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不对,再想想,从头到尾,东方美女虽然跟他们有说有笑,但可没给过一亲芳泽的机会。莫非……人家打从一开始,等的就是这个长发俊男?
想到次,他们都拖着脚,回到吧台边喝闷酒。
凌天低头对她微笑,坚定的大掌扶著她的纤腰,随音乐翩翩起舞。
“先纠正,我不是陌生人。”他贴在她耳边低语。
“我们之前见过吗?”她一脸装傻的表情。
他靠得好近,害她不自觉地滑过一阵轻颤。讨厌!其不喜欢自己这么轻易就被影响。
他大掌握得更紧,喜欢她这个无法控制的颤抖,泄漏了她被他撩动的秘密。
“见过。”他不介意帮她重温回忆。“在巴黎的一家夜总会,区区不才在下我,还夺走了你的吻。”而且是初吻哦,他很确定。
这个人奠是欠扁!他一定要提起那件让她心乱如麻的事吗?纱纱深呼吸,提醒自己现在是“娜塔莎”,可不能让“纱纱本尊”溜出来扁人!
“别瞪,你已经瞪了我一个晚上。”他带领她转个圈,心里很得意。
“瞪?”她的表情真的好惊讶。“我像那么没有礼貌的人吗?”
“小姐,你再装就不像了。”
“呵呵呵。”可恶,他干嘛一定要戳破她?害她现在只能傻笑了。
“呵呵呵。”他也陪她一起傻笑。
纱纱努力动脑筋。
目前最要紧的,就是不能露出马脚,无论如何,她都要压抑原本的个性,称职地扮演凌天心目中的性感少郎No.l。
不过,拜某本畅销书所赐,她也明白了一个重要道理——要让男人迷上你,不是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送上门去就OK。男人还保有某些未进化的特质,喜欢被挑战,热中追猎;容易得手的女人不会珍惜,得不到的女人却会念念不忘。
所以,她只能逗弄他,却不能一味地贴上去,让他倒胃口。
“好吧,我承认我的眼睛有乱瞟的习价。”说著,又瞟了他一眼,目光娇滴滴。“但我不一定是在看你,你会不会太自作多情了?”
“不会。”他低笑著,同时斩钉截铁。
他的一句话,就把她苦心完成的心理建设摧毁殆尽。
她想捶死他!她蓑的真的想捶死他!他少膨风一点是会怎样?干嘛一定要逼到她说不出话来?!
她用尽全力克制自己,不要去踹他,与他交握的柔荑却泄密地捏得死紧。
凌天大概了解她“女性化”的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於是决定,现在是他该扮演“上钩鱼儿”的时候了。
他带著她旋舞了一圈,转入酒吧最朦胧的一侧,靠在她耳边,款款低语。
“亲爱的,自从上次见面之后,我每个晚上都到那间夜总会找你,但你不在。”
她任性地仰起下巴,顶高鼻尖。“我又不是只停留在那里,我有脚,我会到处乱跑。”所以,嘿嘿,请不要把她跟望夫崖上的痴心女拿来相比,谢谢!
“你喜欢旅行?”他呵出来的小气流,吹在她耳侧,搔得她好想躲开。
“没错。”她顶高小鼻子。“对了,你为什么也在纽约?”
言下之意,还很不高兴哩。
“我家在这里。”他就不信,她不是来自投罗网!
这段时间里,纱纱还是持续向自家大哥求助,而他也乐於亲自回覆她诸多希奇古怪的疑问。就像“枫”是他经常光临的地点,也是他自己透露的。
炳哈,她这次非栽个彻底不可,因为他了解她,远比她了解他更多!
