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真的是太让我失望了。妳这个朋友是怎么当的啊!”麦特森这回可是不客气地哇哇大叫了起来。
欧阳文文将话筒拿离到一臂之外,揉了下被震痛的耳朵。
“欧阳文文,妳给我说话!”麦特森大吼着。
“我保证下回一定会撑到你上台领奖嘛。”任何请求的话,只要从她嘴巴缓缓地滑出,听起来就像是在撒娇一样。
服务生过来为她加水,忍不住偷听了一下,当下觉得这位小姐和她男朋友的感情一定很好。
欧阳文文对服务生点头致谢,拿起水杯喝了一口。
“不管,妳现在就要补偿我,妳马上出来陪我吃饭──”麦特森逮着机会,马上乘隙杀出。
“你说得好像你就住在我家隔壁一样。”欧阳文文当他在开玩笑,拿起水杯又喝了一口水。“你不是还在上海吗?”
“我可以马上飞到香港,所以,建议妳也搭飞机到香港和我会合。我是认真的喔。”事实上,麦特森的口吻正经到很像正在举手发誓。
“咳……咳……”欧阳文文被水噎到,猛咳了起来。
“高兴得被口水呛到了吧,快点到香港吧!”他乐不可支地说道。
欧阳文文拿起手帕,摀住唇,又轻咳了两声,缓缓说道:“这样不好吧。”
“哪里不好?”他大声地反问。
“我现在还在失业中,这样到处乱跑,很快就会坐吃山空的。”虽然她一毕业就在一间外商物流公司担任KEY单工作,外商待遇还不赖,加上住在家里,又不怎么特别爱花钱,所以一、两年不工作,应该不会出问题。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还要花多久时间才能找到感兴趣的工作,所以钱都要花费在刀口上啊。
“放心,我可以帮妳出机票钱。”完全是有钱大爷的口吻。
“那样不是更怪吗?我们又不是男女朋友。”心里钻过一股五味杂陈,突然发现了一个不对劲的地方。他们的“友谊”似乎、好像、彷佛比一般朋友还多一些,她和他聊天的时间,甚至比她和凌家姊妹还多啊。
“就因为只是朋友,所以我才叫妳到香港啊,如果妳是我女朋友的话,现在我早就抢滩到台湾了。”
“我还是觉得怪怪的。”她的脑子都在告诉她,这是一个不安的主意,可她的心却认真地在考虑着这件事的可行性。她揉着鼻子,感觉有点混乱。
“我数到三,如果还要当朋友,妳就过来。”麦特森习惯性的微笑命令口吻开始出笼。
“你、威胁、我?”欧阳文文加重语气,鼓起腮帮子。
“我才不是在威胁妳,我是在乞求妳,拜托妳啦!”他的声音愈来愈哀怨,鼻音愈来愈重。“我一年到头都在世界各地比赛,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难得有个离我这么近、又这么谈得来的朋友,我当然会想找时间和妳聚聚啊。”
“我考虑一下。”除了辞掉工作和到义大利旅行这两件事情之外,她很少做出什么冲动的事。
“求……求……妳……”麦特森拉长说话语气,完全仿自于她的说话口吻。
欧阳文文望着窗外因为微风而晃动的行道树,她低笑出声了。
好吧,反正她去义大利也没狂买什么名品,就把省下来的钱,当成去香港玩耍的旅费吧。
谁让她交了一个顽皮的“男”朋友呢!
