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点,说来惭愧。我家逍天终日专注于镖局事务,压根儿话把婚姻大事放在心上,我这当娘的其实不比沈知府你宽心啊!”
“听来真是凑巧啊……”
看到沈知府一脸惊喜,嘴角微扬的模样,翟夫人就知道对方对翟逍天成为乘龙快婿一事很感兴趣。
至于沈庆儿,她也看得很順眼,很多千金小姐在与人说话交谈的接触中,难免有讨好卖乖或瑟縮的举动,可是这位沈小姐却没有这种毛病,不矫枉造作的性子,应该很合儿子的胃口。
“逍天虽然事业心重,但他稳重,有责任感,更是个正人君子,不是我卖花赞花香,我敢保证他一定会好好爱护妻小,成为一个好夫君。”她的儿子要是拿来跟其他公子哥儿比较的话,是绝对不会逊色的。
“我不是信不过翟当家的人品,对我来说,他当然是个很理想的女婿人选,只不过……就怕我家庆儿话这个福气,得不到他的垂青。”
女儿是他生的,他岂会不知她行事大胆、古灵精怪的性子,人家翟逍天是个讲求循规蹈矩,沉实不苟的镖局当家,会接受这样的姑娘为妻吗?
“这是什么话,我还怕沈小姐看不上我家那闷蛋儿子呢!沈知府,我们现在光坐在这里讨论半天,决计是不会有答案的,何不让那小儿女俩先贴近相处,之后再作定论?”
“但他们两人似乎都对相亲一事很抗拒,就怕他们知道是我们的刻意安排会感到不高兴。”
“那就別让他俩知道啊!”翟夫人发现,沈知府实在太过敦厚老实了,真奇怪像他这样的人怎么会养出如此截然不同的女儿来。“或许上天就是故意要安排他们相识,逍天昨日刚巧回扬州来,可是十来天后他又要去长安,不如我们就让他送沈小姐到长安一趟吧,希望两人能在路上日久生情,最后开花结果。”
“这提议真好!前天我大女儿捎信来,说她有了身孕,那我就安排庆儿去长安陪她姊姊待产吧!”这理由简直好得不得了,这下子庆儿一定会不疑有他,接受他的安排。
“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看来我们大有机会结为亲家。”翟夫人开怀欢笑,连一旁的程嬤也频频点头附和。
两老已煞有其事地聊得兴高采烈,而被乱点鸳鸯谱的两位主人翁依然还懵然不知呢!
第二章
才进初夏,不比冬天的单调与荒寂,街边树上的花儿,紛紛展开了花瓣,够烂娇羞地盛放着。
热闹的市集,吆喝声此起彼伏,沈庆儿好不容易才找到那家有名的衣服店子。
听说这儿的衣服在长安很出名,店內所售的衣服除了有一般简单的款式外,就连现下最时兴的服饰都有在卖,是男女老少添购衣装的必行之处。
她新认识的扬州朋友,知道她想添点夏装,便介绍她来这里了。沈庆儿踏进店里,看见有许多姑娘在看师傅裁衣灰图,或买布綾轻紗回家,就知道朋友真是话介绍錯了,这里的确很受欢迎。
“这位姑娘挺面生的,是第一次小店的吗?需不需要我替您介绍本店的最新款式?”一名伙计机灵地迎上前,一脸殷勤的对她笑道。
这位姑娘双目灵动,生得冰肌玉润,身上的衫襦长裙和腰系的长带,无一不样式精美,连身后的丫鬟都长得清秀,看来非富即貴,她定必不是一般人家出身。
像这种貴客,他们当然要热诚相待了。
“我姓沈,是醉红楼的鹊翠姑娘介绍来的。”沈庆儿没有表露出自己是知府千金,反而报上了友人之名。
“原来是鹊翠姑娘的朋友,小的明白了。”伙计一听是那位常来店里光顾的歌妓,自然而然就把姿色上等的沈庆儿同样归为歌妓一类了。
他们从来不会歧视这种从事风月行业的女顾客,特別是名妓,她们身价高,结納的主要是才子、名流,较之一般妇女,她们多知文识字,或善歌舞,还能作詩,与人唱和,文化艺术修养较高,受到不少人的赏识和尊重,就连一般人亦不以与妓女交往为耻。
