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幸福的工作浅野熏
我曾经是一个标准的上班族,从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行政秘书开始,一直做一直努力往上爬呀爬,终于当上了主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耶,每天努力工作、拚命表现,再加上对老板唯唯诺诺,又过了一天。
后来因为厌倦在路上等车、塞车的上班生涯,所以“坐家”写作成了我唯一选择,与上班族生涯截然不同。
上班辛苦还是写作辛苦?
大部份的人,尤其我周遭的朋友,都一致给于掌声与艳羡声──好好喔!
因为他们觉得坐在家里就有钱赚,好好喔!
每天都在家时间一定很多,可以看电影、逛街、睡午觉……好好喔!
时问一定也很自由,想怎样就怎样,好好喔!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好好喔!
对于他们的羡慕,我好想解释,免得他们继续妒忌我。
以为坐在家里就有钱赚引别傻了!钱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其实他们不了解,就因为时间太多太自由了,所以做为一个作家,必须比一般人更遵从原则、自律和决心,还有保持写作,才能持之以恒。否则,每天真的看电影、逛街、喝午茶、睡午觉,不动脑筋下动手,书还能写得出来吗?
以为时间很多?!别天真了!那也要用来写稿呀!
他们不知道我这个作家每天都“坐家”过着刻苦耐劳的生活。只要睁开眼睛就得打开计算机,拚命努力、含辛茹苦的把每天的工作量完成。
他们甚至还不知道,因为每天太全神贯注对着计算机写写写,职业病都一起报到了,头昏眼花、腰酸背疼、视觉神经衰弱、手腕关节发炎、五十肩提早二十年来找妳,还有,冬天到了,手指冰冷不听使唤,僵硬得都敲不动键盘……
以为时间很自由,想怎样就怎样?别闹了,好不好?
每当看到家人嘻嘻哈哈在观赏、享受声光俱佳的家庭剧院时,为了赶稿的我必须抗拒诱惑,躲在一旁与计算机并肩战斗。当大伙吆喝去吃大餐时,我得很挣扎地舍弃美食,独自窝在家中继续悲惨地与男女王角大谈恋爱……死心塌地、义无反顾地接受浩瀚无边的折磨!
只要写写就能赚钱,好好喔!别扯了,一字千金不是这样解读的!
拜托,试用自己的名字写十万字,看会不会累?写小说是有内容、有情节的故事,不动脑筋怎么写得出来?天晓得即使有时候我的脑筋“塞住”了,写不出任何情节,也只有干著急的份,于是乎……不是在计算机面前晃来晃去,就是连吃饭、洗澡、上厕所部痴痴迷迷地在想着末完成的情节,要是再想不出来就把工作带到睡梦中,继续折磨自己。
瞧,做为一个作家,对写作要是没有一点坚持、原则、自律和决心,就会因为太过自由,很容易就把工作抛到一边去,最后什么都没有、空的、零!而强盛的写作,有肋于在截稿日把稿子交到出版社手上。
那么写作都这么辛苦,没有一点乐趣吗?当然不是,任何工作总是有压力、有阻力的嘛!而写作对我而言是一项工作也是一种兴趣,因为有强烈的写作,所以即使压力再大,也可以轻易的纡解,而且对当了长久上班族的我而言,写作成了一种享受,好处也下少呢!
一、当然是不必把时间浪费在等车、塞车了,这些多出来的时间,可以让我做运动,上美容院也不必跟人挤在假日。
二、我可以不用穿套装、不需穿裤袜高跟鞋,更不必化妆,可以穿着睡衣工作,还可以盘腿跷脚都来。
三、“坐家”工作可以任意安排时间,不必为了上九点的班,六点半起床赶、赶、赶。
四、写作可任由我主宰我所创造的梦想世界。
五、当我在写一本罗曼史的时候,现实的世界会暂时消失,全心投入梦幻世界里。
这就是我为什么喜欢写罗曼史的原因,基本上,这是一份我给自己的礼物──幸福的工作!
楔子
纽约市。
这城市的高楼大厦林立,商业机构、旅馆名店高耸遮蔽了大半个天际,许多金发、红发、黑发的各色人种在街上穿梭不息。
一辆加长型黑色轿车停在新开幕的香格里拉酒店门口,当车门打开,走出一名身材纤细修长的女子,她又黑又亮直如丝绸般的长发,配上一双大而明媚的美目,特别引人注目。
同时两名身穿黑西装的经理从酒店迎了出来,领着她进去。
“尉小姐,请问是先见习还是先休息?”其中一名经理恭敬地询问。
“先休息,两个小时之后再开始见习。”她走向电梯,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回头对两名经理说:“不必安排去厨房,我不看厨房。”
经理为难地说:“可是,尉总裁说一定要妳……”
“我不看就是不看。”她跺了下脚,灵活澄澈的大眼有些生气。
“是。”两名经理目送她进入电梯之后,相视而笑。
稍有资历的员工,都知道香格里拉酒店集团总裁尉子琛的独生女──尉乐,最不喜欢的事就是进厨房。
但是身为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她必须学习如何经营管理酒店,所以她目前念的是酒店管理系,假日便到酒店各个部门见习,厨房可说是酒店极重要的一环,偏偏从小她就不喜欢里面的油烟。
进到房里,尉乐将自己往床上一抛,深深吁一口气。
她从小就以酒店为家,对酒店早就培养出一股归属感,打了个哈欠闭上眼不久就睡着了。
一个小时之后,她醒来了,望望窗外的天空,有股偷懒的念头兴起,于是趁两名经理还没来找她之前,就先开溜了。
尉乐来到第五街的露天咖啡座,戴着墨镜享受初夏的阳光。
“不行就是不行!”
一股低沉浑厚的男声从背后传来,她肯定自己对这声音将会终生难忘,真奇怪,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她也说不上来。
基于好奇心,尉乐循声望去,倏地,她仿佛被闪电击中般,全身细胞都在轻颤,几乎窒息的喘不过气来,她徐缓拿下脸上的墨镜,盯着那浑身上下散发出阳刚气息的男人。
这是个高大的男人,三十岁左右,眼神冰冷,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男性魔魅气息,简直像恶魔的诱惑般令人迷醉。
只见他身边有个瘦削的年轻人,脸色哀恳地说:“你就破例一次,收我这个学生吧!”
“不。”
男人冷漠的语调,叫人难以亲近的神秘感,让尉乐看得目不转睛。
也许是感觉到热切的注视,男人的视线移到尉乐身上,两人的眼神正式交会。
多么……多么锐利而深邃的眼眸,尉乐全身一颤,芳心猛地狂跳起来。老天!这个男人的长相简直是她的梦中情人嘛!
喔,该死的有魅力极了,再多瞄他几眼,她一定会得心脏病!可是她宁可心脏病发也舍不得收回自己放肆的目光。
当尉乐眨眨眼,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一前一后离去了。
咦!不对啊,发什么呆呢?她应该上前跟他搭讪的,问路、换零钱之类的都可以,可惜,那强壮宽厚的背影一下就消失在人群中。
真是的,她都还没来得及采问他是何方神圣,他就失去踪影,只留下那张极富男人味的脸庞与充满磁性的声音,深烙在她脑海里。
“喂!大小姐,妳杵在这儿干么?”冷不防背后有人叫道。
然而,尉乐望着那男人消失的方向,依然一副浑然忘我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