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唐宁华努力说服自己,古代和现代其实没什么不同时,宋梓让也在打量她,相较于之前的紧绷不安,如今的她倒是相当融入了,也不再介意失忆这件事,她的笑容真切没有半分虚假,眸子熠熠有神,对什么都感到有趣,一点也不作假。
比起失忆前总是怯懦得不敢开口说话的唐宁华好太多了,他本以为娶个安静的妻子就好,只要她够听话,假以时日便会让她成为正妻,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令他猝不及防。
如今的唐宁华仿佛活了起来,她聪明、不莽撞,因为个性改变让她整个人就像一朵艳丽牡丹,教他有些心动。
“少言,那里怎么围了一群人?我们过去看看吧!”
唐宁华全副的注意力都放在前头吸引她的东西,没注意到自己居然挽着宋梓让的手走着,宋梓让也不排斥她率真的行为,任由她拉着自己往前走。
“他们在做什么?是不是像……天桥底下说书那样?”前面的人个个聚精会神的听着一名老人说故事,她听不明白却看得津津有味。
“没错,他们在听说书。”
“真的啊!以前都只是听或是看,没想到现在竟能身历其境,真的好不可思议喔!”她转头看他,正好对上他深邃的眸子,从来没有被一个男人用这般热切的目光注视,害她小小害羞了一下。
以前每天睁开眼就为了钱在伤脑筋,压根没想过恋爱这回事,因此对于男女之间她十分笨拙,不过她却明显感觉到他是真的喜欢自己。
咦?等等,少言喜欢的并不是她,而是真正的“唐宁华”吧?
“唐宁华”跌入水里,应该是死了,她的灵魂才会附在她身上,也就是说她不仅霸占了“唐宁华”的身体,也霸占了他的感情——这太糟糕了吧?
宋梓让察觉到她的眼神忽然飘过一抹阴霾,“怎么了?”
唐宁华抿唇,转身离开人群,直到这时她才注意到自己握住他的手,连忙松开,“没事,只是有点累。”
她霸占“唐宁华”的身体就算了,实在不该连少言也牵扯进来,毕竟他也算无辜,只是爱错了人。
“少言……”有些事情不能说,可有些事不得不说,“我想了想,既然我已经忘了你,不如你也忘记我,我给你一些银两,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吧。”她说不出真正的唐宁华或许已经死了,等他们分开后,说不定他就能慢慢忘记唐宁华而去另觅真爱。
“为什么?”
唐宁华不知怎么将自己犹如天方夜谭的经历告诉他,而且他说不定会当她是疯子。
“因为我不喜欢你啊,你对我来说也算是陌生人,加上宋梓让必定会派人追来,我们分开逃才不会拖累彼此。”瞧,她多为他着想。
“我说了不会离开你。”
一想到那个“你”字是指原本的唐宁华,她便过意不去,这一切要怪上天为什么要让她穿越到这里,如果她没来这里,“唐宁华”不会死,说不定他们这对有情人真能双宿双飞,唉。
“对不起……”
“为什么要抱歉?”
唐宁华抬起脸,有些懊恼地抿着唇,眉心纠结,最后终于想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我没有忘记你,说不定我们早已顺利逃走,过着逍遥的日子了。”她以为这么说会让他好过一点,没想到却见他沉下脸,她哪里说错了?
“你很惦记着溺水前的记忆是吗?”宋梓让冷声质问。他一旦动了心,就不喜欢她想着另一个男人。
第3章(2)
惦记?其实并没有。坦白说她还比较希望是第一种穿越方式,整个人连灵瑰一块儿打包过来,也好过这里牵扯一点、那里纠缠一些,麻烦死了。
“至少可以弄清楚真相,弄清楚唐宁……我是说弄清楚我真正的想法,就算所嫁非人,还是按照步骤走比较好,先离……夫妻分开的情况该怎么说?”
“离缘。”
“先离缘,再去爱下一个,这样比较合乎我的个性,因为我讨厌混乱,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也就是说你现在对我一点感情都没有?”
“没错。”其实她对他是有一点点特殊的感觉,但还称不上感情。
“既然你忘了我,那么,我们重新来过可好?”唐宁华眨眨眼,看来少言爱“唐宁华”很深喔,即使她都忘记他了,他还不肯放弃,让她几乎想歌颂爱情真伟大。
“少言,你应该知道我失去记忆后和之前的唐宁华有着极大的差别吧?”
“嗯,你们几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呵呵!”唐宁华笑得有些尴尬,“没错,所以你喜欢我的地方恐怕统统都不见了,这样你还要和我重新开始吗?”她向来是好话坏话都说在前头,免得顾客最后以此刁难。
“我比较喜欢现在的你。”
哇……这算是告白吗?
生平头一遭被男人告白,虽然是个古代人,唐宁华依然害羞的脸颊酡红,她捣着脸转过身去,宋梓让见她这可爱模样不禁莞尔。
“我有哪里好呢?”她有些后悔学生时代只专注在拚奖学金上头,没有多修恋爱学分,也没有多加理会对她有意思的男生,现在才会被人告白便手足无措,真窝囊啊,幸好小助理不在,否则肯定嘲笑她的“蠢”真。
“先前老爷怪罪下来时,我以为你会为了自己不顾我的死活,没想到你竟然连我一块儿救,让我十分感动。你不记得我们之前的种种,对你来说,我算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了,不是吗?”
“呃……我觉得只要是人都会不忍心。”
“不是每个人都会这样做,至少我认识的人之中只有你一个。”原来她这么伟大啊?唐宁华忍不住笑了起来,害羞的心情也抛至脑后。
既然少言想重新开始就重新开始吧,反正她也没什么损失。
“虽然我有一点点喜欢你,不过还没那么深刻,所以我继续喊你大哥可好?”
“好。”宋梓让同意他们两人的新关系。
唐宁华揉着惺忪的眼走下楼,她刚刚敲了隔壁房门,不见少言来开,看来他应该是出去了,掌柜也证实他确实在半个时辰前离开正店。
她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反正孙羊正店就在这里,招牌挂得这么明显,又那么出名,即使迷路,找个人问路并不难。
“姑娘要上街?”掌柜好奇地问。
“我不能上街吗?”她更好奇地反问,莫非这儿有什么特别的风俗民情,女子不能单独上街?
掌柜笑了笑,“当然可以,只是姑娘看起来弱不禁风,还是等你大哥回来陪同比较妥当。”眼前的姑娘模样娇俏可人,是那些地痞流氓的最爱,他不好意思在姑娘面前说这些事才婉转建议。
“我经常一个人上街,没事。”还经常半夜才回家呢。
掌柜还想说什么,唐宁华却已快步离开,只能叹口气,希望她别出意外才好。
有句话说给鱼吃,不如教他钓鱼,她从宋府带出来的首饰总有一天会花完,还是得尽快找个工作做,免得坐吃山空。她太了解那种没钱的感受。
从小唐宁华就很独立,也习惯凡事靠自己,毕竟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靠自己最好,秉持没道理别人会做的事她却做不来的信念,一路走来虽然不是事事顺利,但她未曾有过一丝犹豫或者停顿,一旦立定目标,她便会全心全意投入,不畏过程,只看结果。
四处逛了一个时辰后,她到脚店吃了点东西,除了填饱肚子外,该知道的事情也差不多弄清楚了——丰县有两条河贯穿,一东西、一南北,因此造就丰县有“水上之都”的称谓,四面八方而来的商船都会在此地汇集,因此河岸边便成为贸易集散中心,许多商家都会来这里挑货。唐宁华也到那里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