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噢--”向荻亚发出如鸭子般的哀叫声。
“荻亚--”向玫瑰闻声而至。“要不要我打电话请司机送你去医院?”
“不……不用,真的,你快去练舞。”
“真的不用?”向玫瑰模模她的额际,再按按她的下月复,美丽的脸蛋掩不住对妹妹的关心。
“放心,等一下就好了。”向荻亚挤出一朵笑容。“快去吧!你下个礼拜要参加比赛,不能偷懒。”
向玫瑰点了点她的鼻端,嘟起嘴不服气的说着:“不公平!你可以在一边偷懒凉快,我却要认真练舞,参加比赛。”
“你跟我不同,舞团内没了你,就等于人失去心脏一样,没有生命。”向荻亚劝着。
向玫瑰盯着向荻亚,天性爽朗的荻亚,灿烂笑脸是她的卷标,养花弄草是她的兴趣,画画写作是她的志向,讨人欢心是她的专长。
“没有你,我也等于少了一只右手一样,无法顺心。”
“少了右手,你还有左手。”
“不去!”
“姊,别这样,你跳得淋漓尽致,完美无缺,我现在这个样子下去跳会破坏画面。”
向玫瑰扬起漂亮的秀眉,“你就是会对人灌迷汤,回去的时候,我要叫静嫂给你喝一种汤。”
“什么汤?”该不会是苦瓜汤或是四物汤之类的吧!
“专治懒人病的汤。”
向荻亚笑开了,肚子突然不痛了。
玫瑰一向骄傲冷漠,静嫂曾说她小时候任性难带,但自从有了她这个妹妹作伴后,玫瑰的个性渐渐有了转变。
“玫瑰!”老师和同学们正唤着她。
“快去吧!”向荻亚推着她。
向玫瑰缓缓起身,走回团体中。
向荻亚说得并不夸张,集美丽、娇贵和聪敏于一身的玫瑰,总是担任舞团的要角,每一次代表舞团参加比赛,都能抱着奖杯回来。所以舞团没有她,就等于失去拿奖的希望。
她不是嫉妒自己的姊姊,玫瑰的高贵优雅,遗传自出身名门的大妈,与生俱来的锋芒,她想藏都藏不住。
而她则不同,她的平凡全是源自温柔平庸的母亲。
说也奇怪,她的母亲曹翠云虽出身平凡,却是父亲南下念书时,相爱相恋的秘密情人。
当年碍于“爷命难违”,父亲必须接受安排和大妈蒋德蕾结婚,隔年便生下玫瑰。
婚后,父亲和母亲仍秘密往来,直至确知母亲已怀了身孕,才正式被纳入向家。
虽然,她是父母相爱而产下的结晶,从小就享受家庭的幸福和温暖,但外表高贵典雅的大妈,却常常给她一种窒人的压迫感。
从前年幼无知,现在她终于明白,她是母亲进入向家的关键人物,也是将大妈打入冷宫的推手。
有鉴于此,她颇能体会大妈心中的不平。然而,骄傲的大妈毕竟出自名门,在外人面前她总是压抑情绪,表现她元配的泱泱风度。
她担心大妈这样下去会得到忧郁症,所幸,大妈的生活重心渐渐地转移到对玫瑰的栽培。
“荻亚!”练舞告一段落,向玫瑰走向她。
“嗯?”向荻亚望着她。
“肚子还疼吗?”玫瑰走近她,蹲了下来,拿起毛巾拭去额上的汗水。
虽然大妈备受父亲冷落,但玫瑰却对她相当照顾。大妈给她什么好吃或有趣的玩意,她一定会和她分享。
“至少要等到练完琴才会好。”
两人会心一笑。
“对了,姊,昨天我去厕所的路上,突然有一个又高又帅的男生,将手上的十一朵玫瑰花塞给我。”向荻亚形容昨天下午的景象。
“噢,他是谁?”
“篮球队的队长喔!”
他是学校公认的第一美男子,也是许多女生暗恋的对象,能收到他亲自送来的玫瑰花,向荻亚心中涌起一股前所未有的优越感,简直要喜极而泣!
