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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魅狂男 第1页

作者:衣沅

楔子

某私立大学学生餐厅

“蝶儿!蝶儿!快过来,这里有位置!”

白翎两手各端着一个盛满饭菜的餐盘,在第四节下课后人潮汹涌的餐厅里,抢食物兼抢座位。

“蝶儿,我在这里!快坐下——”

苞在白翎身后的女孩,长得纤细匀称,面容清秀端丽,她很有默契地加快脚步,

一往长凳的中央坐下,恰好占住两人份的座位。

“呼……终于有地方可以好好吃一顿饭了。来,这份给你,我特别帮你挑了一块最瘦的卤肉喔,吃了不会胖的。”

白翎满足地把两个餐盘“平安”放下,又忙着布筷子端汤,像个大姐姐似的招呼她的好妹妹-—翁蝶语。

“好棒喔,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谢谢!”翁蝶语满心感激地挟起好友的爱心,吃进嘴里更显得甜蜜。“唉,如果没有你眼明手快帮我抢,可能我再多读四年,也吃不到这么好的卤肉。”

“嘿,知道我的厉害了吧!”白翎露出得意的微笑。“你啊,没有我是不行的。”

翁蝶语同意地点头,有感而发。

“说的也是!不管哪方面,日常生活啦、考试啦、还有我妈留给我的美容中心……全靠你帮我撑着,要是没有你,真不知我今天会变成什么样子了!”

“可是,如果没有你在我身边亲如姐妹的陪伴,老实说,妈妈过世后的这些日子,我恐怕也撑不过来啊!”

白翎叹口气,放下筷子,思绪又飘回不堪回首的过去。

笔事,得从上一代说起——原来,白翎和翁蝶语的母亲就是情同姐妹的死党,两人一样在很年轻时就离开了不负责任的老公,独力扶养女儿,也因为彼此相似的命运,让她们比亲姐妹还亲,不但一起努力创业,出国旅游也一定结伴同行。

几年前,白翎和翁蝶语的母亲一同相约出国游玩,却不幸发生了空难,两位母亲一起消逝在人世间,留下另外两个相依为命的好姐妹。

从那时候开始,翁蝶语跟白翎的命运就紧紧栓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

“来来来……趁热吃饭啦!别再想那些不愉快的了。”翁蝶语强颜欢笑。

同样也承担着丧母之痛,但是,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她决心不能老是和白翎泪眼相对。

她告诉自己,伤心已于事无补,她们最挚爱的母亲永远不会再回来了;而报答母亲最好的方式,就是把她们留下来的事业好好发扬光大。

白翎的母亲从年轻开始就帮有钱人家帮佣打扫,做出口碑之后,大张旗鼓成立了『好清洁』家务管理公司。

翁蝶语的母亲与白翎之母境遇相近,还好她学得一身女子美容的好工夫,从一间只有一张美容床的小小堡作室,慢慢做成一家有数间连锁店的『魅丽佳人』美容美体中心。

意外发生之后,理所当然地,白翎和翁蝶语责无旁贷地接下了母亲的事业。

白翎一向比翁蝶语精明,书也读得比她好,在经营事业这方面,毫无疑问地,她得付出更多心力帮助翁蝶语,否则依她少根筋的性格,只怕“魅丽佳人”早就落入虎视眈眈的竞争者手中了。

“嘿,妳看!致武在那边——”白翎忧郁的眼眸突然绽出煚亮的光,她兴奋地朝另一桌挥手,一名长相斯文的男学生回以微笑。

“真的是他耶!你顾着位置,我去叫他来一起吃!”翁蝶语也看见了那个让白翎兴奋不已的男子。

不管他还跟着几名同班同学一起用餐,翁蝶语一把拉住他。

“致武,到我们那桌一起吃嘛,白翎前几天还一直叨念着,说好久没在学校里遇到你,都不知到你混到哪里去了?”

