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可以证明这皮夹是你家先生的?”看她年纪轻,想唬她?她可不是被吓大的。
“里面有身分证、信用卡。”这个女孩若是他的女儿或是孙女,早被他打死了,还怕世间没人搞怪。
女孩心不甘,情不愿的从皮包里拿出皮夹。
打开皮夹,抽出身分证,看着身分证上的照片,对照着稳稳坐在情人椅上的老男人的容貌半晌后,她像泄了气的皮球般合上皮夹。
她也不将皮夹交还给林志明,直接丢回地上,“当我没捡过。”接着转身,扭着翘臀走人。
林志明摇摇头看着她的翘臀消失后,走到皮夹旁边拿起它擦了擦,将它放回地上,走回情人椅坐下。
几个女孩走过,又被瞪了几眼后,又一个女孩在他们面前突然停下。
她优雅的蹲身捡起皮夹,偷偷的看了他们一眼,才起身打开皮夹。
好多钱、好多信用卡!她在心里惊呼了一声。同时想到:这丢了皮夹的人一定很紧张。
她走到另外一张情人椅上坐下,打算等这人回来找。
十分钟后——
“志明,这女孩虽善良却不够机伶,虽端庄却不怎么漂亮,不可能是我们要找的女孩。”
林志明一听便知该怎么做。
他走到女孩身边,“小姐,你刚刚捡到的皮夹是我们掉的。”
“哦!还给你。”她把皮夹还给林志明。心中虽对这样的情况感到疑惑,她还是什么都没问就打算走了。
“小姐请问贵姓?”
她看了林志明一眼,“我姓施。”
“施小姐,谢谢你。”果然不是他们要找的人。
“不客气。”她踩着满地落叶离去。
皮夹依旧在被擦过后丢在地上。
“志明,这招管用吗?”这是殷汉生自己想出来的点子,他不得不用这样的方法为殷凯找媳妇。
殷凯都快三十了,却迟迟不肯结婚,他想用不结婚威胁他,要他让那个女人的牌位进殷家宗祠。
他哪会轻易妥协,也不想想姜是老的辣,他就直接来个逼婚,不,应该说用他的心脏病来逼婚。
没想到那兔崽子居然想随便娶个乱七八糟的女人回家安抚他。
他岂能容他胡来。他从各方搜集资料,决定了他要的孙媳妇人选,也想好了诡计,硬要将他们凑成一对。
若非这个女孩刚出校门不久,只想创业,无心结婚,他早就亲自上门提亲去了,哪需使诡计。
这个女孩是云亚集团总裁云诺天、股市黑马兼经改会总主持人柯飞扬、费氏大型综合连锁医院负责人费雷的小姨子——诸葛绯玄。
他甚至在无意中得知她们姊妹有某种能力,还有谣传说她们姊妹是鬼魅化身。而这点却让他更喜欢,鬼魅配上阴无常,那不正好?
但他们在这个她下班必经的地方已坐了三天,也不知道挨了多少白眼,还被当成是老,他未来的孙媳妇却迟迟未出现,难免让他怀疑起自己的方法到底管不管用。
“殷先生,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如果真让我们等到了,那她跟凯就是有缘;如果等不到,那便是无缘。”
“说的是,就怕我辛苦找着了,那个兔崽子却不领情。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总是刻意跟我唱反调。”他一定是想气死他。
“凯是爱唱反调,但唱到后来还不都得屈服在你的心脏病之下,他还是很孝顺的。”
就是因为如此,他明明还生龙活虎,却总得学人家心脏病发的样子,以逼阻他的忤逆,还愈演愈像。
“志明,那女娃会上当吗?”
“应该会。”
“我的眼光还可以吧?凯应该会喜欢吧?”总比他带回家的那些莺莺燕燕强上千倍万倍。
可就是不知道她会不会叫,敢不敢叫?
“绝对可以。”殷先生那三个朋友,无论长相,才智皆非泛泛之辈,眼光自然也不差。
“嗯!”殷汉生露出笑容,彷佛一切皆如他所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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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放学的人潮逐渐散去,沿街的路灯取代了西沉的夕阳,万家灯火取代了彩霞满天。
“殷先生,明天再来吧。”
“等等!有个女孩走过来了,也许是她。”
诸葛绯玄行色匆匆地走过他们面前,又突然停了下来;她退了几步停在皮夹旁边,看了他们一眼后,她优雅的蹲身捡起皮夹。
打开皮夹,她直接找出身分证,看着身分证上的相片及名字。
这不就是那两人的其中一人!他们在搞什么鬼?
诸葛绯玄走上前去,“老爷爷,您是不是掉了东西?这皮夹是不是您的?”
殷汉生仔细看着这个反应符合他标准的女孩——
脸蛋嘛,虽不是绝色,但够标致;身材嘛,虽然不是挺有料的,但够婀娜;眼神嘛,灵魂之窗,黠慧有神;言行举止嘛,气质所在,得体大方。
就是她了!跟她的那些姊姊们有些神似。
他在看什么?他不像是老,莫非有重听?“老爷爷,您是不是掉了东西?这皮夹是不是您的?”她提高音量。
殷汉生被喊回了神。“小女娃,我没重听。”听她第二次提高音量,也知道她误会了什么。
“那您告诉我皮夹里有什么东西,我就把它还给您。”皮夹就丢在触目所及的地方,他怎么可能没看见!
“有钱、有信用卡、有身分证。”
“那还给您。如果您把皮夹丢在这里是有目的的,等我走了,您再把它丢回去。”谁教她鸡婆捡了起来。
真是聪明的女娃。“这皮夹不是我丢在那里的,是你扒走的。”
诸葛绯玄一听,热血直冲脑门,险些没晕倒,“老爷爷,麻烦您再说一遍,您说这皮夹……”
“我说……”殷汉生清了清喉咙,再一字一句的说:“这皮夹不是我丢在那里的,是被你扒走的。”
“老爷爷,这皮夹明明是我从地上捡起来的,怎会是我扒走的?您们刚刚不也看见了?”像烫手山芋般,她把皮夹还给殷汉生,转身就要走。
林志明超身挡住了她的去路,“小姐,你还不能走,事情还没解决。”等了几天终于等到人了,哪能那么轻易让她走。
“两位老爷爷,我没空陪你们玩你丢我捡的游戏。你们如果无聊,可以到老人俱乐部去打打麻将,但不要乱冤枉人。”
“志明,我们有冤枉她吗?”殷汉生开始他的诡计。
“没有。”
“没有?”睁眼说瞎话,居心叵测。
“小女娃,我真的没冤枉你,这皮夹上头有你的指纹。”
废话!“我捡起来的,当然有我的指纹。你们不会是想栽赃吧?不会说皮夹里有稀世珍宝吧?你们该不会是什么诈骗集团吧?”瞧他们一副德高望重、慈祥和蔼的样子,竟这么不讲理。
迸人说得没错,要路不拾遗。路不拾遗,就是根本不要去捡。
诈骗集团?他的行为是荒谬了一点,但这全是给他那个孙子逼的,逼得他得做这种可能会让他一世英明毁于一旦的事。
“小女娃,我不追究你扒了我的钱包,但你得帮我一个忙。”
不追究?意思是她真扒了他的钱包。整人她也会,先看他意欲何为,“帮什么忙?”
“当我孙子的老婆。”
诸葛绯玄不可置信的瞠大杏眼。这是什么忙?竟有人当街替孙子找老婆!这就是他栽赃的目的?
他的孙子一定是个身心残障者,她是很同情,可是……“老爷爷,我很同情您孙子的遭遇,但我还不想嫁人。”
“我孙子的遭遇?我孙子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