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救了她!在她很辛苦地度过了十二个又念书又打工又还债的年头之后,她又再度与这种安全感重逢了,不必担心天塌下来,她重新缩回那暖暖的被窝里。
好幸福!
即使只是短暂的幸福,明月的眼角还是泛出了淡淡的水泽。
第六章
“嘶──”
“会痛?”
“痛死了!”
“痛死你活该!”
陆青野将更多的碘酒倒在明月的伤口上,惹来她难以忍受的低叫。
拜他恶劣的态度所赐,方才在路灯下,一时感伤的眼角泪痕,如今全都收得干干净净,此时在眼眶里打转的晶莹水光全都是痛出来的。
擦伤虽然不是致命的重伤,但细细碎碎的伤口遍布在雪肤,随便牵动一下,都会扯来一阵疼痛。看来,等待伤口结痂的这段日子,她每天都要“嘶”过来、“嘶”过去,走路活动统统都要搭配抽气声当作音效了。
“既然这么怕痛,你跟人家逞什么威风?”陆青野横了她一眼。“你是女金刚,有三头六臂,还是神力女超人啊?”
他凶巴巴地说着,黝黑的大掌握着棉花棒,蘸了蘸药水,俯冲向下的手势凌厉无比,像要制造“二度伤害”。
会痛啊!她吓缩了身子。
他更加用力地扣紧她的左手腕,将她往自己扯过来。
“躲什么躲?刚刚你不是还很神勇地巴住机车骑士不放吗?”
他恨骂,永远也不会告诉她,当他看到那副景象时,心脏差点麻痹掉。
幸好他的肾上腺素很活跃!想也末想就蹬上去救她,不然,这会儿她恐怕己经成为整点新闻的头条。
“是他巴着我不放耶!”她皱着脸,双眼紧闭,小声地回嘴,不敢看他粗鲁地在她的伤口上“用刑”。
扁是在会议室里静静坐着,他都想钉死她了;这会儿他自己想英雄救美,却也跌得满身是伤,不恨死她才怪。
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在她的伤口上痛加折磨!
沾着药水的湿棉花贴上她的肌肤,一瞬间,又冷又刺的痛觉让她差点跳起来。
但是,接下来,棉花轻按,耐心地拂过伤口,一遍又一遍,习惯了药水的刺激以后,反而不那么疼了。
她眯开眼睛,看看伤口,再看看他。
他还是一号表情,眉头皱得紧紧的,她敢打包票,“吓壤小孩”一定列在他的“人生志愿”前五名。但是、但是……
他的眼神很专注,手握着药用粗轴棉花棒,不断地重复上药、换棉花棒的动作,将她沾满尘沙的伤口清得干干净净。
他的眼神,她曾经看过,电视上介绍珠宝师傅聚精会神地琢磨钻石时,那眼神就跟此刻的陆青野十分肖似。
珠宝师傅的眼中只有钻石,陆青野此时的眼中只有她,同样的耐心、同样的专注、同样仿佛正从事着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明月忍不住心口一柔。像他这样脾气阴晴不定,不高兴就杠着她好玩的男人,会有耐性吗?会对她特别有耐心吗?
陆青野不知道她心中所思,口头上还是凶巴巴的。
“你没听说过『财去人安乐』吗?”
明月小小的回了一下嘴。“我只听说过,『财去肚子饿』。”
“财去肚子饿”?很有创意,但也很讨打!
陆青野用棉花棒吸去伤口上的渗液与多余的药水。
“让伤口保持干燥,别去碰水,以免化脓,还有,最好每天擦一次碘酒!”
他不悦地瞪着她的伤口。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擦伤也是会留下斑痕的,她觉得女人身上左一块疤痕,右一块伤斑,很好看吗?
“谢谢。”明月小声地咕哝。“对了,你……为什么会刚好在这里?”
陆青野抿了抿唇。“刚好”?“刚好”?
才不是狗屁“刚好”!
自从他发现,她老是在省那一点点公车钱之后,每次开会,每次拖到晚上,他总会不自觉地走在她身后大约五十公尺的地方。
今天是因为路经转角处,正好有个老太太过来问路,耽搁一阵子,才让歹徒有机可乘,要不然,哪会让她在这里“嘶”来“嘶”去的皱眉头、挤眼睛?
他不可能让她伤得一分一毫!绝不!
他收拾着急救箱,不期然地,自己批评过明月写的小说的某句话突然翻上心头──[b]为什么男主角总是无所不能?永远能在女主角发生危难的前一秒,紧急赶到?难道他是天眼通?[/b]
他现在知道了!男人才不是“天眼通”。而是如果真心在乎一个女人,很自然地就会去在意她的行踪、注意她的安全,哪能让她轻易受伤害?
他呆滞半晌。
他在意她?呿!他把自己剖析得好象他在喜欢江明月。
般清楚,这女人犯过他!
就因为她自己的一笔胡涂烂帐,害他消耗多少大脑内存去“存取”她。他永远都记不清楚“侠义”的总机、助理跟接待处小姐的芳名、容貌与三围,倒是她,连十几年前颊上的几颗小雀斑,全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在意她?
去他的爷爷女乃女乃,去他的爸爸妈妈……
天杀的,他真的在意她!
在为她默默做了好些事后,他才愕然发现……或承认这个早已存在的事实。
“陆青野?”﹂她疑惑,他为什么不回答,摆谱啊?
“没有为什么。”他恼怒了俊颜,耳根子却莫名其妙地红了,口气比平时更凶上几倍。“你家在这里,我家也在这里,回家的路不都一样吗?不要讲得好象我在后面跟踪你、怕你出了什么事一样!”
明月瞅着他,他恨恨地把脸别到一边去,摆明是在闹别扭。
饶她是再迟钝的人,也看出了他与平时不一样的态度,何况她又不笨!
不、会、吧?
他真的跟在她后头走?回家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有公车可坐、有出租车可搭,就算要靠自己的两条腿,也有不少大道、快捷方式可选。
而他却走了跟她一样的路?
照理说,男人的脚程比较快,如果两人真那么有默契,都喜欢走同一条路,他也早就超前她了,但……他还是走在她身后?
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她正在急难的当口,他立刻就出现的状况。
明月心里不是不动容。奇怪了,他不是才在会议室里,对她一声凶过一声,干么一转眼就变得那么关心她?
她突然觉得心情很好。他对她还不错,好象还挺注意她的。
她微微一笑,却随即敛住,告诉自己要保持冷然不动的心,不能对他产生过分温暖、过分柔软的感觉。
不过……这种心情好,应该算是“正常”的情绪吧!就跟其它朋友对她好一样,她心里也会暖暖的。对她而言,他应该没有什么特别的。
明月对自己点点头。对,就是这样,他很普通,就跟其它朋友没什么两样。
陆青野起身,深深抽了一口气,然后憋住,眉峰紧紧一皱。
明月这才想起。“啊!你也受伤了,换我来帮你擦药。”
都怪他一回来就勒令她“就刑”,害她只顾着自己这边痛、那边痛,却浑然忘了他替她承去了大部分撞击的冲力。
“不用了,我没什么皮外伤。”陆青野拒绝。
他出门习惯穿长裤夹克,夏天也一样,具有某种程度的保护作用。撞击到地面,筋骨当然会疼痛,但他刚刚活动了一下,已经确认骨头没有受伤。
明月眼睛一亮。“那怎么可以?内伤不治,老来会很辛苦的。”
她难得地起了玩心。
这家伙刚刚“伺候”过她,虽然他的动作看起来很可怕,但那全是吓唬人的,他的手劲轻巧得不可思议,将疼痛减到了最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