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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到长毛罗密欧 第9页

作者:丹妮

第三章

自从马克翔答应为吴佳茵量身订做一首曲子后,她就不厌其烦地每天来向齐雪儿晨昏定省、嘘寒问暖一番,真比伺候自己的老妈还要周到。

“马克的进度如何啦?”

“妳看我要不要去提供他一些灵感?”

对于这些关心,齐雪儿实在是无福消受,在不胜其扰之下,她向马克翔提出最严重的抗议。

“都是你,有事没事乱开空头支票,现在好了,叫我去哪里生一首歌给吴佳茵?”她现在终于知道什么叫自食其果了,早知道就说马克翔是画家,如果他说要送一幅素描给吴佳茵也比较好办,花个几个百块请人代打,要美要丑都不是问题。

“小case嘛!”马克翔还是一派自在潇洒。“我开的支票就由我来兑现好了。”

“你?哈!炳!炳!我看还不如我自己写还比较快。”说到底她就是不相信他真的懂五线谱,真要等他写,不如她自己五条线划一划,再拿把豆子洒下去照抄还比较保险。

“妳等着瞧好了。”对于齐雪儿的狗眼看人低他并不以为意。

为了证明他真的有两下子,也下知道他去哪里翻出来,总之他找到了一把小提琴,还有模有样地为小提琴上弦、调音起来。

“哇!真的还假的?你真的会?”就算看到他拿着小提琴,-副大师的模样,齐雪儿还是不敢相信他真的行。

“等一下妳就知道了。”马克翔神秘一笑,其实他也好多年没碰琴了,还记得多少他也没把握。

“等等,你那天讲起萧邦、李斯特一副很内行的样子,怎么你不是要弹钢琴吗?怎么现在又变成小提琴?”

“我的钢琴是弹得不错,可是小提琴拉得更好。”其实舍钢琴而就小提琴的最主要原因是目前他手边所能找到又可以用的乐器也只有小提而已,否则真要写歌还是该用钢琴才对。

“对于夸奖自己,你还真是不吝啬。”

“哪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言下之意,他这一套就是跟她大小姐学的,不过不知道是齐雪儿装傻还是他国学程度太好,她竟然没有听出他的意思。

在经过几次反复试音后,马克翔才满意地把琴架上肩膀,以-个优美的姿势拉出第一个音符,随即一首十分美丽的曲子轻轻流泻而出。那音符如诉如慕,说不出的哀美幽怨,一曲终了,齐雪儿已经听得目瞪口呆了。

“雪儿!”马克翔不客气地用弓敲着她的头。“就算真的很难听,也请假装一下好吗?”他不太满意地说,毕竟还是太久没碰琴了,他的技术真的生疏不少。

“怎么会?真是太好听了!”齐雪儿回过神来,用力地鼓掌叫好,这么美的曲子,她还是第-次听到呢!

“真的?!”他有点不敢相信。“老实说,我刚刚拉错了好几个音。”

“有吗?我一点也听不出来,你真的拉得好好。”齐雪儿衷心而崇拜地说。“这首曲子叫什么?”

“卡侬。曲子是很美,不过独奏还是差了点,如果有大提琴合奏感觉更棒。”

“这样就很棒了。”这可是她的肺腑之言。“我没想到你竟然能拉得这么棒,那些音符真是太匪夷所思了,你怎么能拉得这么好?”

“学的呀!只要基础打得好再加上勤于练习,想要拉好琴并不是什么难事。”

“谁说的,我也是很认真想学呀,可是从小学我妈帮我请第一个钢琴老师那天算起,三个月内我总共换了十个老师。第十个老师对我妈说:与其教我弹钢琴不如去教乌龟飞;她这一句话彻底粉碎我的自信心,以后打死我也不碰钢琴了。”

“没这么严重吧!”他实在不敢相信,天底下真有这么笨的人吗?

“真的就是这样!所以我看见人家能弹得一手好琴总是非常佩服。”她这样-说他倒不好意思起来了。

“其实我会乐器也是无心的,说到底还得归功我爸,要不是他以前总是忙着赚钱没空照顾我,把我送去学东学西的,今天也不会拉得这么一手好琴了。我还记得那时我爸因为太忙了,所以我从三岁起就在各个才艺班间流浪,钢琴、小提琴、油画、书法、心算、空手道、跆拳道、游泳、速读、英文会话、陶艺、剑道、溜冰、围棋……,多得我也记不清了,反正那时每天都在赶场,一天至少赶两场,简直比我爸还忙。”

“真的还假的?”太夸张了吧!三岁?她三岁时在干嘛?好象是流着鼻涕和隔壁的小孩玩官兵抓强盗吧!

“真的呀!一直到我上小学为止才固定为一,三钢琴,二、五小提琴,礼拜四是心算和书法,礼拜六游泳和空手道,星期天最忙了,英文、剑道和溜冰,这些课程大概维持到小学毕业吧!上国中以后就只剩钢琴、小提琴、空手道和剑道还有继续学,直到我去流浪前我都没停过。”

“这么说来……”齐雪儿掰着手指头数。“天啊!你钢琴和小提琴学了十七年!”

“而且我的空手道和剑道都是黑带的段位高手,可以开班授徒了。”

“学了那么久,那难怪你可以拉得那么好。”齐雪儿这一次是真的服气了。“对了,刚刚那首曲子,你可不可以再拉一次。”

“当然可以,就是再拉十次也行。”难得有人如此陶醉,虽然技术只恢复了四成左右,他还是乐于表现。

看着他将琴架上脖子,全神贯注地拉小提琴,一个个悠扬的琴音从他手指滑出,她简直快钦佩得五体投地了。因为她老是学不会,所以从小她就最爱看人弹奏乐器。每每在电视上看到演奏会的转播时,她会盯紧那一双在黑白琴键上轻灵跳跃一如舞蹈般优雅的修长手指,彷如中了巫师的魔咒般,整颗心随着音符的起落而忽高忽低,这样兴奋莫名的亢奋状态通常可以持续一整天。虽然她还是不懂得欣赏乐曲的优劣,但音乐演奏就是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无奈的是她自己是一样乐器也不会,那短短的三个月只让她学会了一件事,就是如何以音波神功让人发疯,那十位老师临走前如获大赦的表情她是一辈子也不会忘的。问题是她也不想当音痴呀,但只要一看到豆芽菜她的脑子就自动短路,手也开始抽筋,因此乐器就成了她胸口永远的痛。

而如今,竟然让她发现马克翔是乐器高手,怎么不教她兴奋不已?她一直用梦幻的眼神看着他,天啊!拿着小提琴的他真是酷毙了!无论是收弓、拉弓都是这么有型有款,就连平常看来一塌糊涂的长发、乱胡,此刻全成了增添他魅力的特质了。怎么她以前都没发现原来他有这么迷人的一面呢?还好现在发现也不算太晚。

再且仔细想想,她以前还真是疏忽他太多了,撇开不务正业不谈,马克翔还真是难得一见的新好男人,煮饭、烧菜,洗衣样样拿手。房子一经他的手,只能用“纤尘不染”这四个字来形容,草皮修得整整齐齐简直可以打高尔夫球了,花草树木也照顾得又高又壮,连游泳池都打上腊了。他又不抽烟、不嚼槟榔、不赌博,也不乱搞男女关系,时下男人轻浮急躁的毛病他都没有,待人总是和和气气的,又饱读诗书,论内在真是完美得无话可说;论外在,头部以下她打一百分,头部以上则是不予置评,除此之外,他还会乐器,真可说是允文允武了。为什么这样早在恐龙之前绝迹的完美男人她到现在才看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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