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蔚蓝穹苍,万里无云,春风吹拂,带着花草的芬芳,绿意盎然的庭园草地上,布置了许多粉白色纱缎与气球,在风儿的嬉戏下轻轻摇曳,同色玫瑰绽放着绝美姿态,为这场婚礼添缀喜悦浪漫的氛围。
臂礼席中的宾客,脸上净是祝福神情,在温馨甜蜜的进行曲中,转头看向挽着父亲手臂、一步步踏过红毯的新娘子,走向等在前方的新郎。
安旭臣嘴角上扬的高度保持在三十度角,望着眼前正一步步朝他走近的新娘,眸底盛载的不是温柔笑意,而是几不可察的淡漠疏离。
幸福轻快的音乐飘扬,却飘不进他心底;新娘子的美丽,勾动不了他心弦,场内的一切,似乎与他无关。
婚姻是爱情的延续,但这场婚礼,象征的不是爱情的结合,而是两家企业的结盟。
在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各方面的比较下,两家企业并不是旗鼓相当,事实上,他家的世安企业,因父亲决策错误、投资失利,导致陷入财务危机,若无资金可周转,几十年的心血将毁于一旦。
而他之所以能在如此不乐观的状态下,还能迎娶国内知名集团新况金控的千金──况咏甯,是因为在寻求新况金控资金援助解困时,新况老总裁况荣基提出的附带条件;也就是说,世安企业要顺利解困,身为安家独子的他得拿自己的婚姻交换。
或许,他还该感谢况荣基的青睐,钦点他当上新况金控的驸马爷,娶到全台男人梦寐以求的镶钻小鲍主,因为多数男人认为那可以少奋斗三十年……不,应该说一辈子不奋斗也不成问题,而他,因此解决了自家公司的危机。
这是求之不得的好运,安旭臣也不否认,但凌驾于感激、庆幸之上的,是男性自尊的考验。
对于一个有理想抱负,有能力才干的男人而言,那些“驸马爷”、“少奋斗三十年”的话,无疑是一种贬低嘲讽,是难以承受的沉重包袱……
所以他无法融入此地的喜悦氛围,即使现在正从丈人手中接过新娘子的柔荑,他也没有一丝感动。
接下来,牧师为他们主持婚礼,好半晌,终于进行到征询礼的部分──
“安旭臣先生,你愿意娶况咏甯小姐为妻,即使她遭遇不幸、贫穷潦倒,你都能与她祸福共享,不离不弃吗?”
放空许久,安旭臣到此刻才有心口震荡的感觉,即使他对这场婚礼没什么参与感,神圣的证词仍令他不得不严肃以对。
“我愿意。”他启唇沈声回应。
“况咏甯小姐,妳愿意嫁给安旭臣先生,即使他遭遇不幸、贫穷潦倒,妳都能与他祸福共享,不离不弃吗?”牧师接着问向新娘。
况咏甯在开口前,嫣红唇瓣先是扬起一抹美丽而坚定的微笑,然后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愿意。”
随即,他们宣读誓词,交换戒指,揭开头纱……完成神圣仪式。
在众人的见证与祝福下,安旭臣与况咏甯从这一刻起,不论各自心思为何,已正式结为夫妻。
至于往后的日子怎么过,只有神知道了!