棒天上午,欧阳文文走出香港机场出境室,马上看见了一名举着她名字字牌的黑西装男人。
“我是欧阳文文。”她走到自己的名字字牌前面,感觉怪怪的。
“欧阳小姐,您好。麦先生正在车上等您。”男人恭敬地说道,接过了她的行李。
欧阳文文走在黑西装男人身后,心情开始复杂了起来。
老天!她觉得自己真是大胆到了极点,居然瞒骗爸妈说她要到南部旅行,而一个人晃到了香港来。
“欧阳小姐,这边请。”黑西装男人领着她走到一辆黑色宾士车前,为她打开了车门。
“谢谢。”
欧阳文文坐上车,还没适应车里的光线,一股古龙水味道就已经朝着她飞扑而至。
“妳来了!”麦特森的双臂牢牢地拥抱着她。
欧阳文文抬眸看他,双唇微张,鼻尖开始泛红。
没想到她见到他居然这么感动!麦特森雀跃地看着她微红的鼻子和眼睛,期待着她掉下感动的眼泪。
“哈啾。”欧阳文文拿出手帕盖住口鼻,却还是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哈啾、哈啾哈啾……”
“你下回别喷古龙水了,不然我就要戴口罩了。”欧阳文文揉着红咚咚的鼻子,哀怨地看他一眼。
“妳真是老天爷派来毁灭我男人自尊的凶手,我的前任女友们都称呼我的古龙水是『致命男人香』。”麦特森大声抗议道,就差没捶胸顿足以表达他的不满。
“致命男人香,说得真好。”她点头,一脸赞同地看着他。“如果鼻子一直过敏打喷嚏,确实是会致命的。”
麦特森睁大眼,作势欲打她的头。
欧阳文文兴致一来,也睁大了眼,难得顽皮地故意做出害怕模样。
麦特森大笑地搂过她的肩膀,让两人的肩膀亲密地倚偎着。
“看到妳真开心。”麦特森凝望着她,发现他对她的容貌,竟然一点都不觉得陌生。
“你的冠军生涯听起来满悲惨的。”她皱着眉,摆出一脸同情的表情。
麦特森忍不住又大笑了起来,心窝一暖,凝望着她的神态也就越发地温柔了。
先前,他之所以会拨出第一通电话给她,纯粹是因为想听听她那慢条斯理的声音来缓和他的情绪。他那天刚和车队的另一个车手,因为车道让位的问题而大吵了一架。
他还记得──那天,当他拨通电话,听见她温柔绵长的声音“喂”了一声之后,他就知道自己“可能”会染上打电话的瘾癖了。
和她说话,让他觉得很放松。她的语气、她的想法,总让他很自在。她不会因为他是名人,而一味地附和他。他在她面前,就是个一般男人!
“来到香港想吃些什么吗?”麦特森凝视着她,低声问道。
“想喝鸳鸯女乃茶。”欧阳文文一提到饮料,精气神便全都来了。
“没问题。”麦特森拍拍她的肩膀,大掌便顺势搁在她的肩膀上了。他知道这是朋友麦特森与朋友欧阳文文之间的距离──
一种有点芬芳的距离。
麦特森呼吸着欧阳文文发梢的香味,望着她正好奇张望着窗外的雅致侧脸。他能感觉到,有些熟悉又陌生的情愫在他们今天一见面时,便在他的心里开始翻腾了。
通话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他很清楚的知道──她对他而言,是特别的。
所以,他才没法子在距离她这么近的时候,不把她拐来和他见上一面。像她这样特别的女生,摆在情人的位置实在太浪费,他想和她拥有更长久、更深入的情谊。是以,他一直尽可能地不去触及男女吸引力的那个部分,即便她的一颦一笑仍然相当的吸引他。
当朋友最好,对吧?
麦特森的目光停留在她微张的樱唇上,他蹙起眉──
心,强烈动摇中……
第四章
“你叫……我……从台湾跑来香港,坐在饭店里喝鸳鸯女乃茶,而且还是你叫别人买来的,你这算什么待客之道啊?”
欧阳文文坐在足足有她家公寓一半大小的饭店房间里,捧着她的第二杯鸳鸯女乃茶,缓缓地喝着,缓缓地对麦特森抱怨道。
麦特森一挑眉,笑容始终挂在脸上。他倾身再帮她倒了杯女乃茶,觉得在她声声慢的语调下,无论是吐出什么抱怨的话,都还是悦耳动听地让人觉得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