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没踏进家门便发现今天的龙家大宅热闹非凡,院子外的车道上停了五辆十分高级的私家轿车,随车的司机们则无聊地在院子里的一个角落里玩起扑克牌。一走进家门,子铭又瞧见原本很闲的管家和帮佣两人,现在却由左右两侧的起居室里跑进跑出地忙着沏茶。
而左右两侧的起居室里传来的吵杂声,就像是有十几个人在喝茶、聊天、嗑瓜子儿还同时打牌。
偌大的大厅显得空空荡荡,只有一个人赖在沙发上死抱着电话不放。
“……家里太热闹了……是啊,我老爸和伯伯的牌友这几天常到家里来走动,少则两桌,多则四、五桌,随便帮忙端个茶都能赚到七、八千块的花红,我看澳门的中型赌场也不过如此了……不关我的事?乖乖写作?开什么玩笑,我忙着听那些叔叔伯伯姑姑阿姨们细数他们的当年勇都来不及,哪有时间写稿?”
龙子铭瞪了她一眼;这个小表,简直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好啊,没问题,拜拜——”龙璋琳丢给哥哥一个骗死人不偿命的微笑。
“出版社打来的啊?”龙子铭突然热心地问。
“嗯。”不疑有他,她应声道。
“又拖稿了?”他太了解自己的妹妹了。能坐的时候绝对不站,能躺的时候绝对不坐,总而言之只有一个字:懒。
她吐吐舌头。“拖稿有理,敛财无罪——这是我的至理名言。”
“是吗?”龙子铭盯了她一会儿。
瞧她那副心虚的模样,这回肯定是火烧了。
“我倒是觉得家里真的太吵了,”龙子铭心怀鬼胎地笑着。“想不想找地方清静一下啊?”
“想!”虽然有花红可以拿,但是伺候这些叔伯姑姨实在毫无乐趣可言。
“是吗?”
她看着哥哥,忽然发现苗头不对:糟糕,中计了!
“你……你想干么?”她张大了眼睛,瞪着龙子铭。
他笑容里的一抹邪气,足以让任何人见了都会想夺门而出——惨的是,他老兄高大的身躯,早已把大门口堵住,活生生像是“卡门”再世。
“我、要、你、搬、家。”他吐出五个字。
她倒抽一口冷气。“你要把我赶出去?”
“什么话?你是我妹妹,我怎么会想把你赶出去?”龙子铭一板一眼的表情,说起话来也正经了七分。
“那你到底想干么?”她已经向后缩到快陷进沙发缝里了。
“请你去海边度假,怎么样?”他笑着宣布。
“海边?你要我搬到金山那栋别墅去?”
“错!”他说。“不过,你要去的地方距离咱们家的别墅很近、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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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下午,淇曼照约定和华霜浓在她公司附近的餐厅见面,她们聊了好久,直到天色很晚了才开车回家。
淇曼向华霜浓叙述她认识龙子铭的经过,华霜浓听完笑得前仰后翻,当然她还说了家里电源被停掉的事,但是她没有提到房东在赶她,也没说她的银行存款正在节节下降,她习惯独立,不想把自己的问题推给别人。
淇曼一面开车一面注视前方的蓝色天空,希望她的心情能像蓝天那样开朗。但是,一大堆的问题压得她喘不过气;电的问题、房子的问题、工作的问题,还有她的钱能够让她活多久的问题——生命充满了各种挑战。
她把车开得很慢,不想太早回家,回家干么?反正家里没有电,眼前一片黑暗的她根本什么事也做不成。但是明天早上开始,她必须认真地钻研早报里的人事工作栏和租屋广告,她必须找一间便宜的公寓,不然她就真的得露宿街头了。
月亮出来了,海边的夜景别有一番风味,她常常坐在屋外看星星听海涛,除非这一带还有别的房子要出租,否则以后大概都不可能拥有这种享受了。
她把车停好,慢慢地走到后面。她拉开背包的拉链找钥匙,眼角的余光却瞄到厨房里竟然灯火通明。
怎么会有光线?家里根本没电,哪来的光线?
难道是小偷?不可能!怎么会有小偷跑到海边的小木屋来偷东西?小偷也不可能七早八早就登堂入室。如果真的是小偷,那他的手电筒一定是一千支烛光的强力手电筒,才能让屋里看起来这么亮。
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双手害怕地发抖,她试着转开门把——门没锁。她记得很清楚,出门前她明明把门反锁了。一想到这儿,她又打了个冷颤。
就在这时,淇曼听到一阵笛声。炉上竟然在烧水,那个笛声是水壶内的水被烧开时水蒸汽冒出来所引发,而且它的声音尖得简直就是特地要引人注意。
小偷会在她家里烧开水?这是哪门子的梁上君子?
她忍不住了,深吸一口气壮起胆子,毫不犹豫地便开门冲进去。
“啊?你回来啦。”
一个女孩就站在淇曼面前,害淇曼当下傻住。
“你好,我是韩文湄。”那是一个个子比淇曼高一点,年龄也可能比她小一点的女孩子。总之,她绝对不可能是个贼。
淇曼楞楞地接着打招呼。“呃……我叫罗淇曼。”
“我知道,房东告诉我了。”韩文湄把瓦斯关掉,笛声立刻慢慢消失。“你回来的正好,一块来喝茶吧。”她手脚俐落地取出两个上好的陶杯。
淇曼注意到韩文湄竟然穿着子铭的羊毛拖鞋。
“希望你不介意我借你的拖鞋穿,”小湄微笑着倒了两杯茶。“这鞋好大,可是上面的羊毛好舒服。”
我介意,十分、非常、相当该死的介意!淇曼在心里怒吼。看到别的女人穿着子铭的拖鞋,她心里很不是味道。
“那不是我的拖鞋,是一个朋友的。”她以平静的声调说。
“我想也是,”韩文湄微笑着。“你直接叫我小湄就行了,我听不惯别人连名带姓的叫我,来一杯热茶好吗?”
“我很想,”淇曼蹙起眉头。“但我记得我没有茶叶。”事实上,那天去购物回来之后,淇曼发现自己居然迷糊得连咖啡都忘了买o
“喔!我买来了。晚上喝茶,早上喝咖啡,这是我的习惯。”说完,小湄立刻端了一杯茶到淇曼面前。
淇曼眨了眨眼睛,呆了五秒之后才提出疑问。“你……来这里做什么?”
小湄听了之后也一呆。“哎呀!看我多糊涂……对不起,对不起,我罗嗦了半天却没有表明来意——我是个写小说的,是这里的新房客。我应该星期一才搬进来,可是我原先租的地方到期了,房东说你不会介意我早几天搬来和你共用房子。”
她当然不会介意,她根本不能介意,林木森肯让她再多住几天已经是他的恩典了。可恶的林先生,她希望他走路摔死、坐车撞死、吃饭噎死、喝水呛死!
“我早该知道。”淇曼生着闷气,却无法对无辜的小湄发作。“他向我们两边加收房租,贪这几天的小便宜。”
“哦?他是那样的人吗?”小湄端起热茶,朝着杯口吹气。“我倒觉得他人满好的。”
淇曼险些被热茶噎到,差点喘不过气。“满好?”
“嗯,”小湄认真地一点头。“他很帮忙呀,我下午来的时候屋里还没有电,他立刻打电话给他在台电公司的朋友,三十分钟后电就来了。”
“天,真是奇迹!”淇曼自言自语道。这几天还真是高潮迭起、奇迹不断。
“你为人真是随和,都没有冲着我咆哮耶。”小湄笑道。“别人要是发现自己家里突然多了一个陌生人,可能早就已经报警来围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