第1章(1)
天亮了。
屋内的凉爽将三十三度高温阻隔在外,阳光仍顽皮的溜进窗帘缝,硬是在暗黑空间里洒落光影。
况咏甯幽幽转醒,掀起眼帘便瞧见躺在她身边的熟睡男人,嘴角慵懒的扬起轻浅微笑。
男人有棱有角的五官因正熟睡而毫无防备,少了锐利严峻的神情,阳刚的脸庞显得柔和许多,总是包裹在笔挺西装底下的身体,褪得只剩一件合身内衣和纯棉睡裤……
这男人,是她的丈夫安旭臣。
他的睫毛浓密,眉型似剑,鼻梁挺直,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深邃如潭,还带有电人的魅力,可却不曾温柔凝视过她;他的嘴唇饱满十分好看,却总是冷漠的紧抿着,似乎连给她微笑都吝惜……所以,那宽阔的胸膛、有力的臂膀,也不曾拥抱过她。
结婚三个月以来,她只有在这种时刻才能和自己丈夫如此亲近,才能真切的确定他们俩是夫妻。
他们的婚姻不是以爱情为基础,循序渐进的堆栈到做出共度一生的决定,而是建筑在利益之上。
她明白,他是因为要取得新况金控的资金挹注,不得已才答应娶她为妻,没有感情,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她嫁给他,并不是迫于无奈,相反的,是她主动向父亲提起,求来的。
她喜欢他,早在两年多前偶然在一个场合中遇到后,就悄悄的倾心于他,关注着他的消息,后来,知道他家的世安企业出了问题,恰巧找上了新况金控,于是她乘机向父亲提出请求。
当然,父亲一开始并不是马上同意的,除了对世安企业做过评估,也对她心仪的安旭臣做过调查,确定世安企业的根基稳固,真的只是一时周转不灵,也确定安旭臣是个有才干且优秀的男人,才愿意出手相助,并提出联姻的条件。
这是她选的婚姻,她选的男人,所以,她要努力。
做了个深呼吸,她放轻动作起身,蹑手蹑脚走出卧室,到外头的洗手间漱洗──为了比丈夫早起而不扰醒他,她特别在外头洗手间摆了一套自己的盥洗用品。
这间屋子是父亲为她准备的嫁妆,位于大楼的十五楼,可以眺望一○一大楼,景观很好,室内坪数将近一百坪,是楼中楼的格局,一楼是客厅、厨房、饭厅、书房、客房,一套半的卫浴设备,二楼则是主卧、起居室,同样有一套半的卫浴,对于一对新婚小夫妻而言,空间是过大了,不过况荣基是为了他们往后生儿育女做打算。
况咏甯想想也是,组织家庭后,他们会有自己的孩子,趁早做准备,免得日后再烦恼。
“小姐早。”七点就上工的帮佣崔大婶,在厨房里为早餐做准备,看见况咏甯步下楼来便微笑扬声。
“妳早。”扬起甜美笑容,况咏甯很有元气的打招呼,直接走进厨房里接手工作,熟练的调配松饼粉,倒进机器里烘烤,然后用崔大婶做好的半成品去做洋芋黄瓜色拉,再打一杯新鲜果菜汁,所有动作利落迅速,俨然像个资深的家庭主妇,而不是结婚才三个月的新手。
“小姐,其实这些东西我来做就可以了,妳不必特别提早起床。”崔大婶被晾在一边,噙着笑容欣赏的看着应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况咏甯,却能将这些事情做得得心应手。
“不行,我要自己来。”况咏甯立刻否决崔大婶的建议,随即娇羞的红着脸蛋解释:“我想替旭臣多做一些事。”
崔大婶这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对啦对啦,新婚嘛,总是甜甜蜜蜜,热情洋溢!
“可是……先生好像很酷哦?”崔大婶把安旭臣的冷漠性格看在眼里,现在和况咏甯比较熟了,才敢稍微探问。
况咏甯尴尬一笑,安旭臣的“冰冰有礼”太明显,同在屋檐下,瞒不过崔大婶的眼睛。
“是啊,不过这样也比较稳重呀!”她换了个方式形容,情人眼中出西施,透过她的眼,他的缺点也会是优点。
“说的也是。”崔大婶同意道,年轻人能这么沈稳的并不常见。
时间算得嘟嘟好,况咏甯才把所有东西张罗好,便听见楼上卧房里有动静,随即将摆桌工作交给崔大婶,笑咪咪的快步走上二楼,趁安旭臣漱洗,替他挑选今天要穿的衣物。
每个早晨,替他做这些事,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安旭臣踏出浴室,折回卧房,毫不意外的看见凌乱大床已经经过整理,铺得平整的丝被上,摆放了他的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