“十一朵玫瑰花代表什么意思?”向玫瑰好奇的问着。
“听说是最爱的意思。”当时的她,身体轻飘飘的,像个充饱爱情幻想的汽球,浮上天空。
“最爱?!荻亚,这个男孩慧眼独具。”这年头,重视外貌的人很多,能看到荻亚的内在美,的确值得赞赏。
“他还把一封印着玫瑰花纹的信交给我。”
“情书?”向玫瑰眼睛绽亮,嘴角弯起一抹笑容。
“嗯。”向荻亚点了点头。
“信上写了什么?”妹妹行情看涨,向玫瑰比她还关心信中的内容。
“我还来不及看信,他突然结结巴巴的告诉我:『请把这束玫瑰花和信转交给向玫瑰,谢谢。』”
向玫瑰楞了半晌后,噗哧笑了出来。
“还笑!”要她转交给玫瑰也不早说,害她当场像被从天堂踢入地狱。
敝就怪她自己钝,第一次收到玫瑰花,应该猜得出来是要送给姊姊的,居然还自我陶醉。
有了一次经验,往后她再收到花,就要知道自己只是个媒介而已。
“荻亚,我还要留下来排舞半个小时耶,你要在这里等我吗?”
“这样吧,我先骑脚踏车到后面的山谷去画画,你慢慢练。”
“肚子痛还去画画,你确定这样行吗?”
“没问题啦!现在都不痛了。”向荻亚笑呵呵,拿出预先放在舞蹈老师这里的画板和炭笔。
向玫瑰非常清楚,荻亚的兴趣不在练舞,而是绘画。每次只要兴致一来,所有的事都能被她拋在脑后。
“妳要小心喔。”
“嗯,放心,拜拜。”
向玫瑰看着她离去背影,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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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和姊姊一同去练芭蕾舞的时间,就是她偷偷溜出来写生的空档。
坐在山坡上的向荻亚,远眺向日葵花田,手拿炭笔,一笔一笔的画着。
金黄色花瓣,褐色花心,轮廓如太阳的向日葵,就在向荻亚的笔下,一朵又一朵栩栩如生地在画纸上绽放。
“啦啦啦,我是一朵向日葵,太阳照亮我的生命……”向荻亚五音不全的哼着自己编的歌曲。
突然间,乌云蔽日,四周变得暗淡无光。
靠!天气怎么变得那么快,照这样下去,可能会下雨。
才这么一想,一滴雨点打在她的向日葵上,接着两滴、三滴,把画纸上的向日葵打糊了。
最近都是这种天气,一到下午,就会突然下起阵雨。
收拾炭笔,背起画板,向荻亚以最快的速度跃上脚踏车,迅速离开山坡。
前方是下坡,下坡的尽头有一株大榕树,树的后方有一栋年久失修的破屋。那阴森森的破屋,是传说中的鬼屋,每回骑到这里,她就会加快速度。
阴风呼啸,雷雨交加,更添几分鬼魅的气息。
“冲啊!”向荻亚踩着脚踏板,全速前进。
“真他XX的鬼天气!”
正在破屋前油漆下水道沟盖的严竑光,在倾盆大雨的肆虐下,低咒一声,以最快的速度躲进下水道。
雨势愈下愈大,严竑光想起一行巡视下水道工程的工人刚离开,还有一桶油漆丢在路上。体格健硕的他,甫从下水道探出头,乍见前方五公尺,有一个骑着脚踏的冒失女孩,正以时速四十公里的速度,往他的方向直直冲来--啪--
一桶白色油漆不偏不倚的淋在他的头上,他的脸色丕变,像极了出现在阴风惨雨中的幽灵。
一张满布向日葵的画纸,月兑离画板,飘呀飘的,最后粘在他脸上。
撞倒油漆的向荻亚,整个人摔在地上,眼冒金星,脚踏车斜躺,画板掉落,她忍住膝盖的疼痛,狼狈起身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寻她的画纸。
“我的向日葵!”她环顾四周,最后在找到画纸后,绽出笑容。
呵呵,幸好没飞远,否则她一下午的努力都白白浪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