁了,但是精神与心灵都得到一份感情最完美的注解,然后再下一本书,下下一份感情,这就是我的人生。
现在的我,快乐地胡思乱想,快乐地丢东忘西,快乐地日夜颠倒吞云吐雾;为了写好一本书,为了燃烧自己生命的力量,然后把它们化成文字,快乐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索情三部曲之二重奏
镑位女性朋友相信“宿命天敌”的说法吗?
在各位身边是否就有这么一位令你相当头痛的人物?
她跟你八字不合,个性跟你有天大的差别,不论做事态度、生长背景、待人处世各方面,甚至衣着打扮、外表长相以及最基本的人生观,都与你相距十万八千里远,你们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在一起的两种人,然而或许是命中注定,你跟她最后就是变成了好朋友。
你绝不是心甘情愿跟她做朋友的,因为她比你优秀,比你受男人欢迎,她头脑好、身材好,你则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她长得活像西施转世,你则是母鸭投胎,跟她站在一起,你是青蛙她是公主,跟她做朋友你只会自卑、自怜、自信心荡然无存。你实在很想逃得远远的,而善良的你又不忍心拒绝她的友善,于是你只好每天期待她被台风吹走,被外星人抓走。但一旦见到她了,又觉得自己这样骂人太不厚道,毕竟她也是人生父母养的,你怎么能在她面前对她说“美丽是一种错误”呢?有时候你还真怕她会因此而乐毙了呢!
第一章
扁听名字就知道两人的差别在哪里,“江边雾色浓”的江雾浓,跟“池塘边的小鞭杀虫剂”唐小季比起来,一个像是古画里的大美人,另一个则是超级市场里摆的特价品。
但是这两个有天壤之别的人,在高中时代就已经是很要好的朋友。只要看到她们俩成双成对在一起,自然而然就会将两人做个粗略的比较。
天上的人当然是江边雾浓,地上的人就是杀虫剂。
江雾浓个子娇小,加上高跟鞋不到一百六十公分;不过身材惹火,该大的大,该小的小,比例匀称,堪称瘦身美容院成功的实例。
江雾浓长得非常具古典美,皮肤白得透光,太阳大一点就可以看出红红的苹果脸蛋;眉毛细而长,尾部转弯垂下,好像墨笔涂上去的一般。鼻头亮亮的,嘴巴小小的,笑起来两边酒窝很夸张,但是眯眯水水的眼睛,叫人心头小鹿发慌;而且她还留了一头及腰的长发,嗲嗲的声音足以迷昏所有的男人。
从江雾浓不再长高开始,她一直就是男人追逐的目标。
相较起来唐小季就很惨了。
一百六十八公分的体型跟她比起来,唐小季简直就是大怪兽了。
她五官端正令人懒得形容,瘦瘦的身材令人懒得描述,短短的头发很普通,没秃、没驼、没瘸,一切正常。
她的个性跟江雾浓完全相反;偏中性,讲话粗鲁,打扮随便,痛恨化妆。她喜欢穿各式不同的牛仔裤,个性大而化之,有点不拘小节、不修边幅,感觉迟钝、有点懒惰……
总之,江雾浓有怎么样,她就不怎么样。
幸好,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在大学毕业后暂时分离了。
唐小季挥着手绢目送江雾浓出国去,两行眼泪挂在脸上,心里却高兴得快要抓狂……她终于摆月兑了纠缠七年的好朋友。
在没有她的好日子里,唐小季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租到了一间环境优雅的单身公寓,还分期贷款买了一部四轮车,又交到一个不错的男朋友,高高兴兴、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年的单身贵族生活。
结果江雾浓回来了,唐小季的好日子到此结束。
???
唐小季一样带着手绢到机场接机,两行眼泪哭得好伤心。
结果,江雾浓住进唐小季隔壁的公寓里,在唐小季工作的摄影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职位三级跳,现在是总经理的私人秘书,开的还是进口的名牌跑车。
于是唐小季再次开始她不幸的命运。不但每天要叫她起床,为她烤两片面包,替她扫掉养在阳台上的狗大便,还要开车送她到公司,因为她的车只在跟男朋友约会时才用,上班可是不需用到它的;同时还要多准备一床棉被,因为她每晚都来叨扰,两人躲在被窝里重温旧梦,听江雾浓大谈社交艳遇。一个月下来,唐小季瘦了一圈,每天带着两个黑眼圈上班。
最后唐小季认命了,既然江雾浓注定是她宿命中的天敌,她只有乖乖服从命运的安排。其实唐小季想反抗也没用,试想有几个人能从高中缠她到现在?她们的友谊早已升华到大同世界去了。每次唐小季只要看见江雾浓泪汪汪的一双大眼睛,她就乖乖地自动跟着她的臀部后面跑。
从此,大概可以理解唐小季的人生观——不能恨她,只好爱她了。
但爱一个人也要有个界限,唐小季对江雾浓的爱情论调就非常不苟同了。她的男朋友就像她的鞋子一样,穿一次就丢了,而且还是朋友送的鞋子。
江雾浓有个特性——她很喜欢抢别人的男朋友。
鲍司里有八个女职员,除了三个结过婚之外,其他四个同事的男朋友都变成江雾浓“曾经”的男朋友,包括唐小季的男朋友高至林,现在也正在摇摆不定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