“喔,那可真是巧啊。”她一脸的不相信。
其实,她哪会不信?凌天是顶级中国餐馆“御品楼”的二弟子,她老早以前就知道,她还曾经住饼那里咧。要整他,当然非直闯他的大本营不可。
“巧合的事情,比你所想的还多更多。”凌天谜样地说道,随即展开迷人的笑意,一双电眼盯牢了她。“需要我做你的向导吗?我对纽约很熟喔。”
“暂时不需要。”她欲语还休的表情,说明她还有没抖出来的内幕。
“有其他的人选了?”他一猜中的。
她笑得很得意。“对,很多,那些人已经在排队了。”她暗示自己可是个炙手可热的俏女郎,他要是有意思,就趁快来抢破头吧!“你要不要领张号码牌?”
他停下舞步,出其不意地吻上她。
热辣辣的法式热吻,炙烫滑溜的舌尖直闯樱桃小口,大方地品尝她的甜蜜与柔软。他抬高她的下颚,让他更容易品尝她的美味。
有过一次被突袭的经验,纱纱镇定多了,心里已有了准备,不再毛毛躁躁。
切记、切记!真正的性感女郎是不可能会对区区一个吻大惊小敝。
她也当如是!
她不服输地仰起头,玉臂攀上他的肩膀,主动投入他的怀抱。
凌天低笑一声,紧贴著她的身子,修长的手指在她光果的颈、肩流连不去,充满了暗示地撩抚她。
纱纱的神志逐渐涣散,忘了她应该扮演“娜塔莎”、也忘了应该欲拒还迎,感官不断受到煽情的刺激,她完完全全迷失在凌天卷起的风暴里。
直到可以大口大口地自由呼吸,她才发现,热吻已经结束。
凌天亲昵地撩起她的长发,轻啃她颈后敏感的肌肤。
“小姐,你知道我一向喜欢插队。”
插队?什么插队?喔,领号码牌!
瞧她竟跛吻晕了头!纱纱没想过自己竟然那么投入其中,还被影响得那么彻底,凌天的吻让她只能不住地颤抖,几乎要站不住。
对了,成果要褐晓了,她也把他吻得晕头转向了吗?
一眼瞧过去,答案是……“没有”!
看看徽的眼黏,虽然依恋却不失清亮,瞧瞧他的表情,虽然意犹末尽却没有浑然忘我的痕迹。纱纱有点挫败。
“今晚之后,我还可以再见到你吗?”凌天笑得像只偷腥成功的猫。
当然可以!本姑娘还没把你迷得死死的,怎么会就这样放弃?
“看缘分吧!”纱纱言不由衷,咬著微肿的红唇,飞快离开。
*******
他们的缘分,在彼此各怀鬼胎的策画下,有了非常惊人的“成长”。
不管走到哪里!两个人都会相遇。
罢开始,在具有地标意义的场所碰面,并不会让人太惊讶。
比如说,中央公园。她在毕斯达喷泉旁休憩,欣赏成群洁白的天鹅展翅欲飞,凌天就会一身休闲地出现,鼻梁上跨骑著Versace的墨镜,又帅又酷。
棒夭,她独个儿前往百老汇剧场,欣赏历久不衰的音乐剧“猫”,散场之后,他刚好从另一家剧场悠然踱出,手里也拿著一份故事简介。
再隔天,她到大都会博物馆报到,直奔埃及馆,与大批首次访美的游客杵在一起,争睹那些神秘又富有魅力的人面狮身与法老王雕像时,也会看见他靠在旁边,懒洋洋地跟她sayHELLO。
到最后,他们居然有缘到即使他站在某区某街的某一个路口咬甜甜圈,都会撞到舌忝著甜筒、漫无目的闲晃的她。
但是纱纱不觉得奇怪,一点点都不觉得。
他们会相遇是正常的,如果错过才叫反常。她可是动用了欧阳家的情报网络,天天帮她密切注意凌天的动向,以便制造不期而遇的机会。
就像现在,她收到梢息,凌天不久后将在这个街口现身,她早早准备,候在这里,就是要在瞄到他的第一时间蹦出来,听他说句“看吧,我就说我们很有缘”。
对了,想到这里……凌天呢?他不是早该出场了吗?怎么连影子都没看见?
等啊等,等到天阴阴的,浓云都聚集在头上,倾盆大雨哗啦啦地下。