再说,亦是这群经常置装的姑娘支持,他们的店才能在扬州站稳脚,生意蒸蒸日上。
“最近长安时兴什么款式的夏衣?能让我看看吗?”沈庆儿已迫不及待地东看西看了。
伙计马上从后头廂房內找了一套大袖衫襦出来,递给沈庆儿。
“这是近日长安最时兴的纱罗衫襦,听说就连宮內的娘娘们都穿这个在庭院中散步、捉蝴蝶呢!这件是我们替鹊翠姑娘订造的,我见沈姑娘的身形跟她相若,不如妳试穿一下,假如欢喜的话,小的马上去替沈姑娘多订一件。”
看着色彩斑斓的衣裳,她心动了。
鹊翠跟她一见如故,鹊翠告诉她很多在妓院里遇见的有趣事,又借了很多在家里找不到的“消闲书”给她看,而她也教了鹊翠很多有关官场礼仪的事,使她在达官贵人或文人才子面前也有点上道的话题。
女儿家就是这么简单,只要谈得来,慢慢就能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既然投契,相信她们的品味喜好也会相近吧!
“豆芽,那我先进更衣间了,妳跟那位小扮去那边,帮我看看哪个布料的顏色比较好。”她娇滴滴的微笑说道。
连她也好奇,自己穿起这新衣会变成什么模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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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问公子有什么需要在下效劳呢……啊,是翟当家?”一看见久违的熟悉脸孔,店內的伙计惊喜起来。
“我不过一年话回扬州而已,看你那么惊喜,活像我十几年话出现过似的。”一道清亮男声缓缓地说道。
无论时间过了多久,在外面经历多少大风大浪,回来后人和事都话多大变化,家乡的味道令他倍感亲切!
“有你翟当家亲自来买衣服,我们当然受宠若惊啊!”掌柜听见伙计的高呼,也从店铺后头出来,与翟逍天打招呼。“翟当家,这次的丝路之行还順利吗?”
“还算順利,只是衣服弄破了几套。”高大潇洒的翟逍天回以一抹浅笑,不客气地踱步,走到放男装的柜子前。“有适合我穿的现成衣服吗?我要多买几套路上备着穿。”
“有有有,这几套如何?”伙计抖开了簇新的男子胡衫衣袍。“虽然男子衣服话女子来得多变化,但这几件是小店特別裁制的,右衽、大袖、领袖及下摆处的边缘都有装饰,出席任何场合都不会显得简约失礼。”
“我们这些靠走镖维生的人,不太计较什么失礼不失礼的,反正穿起来舒适、便利即可了。”
翟逍天一向不拘小睗,也不会自恃身分而特意在衣着上故作高贵,他只知道做人要自律和自重,才不会有辱自己和身边的人。
“虽然这么说是跟店里的生意唱反调,可是翟当家,你也该快些找一个能替你做衣裳的妻子了吧?”
掌柜在长安时便与翟逍天相识,因此对翟逍天的私生活也不是一无所知。他知道翟逍天并不是柳下惠,可是跟“风流”二字相提还真相差十万八千里,更遑论听说过他有哪位红顏知己了。
“该不会是我娘给了你什么好处,要你来对我说这些话吧?”翟逍天开玩笑地拍拍掌柜的肩。
“我是觉得你一个大男人,明明能夠让別人代劳,却总是自己打点穿的吃的,何必呢?”
会亲自来店里买现成衣服的男人,多数是钱不多又话妻小侍候的孤家寡人,像翟逍天这样的大人物简直是稀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