“喔,我在忙着补习考托福啊,我哪有混啊?别冤枉我喔。”

赵致武斯文白净的脸上泛起淡淡的红晕,他一向对活泼美丽的翁蝶语没抵抗力,他喜欢她,很早很早以前就喜欢了,可惜,翁蝶语只当他是好哥儿们。

倒是白翎对他特别有好感,从小时候在同所学校,白翎就对长相俊秀、功课又好的赵致武情有独钟。

“白翎,我把你的致武带来了!”翁蝶语拉着神情腼腆的赵致武,得意洋洋地对白翎眨眼。

“他刚刚说了喔,他没有四处鬼混啦,他是去补托福,人家可上进的咧!”

“哎呀,你在胡说什么啦!”白翎整张脸羞红了,低头胡乱扒着饭。

“呵……蝶语就是爱开玩笑。”赵致武当然发现了白翎的不自在,但他总是刻意忽略,他的眼光——始终只落在翁蝶语身上。

“说真的,你真的要去美国念书吗?”翁蝶语好奇的问。

“要去几年啊?你功课已经那么好了,在台湾找个好工作一定没问题,何必这么辛苦呀?”

“当然啊!我学财经的,最终目标还是得去美国最好的商学院进修——只是,想到要离乡背井孤军奋斗,心里头总有些放不下……”

一旁沉默着的白翎把眼光望向他,发觉他说这话的时候,深深的瞳眸仍是盯着美丽出尘的翁蝶语——

她的心咚地往下沉,无止无尽……

粗线条的翁蝶语才没发现这股突如其来的低气压,她依然开开心心、吱吱喳喳地像只活泼好动的小麻雀。

她觉得自己很幸福,有一个如亲姐妹般照顾自己的白翎,就算天塌下来也有她先顶着。那时的翁蝶语,根本不了解男女的感情是怎么一回事。

然而,爱情来的时候并不会先给通知。

终于有一天,各种意想不到的困境在瞬间乍然袭来,就在她手忙脚乱、疲于奔命的当下,调皮的丘比特竟将手上的箭,不偏不倚地射向她……

第一章

偌大的丝缎床褥上,一副男人的精壮正扭动着。

他虬结遒劲的硕实肌肉看得出经过锻练,长期规律户外运动才晒得出来的性感麦色肌肤,与窗帘外透进来的金色阳光相互辉映。

只是这样的高大挺拔的年轻英俊男人竟难以入眠,原因非关女人,而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可怕噪音。

“啊!我的头……啊!头好痛!唉……好痛!懊死的!是谁在拿电钻猛钻墙壁啊?谁那么没公德心啊?!”

他痛苦地揉着仿如被榔头狠狠敲击的太阳穴低嚷申吟。

剧烈的疼痛让他一边狠狠诅咒,一边握起拳头,用力敲击床面。

“该死!外面的——不、要、再、钻、了!啊!不要吵……大半夜的想吵死人吗?不要再钻了!”

半梦半醒之间,男人带着浓厚睡意咒骂叫嚷不停,可是,耳边逼人欲狂的噪音并未停止。

他气怒地翻转身子,深深地把头埋进枕下,再覆上厚厚的棉被,宿醉的难受让他只想安静放松地睡上一个好觉,他不断地往被里钻,企图阻挡刺耳的电钻噪音再度灌入濒临爆裂的脑部。

吱……吱……吱……

噪音仍然持续着,厚棉被显然不敌地动天摇的“电钻”威力!

“可恶!下次要是再这么不要命的喝酒,我就他X的不姓常!哎哟……我的头怎么会痛成这样?”

他痛苦的表情让出色有型的五官全拧成一团。

“该死的!外面的不要再钻啦!”他又狠狠捶了一下墙壁。

“噢,昨晚到底是哪个白目属下,居然不懂得帮老板挡酒?”

哪个在威华金控上班的员工不知道总裁大人——常若舆不比其它商场强人,他最痛恨的就是应酬喝酒。

台湾商界一直对常若舆不爱喝酒、不恋美色的“怪癖”津津乐道,然而,了解他的人大都明白,与其说他厌恶酒色,不如说他根本就恨透了任何会让脑子不清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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