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贝一苇抱起乐睇。
“不……我可以自己走。”
“你还很虚弱,不要逞强。”
靠在他胸前,乐睇嗅到了熟悉的味道,那一瞬间,不知为何她的眼眶发热。
这是她连梦里都会梦到的味道,可是,这副怀抱的主人,却已不再属于她……
贝一苇将她放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走进浴室打了条湿毛巾来,覆在她的额头上,又端来一杯冰水给她。
“喝点水。”
乐睇喝了些水,觉得好多了。
“谢谢。”
他蹲在沙发前,拨开她额前的发丝,锁着眉头端详她的面容,“觉得好些了吗?你的脸色看起来还是有点苍白。”
“我已经好多了。”她望着贝一苇,迟疑的问:“你……是偶然经过这里吗?”
“不,我是特意过来看你的。”
“你怎么会知道我回台湾的事?”
“是多丽告诉我的。”
“多丽?”他居然认识多丽,而她完全不知情……
“她问我,台湾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你不受打扰的创作,我就给了她这个位址。”
“原来这是你的房子?”乐睇讶异的问。
贝一苇笑了,“正确来说,这是我的房子,而是我准备送给新婚妻子的礼物。”
乐睇的心抽痛了一下,一种近乎被歼灭的痛楚狠狠袭来。原来,这屋子竟是他送给妻子的礼物……
她怀疑自己还能承受多少打击?但这一切只能说是她应得的。
错过贝一苇,她想她一辈子再也不会爱上别的男人。
“这是个很棒的河滨别墅,我只是好奇多丽给我安排了什么地方,所以特地绕过来看一下,待会就走。”
“但多丽说,你打算在这里住三个月。”
懊死的,多丽怎么那么多嘴?
“我会在台湾待三个月,但是还没决定住在什么地方……”
“这里的设备不够好?”
“当然不是!”
“你不喜欢这里?”
“不……”终于乐睇觉得累了,与其遮掩不如坦白。“这屋子是你准备送给妻子的礼物,我觉得我不应该使用。”
贝一苇目光炯炯的看着她,像是要看进她的灵魂深处。
在他的注视下,乐睇忽然觉得自己无处躲藏,她的话,已经暴露了她的在意。
“乐睇,”贝一苇的声音温柔,“这一切是为你准备的。”
乐睇愕然的抬起头,瞪大双眸看着他,不敢相信自己所听见的。
“可是……你手上的婚戒……”
“这是你挑的那一只,当时你没有带走。”他笑着取下白金指环给她看,指环内侧镌刻着她订婚戒时指定要刻的俩人的英文名字缩写。“乐睇,你怎么会以为我会选择你以外的女人?”
一滴眼泪缓缓溢出眼眶个,沿着她的脸颊滑落。
“我怎么会知道?一年多前,我在婚礼举行前走掉……我怎么知道……你该恨我的,我一直觉得对不起你……”
“婚礼当天,我是从家里出发前才得知诺夫斯基老师病危的消息,我原想等婚礼举行过后再告诉你,没想到就接到二姐的电话,她惊慌地说你离开了。乐睇,我了解你,我想你可能已经知道了老师的事,所以我临时决定中止了婚礼。”
贝一苇用拇指拭去她脸颊上的泪,并将她拉入怀中。
“当晚的新闻又报导了老师辞世与你接下舞团的事,我知道你会有很长一段时间忙得甚至没有喘息的空隙。如果说我有什么气你的地方,就是你始终不曾让我分担你的压力与悲伤,而不是气你在婚礼当天走掉。”
“不是我不和你联络……而是不敢,”她伸手抚上他的俊容,“我怕我打电话给你,要是听见你冰冷的口气,我会受不了……对不起!一苇,我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
“不要说抱歉,我只是等得久了一点,但我们并没有错过彼此。”
贝一苇忽然伸手接下项链,链子上挂着一只白金指环,只是尺寸显得较小,很明显的与他手上的戒指是一对。
“这是……我的戒指?”
“是,我一直带着它,我相信它会将它的主人找回来。”他执着戒指,笑望住她的泪眼,“乐睇,我来找你,只想问你一个问题——你仍愿意成为我的妻子吗?”
望着贝一苇,乐睇哭得无法自己,她用力的点头。
“我愿意。”
贝一苇拉起她的手,将指环套入她纤细的无名指。
他慎重的表情,有如面对一场生命中最重要的仪式,他的神情令她深深动容,她是如此被珍视着。
乐睇抱住贝一苇,感受他紧密的回拥与温度。
闭上眼,她感觉如此放松与美好。
就是这里,在这个男人的怀抱中,她感受到满满的爱。
这份爱,令她的生命终于变得完整——而这就是幸福的真谛。
—全书完—
编注:欲知“幸福在一起”相关故事,请看——玫瑰吻416《改造我的男人》。
后记
炳罗,好久不见!我是乔轩。
真的是好久不见呢!距离上一本书出版已有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轩子都在干什么呢?
大部分的时候在生病,不然就是在养病。(超惨的!)
医生大人一直叨念要我多休息、多休息,虽然有时还是会偷偷写小说,但是检查报告资料骗不了人啊,所以只好暂时停笔啦!
从高中起,写作就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刚开始无事可做时,还觉得非常不习惯,但后来居然很快就习惯了(这就是人的惰性啊!),好像忘了自己会写作这回事,但方教授对我说,写作的人有一天还是会再度提起笔的。哈!真的是这样,当我又想写的时候,创作这件事便又回到我的生命中,一副非常理所当然的样子。
噢,对了,我们来谈谈这本书吧!
这一回插队登场的,是贝家的老四,贝一苇。
其实原本没打算那么快写贝一苇的,在系列的第一本,他还只是个被称作“贝家小儿子”的影子角色,当时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还没想好,偏偏裴乐睇就像是个从天而降的惊喜,她的出现让贝一苇的故事提前变得完整,写作一向重视感觉的轩子,只好乖乖向灵感妥协,将贝家大姐与二姐的故事稍稍往后延了。放心放心!虽然是推迟了些,但总会和大家见面的,敬请拭目以待喔!
写这本书是非常愉快的事,我喜欢裴乐睇顽皮的特质,更喜欢专情的贝一苇,写完之后我发现——我几乎把我对“理想另一半”的特质统统输入到“贝一苇”这个角色里了!
谜之音:“所以说,贝一苇是你的Pygmalion吗?”
乔轩:“嘿嘿嘿~~”
小说的前几章,发生的地点设定在纽约,为了更贴近纽约大苹果,轩子特地将DanielEdwards的雕塑展写进书里,让鬼灵精怪的裴乐睇有个恶整贝一苇的……不,我是说,有个约会的好去处。
说到DanielEdwards啊,他真是一位充满争议性的艺术家,他非常喜欢利用作品幽默地嘲讽名人,无论是小甜甜布兰妮、芭莉丝稀?顿,或是英国的哈利王子都是他的创作灵感,同时——奥运奖牌也是出自他之手哦!
如果想要知道为什么贝一苇在看完DanielEdwards的展览会有那样的反应,请到孤狗大神搜索关键字“DanielEdwards”,那么将可看到一系列令人发出“哇~~”、“哦~~”声音的作品,如果看完后有什么有趣的想法,别忘了要与我分享哦!
乔轩闲扯淡,下回书中见啦!
PS:啊!罢刚数了数书柜里的书宝宝,熊熊发现这本书居然是轩子的第五十本小说耶!咦,啊,欸……忽然有点不敢置信,原来我的人生中花了这么多时间在创作吗?(一时感叹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