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刻,外头太阳高挂,即使时序已到了秋天,温度仍十分高。
景翔大楼地下一楼的员工餐厅一如往常,热闹不已。
“唉……”相较于其它桌,角落的餐桌显得沉寂多了,不时还会逸出一声幽幽的叹息。
蓝恺菲有一口、没一口地搅弄着餐盘里的菜。
砰一声,一个餐盘突然映入她眼帘,她惊吓了一下,抬起头看向来者。“呃,凌羚,是妳啊!”
凌羚一身简单的黑色套装,展现出利落干练的白领女性形象。“对啊,刚跑完一件Case,下午约了一位客户做简报,先回来准备准备。妳呢?大老远就看妳坐在这里发呆,饭是用来吃的,不是用来玩的。”她先喝了一口汤,然后道:“妳叹什么气?心情不好?”
“其实也没什么啦,只是……”蓝恺菲大略地将昨晚的事说给她听。
“嗯,听起来妳那位青梅竹马真的挺怪的,像是女生的3那个4来了,血气不顺,肝火上升。”
“喂~~”说到哪儿去啦!蓝恺菲瞪了她一眼。她宁可认为初云是工作上不顺心,连带影响了近来的心情,可是见到报纸上不断报导CloudsJ.--湛初云的自创品牌--发表的秋装获得好评,这个猜测马上被推翻。
她了解他的,他对事业并未如外界那般看重,之所以会走入时尚设计师这一行,只因为他觉得这个行业还挺有趣的,而非抱持着领导潮流、带领时尚……这些伟大的志向。
所以,他根本就不把工作当作一回事,更别说会为此情绪低落了。
那又是为了什么?老是有人说“女人心海底针”,怎么就没人站出来勇敢地说“男人心才像天空里的云”--怎么也捉模不定呢?
唉,好烦。
凌羚放下筷子,旁边有人郁郁不乐,她也跟着吃不下饭。
“我说妳真是奇怪,当大家围着妳打转时,不见妳皱一丝眉头,现在大家被新八卦吸引,没人再来烦妳,妳反而整天愁眉苦脸。”就为了那位脾气古怪的青梅竹马?
“不一样。”对于周遭的是非,她可以平心静气,淡然处之,唯独对初云的一切,她无法置身事外。这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因为两人从小到大的情谊,她早将他当作自己生活的一部分。
凌羚敏感地嗅到了什么。“妳很担心他?”
“对啊,只要心情不好,他就会失眠。以往他睡不着,都会到我的房间,但是自从那天起,他几乎都没来了。”
“等、等等!”凌羚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妳说他会到妳房间睡觉?跟妳?!”
蓝恺菲点点头。“呃,凌羚,妳怎么了?妳的表情好奇怪。”
“嘿嘿。”哇,原来恺菲小猫咪这么开放,“惦惦吃三碗公”啊!“没事没事,难怪妳一点也不着急男朋友的事,原来身边早已经有护花使者了。”
“什么护花使者……”蓝恺菲愣了一下,再看了看她暧昧的表情,这才明白她联想到了什么。“欸,妳误会了啦,我跟初云并不是妳想的那样。”
凌羚摇摇手。她可是业务女王耶,要是连这点暧昧都看不出来的话,岂不是有辱她的美名?“妳别否认了,任何人见到妳为他忧心的神情,绝对不会有人相信妳的话。如果我早知道妳身边有了对象,前些天就不会硬拖着妳去买什么水晶了,嗟,不早说,浪费钱。”
“凌羚--”蓝恺菲觉得自己有必要澄清。“我跟初云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并不是情人的关系。而我买水晶手炼也是因为喜欢它复古的设计,并不是真的想招桃花。”
对于爱情,她自有看法--在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这才算是桃花运,而当自己够成熟,可以愉悦地享受爱情里的喜怒哀乐时,这样的爱情关系才有意义。
“是吗--”凌羚拉长尾音,摆明对她的说词严重怀疑。“反正妳这个铁齿的女人怎么样都不相信桃花运这回事就对了。”
蓝恺菲摇摇头,“人与人之间的缘分是注定的,怎么可能只因为一条手炼而有所改变……”
“请问蓝恺菲小姐在吗?”远远地,餐厅外有人扬声问。
周遭的声音慢慢停下,可角落的两个女人仍径自对话着。
“我戴了好几天了,也没有任何异样,由此可知,桃花运根本是无稽之谈……”
“请问蓝恺菲小姐在吗?”
有人指向角落,许多眼光同时射向当事人。
“请问是蓝恺菲小姐吗?”
蓝恺菲根本没注意有人来到她的身后,仍继续发表高见,“所以我说,凌羚,妳也别太迷信,要靠手炼招来桃花运,就像中公益彩券的机率一样渺小--”
“恺菲!”凌羚很抱歉地打断她。“我是很想认同妳,只是--”下巴往她身后努了努。“妳是不是应该先把送花小弟的花签收下来?”
送花小弟?蓝恺菲回过头,果然看到一个年轻人,手捧着九百九十九朵红玫瑰。
“蓝小姐您好,有一位先生送花给您,请签收。”
卡片上写着--
蓝小姐
我为妳神魂颠倒。
知名不具
凌羚似笑非笑的表情很刺眼,餐厅里的同事们开始窃窃私语,而蓝恺菲则瑟缩了一下。
什么知名不具,她根本连这位“知名不具”先生是圆是扁都不晓得啊!
她头皮发麻,恍惚中,彷佛听见水晶手炼正发出铃铃的清脆声响。
第四章
捧着一大束花在街上走是什么感觉?蓝恺菲现在可以大声地告诉所有人--
很重、很累、很糗。
她已经记不得自己最后是怎么“逃”出员工餐厅的,只知道当时凌羚居然大笑到连路过的总经理都特地进餐厅察看,而不知是哪个白目的同事,竟然拿出拍立得来拍下那一瞬间,不到十分钟,一个手抱鲜花、嘴巴大张的呆滞女人的照片便被贴在公布栏上。
很快地,最新出炉的八卦消息像春天的野火般,从员工餐厅往各层楼蔓延……
真是的,无缘无故送她这么一大束花,害她扔也不是、收也不是,最后只好发给在场的女同事们一人一朵,再抱着至少还有五百朵的玫瑰走回办公室。而现在,她还得抱着它们,忍受旁人异样的目光走回家。
蓝恺菲下意识地模模额上的疤,这已经成了她的习惯,只要忧虑或紧张,她就会模模那道伤疤,仍有一些刺痛,但也带给她一股熟悉的安定力量。
她知道自己并不漂亮,勉强只能算得上清秀,不爱与人嬉闹的个性,更是让人觉得无趣难搞,根本不是那种会吸引人的美女。
至于那位“知名不具”先生是谁,她也不想追究了,或许是公司的哪个客户认错人,反正,那女人不会是自己。
走出捷运站,蓝恺菲望了望乌云密布的天际,看起来似乎要下雨了。
她加快脚步,一直走到了住家前的转角处,她看见一台非常熟悉的休旅车--
是初云的车,他回来了吗?
这个想法才闪过脑海,湛家大门就开了,湛初云高大的身影出现,两人四目交锁,同时间愣住。
谌初云的眼里似乎闪过了什么,然后他若无其事地开口:“皑菲。”
蓝恺菲直觉地点点头,随即移开目光。偶然相遇,她对他突然有种难以言喻的思念,不是才几天没见面吗?怎么感觉两人似乎已经分离了一世纪?
“初云,你回来了……好、好久不见。”
天啊,她居然结巴?!蓝恺菲,妳今天表现得真好,净在一些重要的时刻出糗!她暗骂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